第三十四章
“又五天过去了,拉辛仍然没有任何动静。”坐在马人部落最高位置的男人看起来要比昆布萨尔年轻些,身上稍显壮硕,身上裹着厚厚的裘皮,又披上了一件大氅才能抵挡外面的大风。
“阿方索大王,您不必过分忧虑,我想昆布萨尔部落中也有不少明白人,就算是昆布萨尔再怎么急功近利,也绝对不会就这样杀了拉辛的。”说话的声音苍老而不失力量,这正是阿方索部落中大巫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牧马人手中走调的马尾琴。
“大巫说的的确有道理。”阿方索点着头,大巫从阿方索的背后走了出来。
牧马人生活在草原上风餐露宿,即使是面对自己最钟爱的女人哪怕是之后身体疲乏,也绝对不会把后背留给她。
而阿方索对于大巫始终是没有任何防备,肯把背部留给大巫足可见阿方索对其的信任。
阿方索手扶着额头,两节生了茧子的指关节轻轻荡着浓密的连眉。“话虽然是这样,可是拉辛一天不回来,我心里始终是放心不下啊。”
“确实不是个办法。”大巫抖了抖身上的貉子袍,褐色的大氅显得低调又贵气。“这样,我去昆布萨尔部落看看。”
“那怎么行?”阿方索直接从座椅上站了起来,“他们要是杀了拉辛我本来就少了一双臂膀,我部如果少了大巫,那就是等于断送了所有部众的性命啊。”
大巫树皮似的皮肤,笑起来的时候像是被刮起的奶皮一样,所有的褶皱都聚到一起,留下一条缝一样的眼睛,敏锐又犀利的看着这个世界。
“放心。”大巫拍着阿方索的肩膀,“草原上的消息从来就像是风一样,没有什么密不透风的墙。他们知道我这个老骨头对于阿方索来说有多重要,凭他昆布萨尔部落还不敢跟我们为敌。只要他不杀我,不伤我,凭我这把老骨头自然有本事安然无恙的将拉辛带回来。”
大巫这样说,阿方索顿时眉开眼笑,“是啊,我不该质疑大巫的本事。大巫你这次去需要带多少人手?”
“我自己一个人就够了,哦,对了,给我多带些干粮和草料,我座下的那头青牛最近反常的很,总是不爱驮我,偏偏爱往西山上跑。前两日它一跑,我偷偷跟踪才发现啊,它啊,跟西山上的母牦牛好上了。就不管我这把老骨头了,要是不给些好料啊,只怕它是不肯走这一遭了。”大巫笑谈说着就往牲口棚的方向走去。
阿方索只当个笑话摇摇头,草原上的消息的确像风,大巫一早听说昆布萨尔部落那边住了个平民的时候,他就有意要去看看。
可惜被阿方索部众层层拦下了,这次好不容易有了机会,以大巫的性格必然是要前去看看的。
都说青牛性子倔,只怕这青牛是随了大巫的性子,哪是他阿方索能拦得住的。
目送着大巫摇摇晃晃的上了路,阿方索不禁觉得,青牛是一年比一年老了,自己小的时候每年看见大巫离开,大巫总是叼着狗尾草悠闲地唱着歌,座下青牛卖力的狂奔。现在一看,不光是青牛老了,大巫也已经老了。
入冬的时候,北方天气骤寒了一次,大巫生了一场病,若不是一群部众日夜守着大巫,恐怕大巫就要完成他最后的使命了。
所幸天神有眼,将大巫宽限了几天,重回到了阿方索的身边。
拉辛是大巫一手带大的,自己也是大巫从小看到大的,如果大巫真的有那么一天,部落中的大小事情,又该去仰仗谁呢?
拉辛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