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体型罕见的大野猪,生产队今天也给足了陈家人面子,特意派手艺最好的蒋大友来帮忙。
不得不说,这蒋大友不愧是屠夫世家。
三五个大老爷们都奈何不了的野猪在见到他之后,立刻吓得浑身颤抖,动都不能动了。
陈冬小时候也常听爷爷讲过,说是屠夫这个职业不是谁都能干的,必须得是煞星转世,否则根本压不住那么多生灵的怨气。
虽说是封建迷信,但也不是全无道理。
最起码,能干得了这个行业的人,胆子必须要大。
陈冬正天马行空的乱想,窗外的蒋大友已经开始行动了。
只听他一声大喝,手中明晃晃的尖刀一闪,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扎在了野猪脖子的大动脉。
鲜血噗的一声喷出老高,大部分都溅在了蒋大友胸前的黑皮围裙。
陈广发早就准备好了。
见状连忙抱着大木盆跑了过去,塞在了野猪的脖子下面。
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猪身的东西除了毛发以外,就没有不能吃的,猪血更是大补之物。
灌成血肠,更是东北地区的特色美食。
或许是昨天嘚瑟过头了,今天就遭了报应,陈广发刚放好木盆,那只已经断气的野猪却突然抽搐了一下。
两条前腿正好踹在了陈广发身,直接给他蹬了个屁吨!
院子里顿时哄堂大笑。
陈广发也没生气,晚就能吃到香喷喷的猪肉炖粉条子,别说是被踹一脚,就是挨顿打他都高兴。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野猪身的血液差不多放干净了。
接下来,就该分猪肉了。
因为刚得了个大胖孙子,大队支书就把四只猪蹄子都留给了陈家,收走了猪下水和猪头。
至于猪肉则是一劈两半,谁都不吃亏。
当然,出力最多的蒋大友也得到了应有的酬劳,陈老根给了他一只野鸡一只兔子,还有二斤猪肉。
村里面,最不能得罪的就是屠夫和兽医。
用着这两个职业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好不容易熬到所有事情都忙完,也到了中午。
厨房里早就飘起了猪肉炖粉条子的香味,这是陈冬记忆里,独属于奶奶的味道。
眼下早就过了大锅饭的年代。
家家户户都是各做各的。
因此,即便村里人被馋的哈喇子流一地,却只能眼巴巴的看着陈家人吃的满嘴流油。
李秀兰还没出月子,家里人就把饭菜给她端到了炕。
看着一大盆泛着油花儿的猪肉炖粉条子,再看看怀里眨巴着大眼睛的儿子,李秀兰心里别提多美了!
“乖儿子,妈也不知道辈子积了什么德,你一来,咱家的日子就红火起来了!”
都说孩子是妈妈的心头肉。
更别说陈冬这样的福宝了!
李秀兰是越看越稀罕,恨不得把儿子一直搂在怀里。
不过,把陈冬当做心头肉的可不止她一个。
陈冬的奶奶现在是一分钟看不见孙子就像丢了魂似的,为了看着孙子,老太太甚至都没怎么吃肉,就放下了碗筷。
“老三媳妇,把冬子给我吧!你先好好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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