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际舞本来是宫廷舞,在起源初期,原是只有欧洲贵族才能够跳的舞蹈。专供贵族习跳和欣赏,是贵族的特权。平民是没有资格也没有渠道能够起舞的。”
“但是后来法国大革命,宫廷被推翻,交际舞了传到民间,自那之后,交际舞成为了人人都能跳的舞。所以说现在的交际舞谁都能跳,你的同学会笑,只是他们不懂得欣赏而已。”
南风雅忽然抬起头来,眼睛里闪着光,“慕公子真的是这么想的吗?”
“当然。艺术更应该是雅俗共赏,而不是阳春白雪。”
慕纣忽然贴近了南风雅,笑着问道:“南小姐知道喝酒为什么要碰杯吗?”
“碰杯?”南风雅想了想,稍一思忖有些不确定道:“我记得碰杯好像是最早起源于古罗马吧,那时候古罗马竞技选手为了防止对手在酒里面下毒,就在角力前将酒向对方的酒杯中倾注一些。”
“对。”慕纣点点头,微笑道:“但是还有另外一种说法。”
“古希腊人发现饮酒时,嘴巴可以尝到,眼睛可以看到,鼻子可以闻到,唯独只有耳朵不能分享到品酒的乐趣,于是他们在喝酒之前就会用碰杯的形式让所有感官一起享受美酒的乐趣。”
“上到商务宴会,下到路边摊饮,喝酒碰杯好像已经成了全世界默认的共识,这不就是雅俗共赏吗?”
南风雅点了点头,笑道:“我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解释,我很喜欢。”
说实话,到现在为止,慕纣表现出的比之前那些吊儿郎当却故作正经的富家公子哥们强多了,至少慕纣的举止谈吐都很符合他的身家背景,没做什么丢脸的事。
两个人继续跳舞,南风雅的个子并不见得比项雪舞要高,但她看上去却比项雪舞更加窈窕灵动。她的步子配合着慕纣,随着音乐的旋律起承转合,两个人相当有默契地在舞池中舞动,每一个动作都做得相当优美。
如果说项雪舞和慕纣跳的舞是惊艳,有着冠绝群芳的魅力,那南风雅和慕纣跳的舞就应该是优雅,每一个动作都标准而得体,就像是欧洲真正的贵族那样细心揣摩每个动作的细节,分毫不差,让人惊叹完美。
好像交际舞就该这么跳一样。
周围或热切或羡慕或崇拜的目光不断向他们投来,两个人都依旧沉浸在舞蹈里,他们占据舞池的C位,周围却鲜有人靠近。好像一靠近他们,旁人拙劣的舞蹈动作就会在众人眼里显得漏洞百出。
南风雅和慕纣四目相对,嘴里还有一遭没一遭得聊着。偶尔慕纣讲些生动有趣的小故事,逗得南风雅轻声吟笑。
南风雅一颦一笑都惹人倾目,让人觉得这才是大家闺秀应该有的气质。
“慕公子讲得真有意思,有这样的家世还有这么高的颜值,说的话还很有趣,见识也不肤浅,慕公子平日里一定很讨女孩子喜欢吧?”
“还好吧,她们都说我很直男,有时候心眼也蔫坏,不过我觉得不这样,至少我认为自己还是挺老实的一个人,也没做过什么坏事。”
慕纣人畜无害地笑道,如是说着却忽然好像想起来什么,有些好奇得朝着南风雅发问:“哦,说起喜欢,我倒是很好奇,想要冒昧的问一下南小姐,为什么南小姐你同样有这么好的条件却不谈恋爱呢?”
“是因为一直没有遇见喜欢的人,还是因为南小姐本身的要求条件就比较高呢?”
问完,看南风雅稍有些沉默,慕纣又补充了一句:“可能这个问题比较私密,南小姐不想回答我也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