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辨别了一下方向,他就朝着北边跑去。北方是山,这个时候的他,对山区有着一种由衷的喜欢。他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战士,一个战士,只有在丛林里,才能得到最大的安全感。
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他也赶到了附近的山区。
避开村子,他一个人就独自上了山。
好歹也当过几年的兵,野外生存那是必备的技能。随手做了几个套子,放在了有兔子经过的地方,没等到天黑,他就收获了两只野兔。
从刘海中家里出来的时候,他从他家揣了一把小刀,还有绳子和一包盐。
刀是削水果的那种小刀,刀刃也就十公分不到的样子,不过用料很扎实,估计是用什么工具刀改装的。盐虽然不多,但省着用的话,够他在野外生存个把月没啥问题。
找了个隐蔽的山坳,他这才开始生火。
费了点儿功夫,把火点燃了,把剥了皮的兔子架上去烤着。又从石头缝里,采集了一些水喝掉,这才有时间寻思今天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一切。
早上的时候,按部就班的起床,然后是体能训练,接着去餐厅吃饭。
然后,路易斯这个雇主,非要在整个城市都陷入暴动的时间里,去取什么资料。
刘广福是一万个不想跟着。可是没办法啊,收了人家的钱,当然要为人家做事。他们是安保公司的人,人家雇主要的就是他们用生命来保护自己。
所以说,雇佣兵或者战斗安保人员,才是最有契约精神的人,他们是在用自己的生命安全去履行自己的职责。
想远了!后来怎么回事儿来着?
哦,对了,路上遇上枪战了,两边人都朝他们这个方向开枪,都把自己当成对方的援军了。
再然后,他们的车队停了下来。这种时候,没人听你说话了,一切的一切都得等打完了仗再说。
他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射击阵地,还没等他开上几枪呢,一颗不知道是谁扔过来的手雷,就在他附近爆炸了。
回忆到了这里,就戛然而止,再也回想不起什么了。
可是自己怎么就穿越时空了呢?还莫名其妙的到了这样的一个世界,这样的一个家庭!
他这个时候已经确认了,那个胖子说不定真的是这个时空的父亲。不过做父亲的这么打儿子,那在任何国家,都是犯法的吧?
刘广福发现自己的只要一想到那个胖子,心里就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索性,不想他了。
给架在火堆上的兔子翻了个身,刘广福就继续努力的回忆自己能回忆起来的一切。只不过那些记忆仿佛变得很遥远,让他始终都有种抓不住的感觉。
就在这个时候,刘广福突然就感觉有什么危险在靠近自己。这是他多年的雇佣兵生涯,养成的第六感,有时候也会不灵光,但他每一次都是遵循第六感做反应的。哪怕一万次都不准,可只要准一次,那就能救了自己的命。
作为战士,当然要相信自己,这是战场上的第一法则。
刘广福没有管那只兔子,而是整个人都悄悄的移动到了山坳的阴影里面。吃的丢了顶多饿一顿,可要是舍不得那只兔子,就会有送命的危险。
躲在阴影里的刘广福,手里紧紧握着那柄小刀,随时准备应付可能发生的殊死一搏。
可就在他紧张的等待的时候,一个身影,窸窸窣窣的就翻身进了他待的这个山坳里。
这人一看就是个女的,不过这并没有让刘广福放松警惕。女人怎么了?女人就不会杀人了吗?有时候看似柔弱的女人,杀起人来更加的凶残。
不过这个女人应该不是那种受过训练的女人。这从她吃东西的动作上就能看出来。
虽然刘广福也不敢说自己见多识广,但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是绝不会在吃东西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食物,而不顾及周边的环境的。
刘广福的动作非常小心,小心的他恨不得让自己的心跳都停止下来。
他慢慢的接近对方,直到靠的足够近了,这才一个飞扑,把对方压在了地上,手里的刀子更是直接架在了对方的喉咙上。
“你是谁?为什么要跟踪我?”刘广福此刻凶光外露,直接就把被他扑倒的人吓得一动都不敢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