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要独处一室,沈卿又有些不自然了。
季晟茗铺开宣纸,摩挲着纸镇,忽而开口问道:“怎么起来的这么晚?”
糟了,季狗扣工资预警来了。
“回大大大大…人,我早起刷了十七个恭桶,洗了三十多件衣服,还扫了院子,所以来迟了。”
您老人家就不要再扣我月钱了。
季晟茗抬头扫了她一眼,略带嫌弃,抬手将镇纸落在案上,淡淡道:“手可洗干净了。”
“洗了,洗了十遍。”老娘会谢
“既如此,那就过来研墨。”
“哦哦,是!”
沈卿取来他常用的砚和墨,盛水的水盂和取水的小铜勺,规整的放好,然后立在案旁,挽起了袖子,细细的磨了起来。
从前季晟茗写字的时候,沈卿也常帮他磨墨,沈卿出生偏远乡村,身上总带着些市井之气,加上她本身性格也大大咧咧的,时常会犯迷糊,季晟茗说这样可以修养身心。
其实他不知道,那是因为前世沈卿一颗心都在他身上,所以眼睛里装不下其他东西。
季晟茗有状元之才,自然写的一手好字,从前沈卿看他落笔,就像是在看一幅画。
提笔撩人心,落字回春水,那是一个妙哉。
现在看来,切,装什么,老娘看你这样倒是颇具做面首的潜质,等我开了馆子,就请你来做头牌。
沈卿本来就是穿越之人,自然嫌弃这软塌塌的毛笔,更嫌弃繁体字,所以每次季晟茗要教她写字,她总是敷衍了事,最后只落得个朽木不可雕也的评价。
呵呵,老娘研究天文地理,学习现代科学的时候,你们还搞不清楚为什么花儿这样红呢!
“山有木兮木有枝?”
又来?
狗渣男,总是试探自己,沈卿暗骂,你当老娘穿来穿去是白混的?
全身被射了几十个窟窿,还看不清你个腹黑男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