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儿子啊,此去若能成功,便真的是仙凡永隔了!
后山山顶,一块突起的大岩石上,君慕辰久久伫立着,极目远眺山下,一动不动。
墨研静静站在他身后,就算小公子的身影已经消失许久了,他也没有出声提醒。
自从知道少主和小公子之间的感情后,他才明白为何少主每夜都会辗转难眠,有时还会在书房里画下小公子的肖像,画好了就自顾自的欣赏,然后再压在柜底,不让任何人知晓。
一开始他也震惊到无法接受,可看着少主那样竭力隐忍着爱而不得的情愫,终日沉默寡言,郁郁寡欢,他就觉得少主很可怜。
好男风不是什么稀奇事,可恋慕的居然是自己的亲弟弟!此种乱伦之情终究是不容于世的,可一旦爱上了,哪里是说克制就能克制的住的?
就算骗得了别人,也骗不了自己……
一直到日落西山,晚风渐冷,君慕辰的意识才从回忆里抽离,步履蹒跚的下山。以往,一直挺直的脊梁,此刻像是承受了生命不可承受之重般,弯曲着,无力又颓唐,仿佛所有的精气神,都随着那个少年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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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的天,秋高气爽,万里晴空如洗,灿灿阳光洒向大地。一望无际的田野里,结了穗的小麦纷纷弯腰,风一吹,金色的麦浪就像海潮一般向着远方涌去,农夫们则如沙砾般隐在其中,忙碌的收割着来年的粮食,纵然疲累,也是挂着笑容。
“哒哒哒……”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农夫们起身,看到通往京城的官道上,有一位身穿红袍的少年打马而过。
那少年英姿飒爽,面容俊美,身上的红衣更是如火焰般烧灼着人的眼。
“又是去升仙会的少年啊!”
农夫们见怪不怪,看了几眼,又面朝土地背朝天的劳作起来。
颠簸的马背上,常兮手搭凉棚遥遥一望,已经可以看到长安都城那高达十丈的宏伟城墙了。
呼~,奔波了十来日,总算到地方了!
常兮放缓了速度,从马背上解下水囊,打开木塞,喝了一大口泉水解渴。
因过于急切,有些水流到下巴上,常兮连忙抬袖擦去。
看着被水滴晕成枣红色的衣袖,常兮无奈的笑笑。
白色衣服实在太容易脏了,而出门在外又没下人给他洗衣服,不得已便去买了件外袍披着,好让母亲亲手缝制的衣服能多穿几日。
然而挑来挑去,还是红色最合他心意。
虽然血衣修罗这个称号已经随着尘土化为乌有,然而,烙印在本性里的某些东西却不会那么轻易消失……
常兮的视线落在挂在马鞍旁的一柄银剑上,目光渐渐柔和起来。
有啸月陪着,就好像是他在一直看着他一样,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个人失望!
常兮一夹马腹,向着京城奔去。
城门前,进城的人都自觉的排成三列队伍,递上路引,接受守门士兵的检查。
常兮依样行事,排在队伍后面,等轮到他时,那位士兵打量了他一下,询问:“你是来参加升仙会的?”
常兮点头道是。
士兵道:“那你去右手边的城门报道,那边会给你专用的通行令。”
常兮转头看向右边,那里门前空荡,都没人排队。不过他还是听从指示,走了过去。
一位坐在桌前,司文职的士兵见到他,奇怪的道:“三天后升仙会就开始了,你怎么这么晚才来?”
常兮有些紧张的问:“怎么,来晚了不能参加吗?”
“这倒不是!”那士兵接过常兮的路引,查看了下年龄,籍贯,才道:“参加的少年们都至少提前一个月来报名,像你这么晚的,很少见。”
“哦。”
常兮没说别的,他晚来也是想在家中多待几日,既然没有迟到,便无所谓早晚了。
那士兵验看完毕,在名册上记下他的名字后拿了一面铜制的令牌给他。
那令牌正面刻着升仙二字,反面则浮雕着一只浴火振翅的玄鸟。据说赵氏先祖乃是天命玄鸟所降生,此后,赵氏家族便以玄鸟为图腾,墨色为至尊。
两百五十年前,因着前朝暴君的苛政,赵氏不忍见百姓被无良朝廷欺压,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天灾人祸,流离失所。遂忿而起义,诛灭了前朝最后一任帝王,立国后便将玄鸟视为万灵之首,将前朝膜拜的龙凤之属贬入凡尘,从此成了吉物,飞入寻常百姓家。
“这令牌是参加升仙会的入场证,勿要丢失了。还有,进城后切记不可违法犯罪,更不能当街斗殴,否则会被抓进顺天府衙关押一个月!”
每次举办升仙会时,就会有许多江湖豪杰聚集在京城。人多了,自然会出现许多变故,更何况是这些喜好打打杀杀的江湖人士,随便一点口角都能发展成刀剑相向的场面。
为了避免出现乱象,那士兵只能不厌其烦的叮嘱着各种注意事项。
常兮心不在焉的听着,等那士兵终于啰嗦完了,他才可以进城。
牵着马一路慢行,常兮感叹着京都就是不一样,繁华热闹不用说,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秩序井然!不论是房屋、街道、抑或行人,都遵守着自己的轨迹,没有任何出格的地方。就连每个城镇都会有的乞丐,在这里居然一个也没见着!
果然是天子脚下,贵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