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至少不应该,在坟头蹦迪。
谢时是被一阵喧嚣的乐声吵醒的。
他临死前,将大半身家捐给希望基金后,剩下的钱几乎全花在这块靠近市区的埋骨地上了,为的就是热闹。
他喜欢热闹。
但万万没想到能热闹到这个程度。
谢时不耐地睁开眼,看见的却不是黑漆漆的棺材板,而是金碧辉煌的天花板和光彩耀目的吊灯。
明晃晃的灯光刺得他眼睛生疼。
他没死?
谢时侧过头躲避刺眼的灯光,却看到了夜色中玻璃窗上印出的自己的脸——黑色的碎发散乱地盖在白皙的额头上,双颊饱满而圆润,因低烧而熏上桃红,渗出细密的汗水。
这是?
年轻时的他?
谢时欣赏了一会儿,才坐起身,目光从下意识曲起的双腿挪到苍白修长的双手上,左手手背上一道半个手指长的伤疤刺眼夺目。
身体上每一道他熟悉的疤,都在告诉他,这的确是他,18岁的他。
19岁那年,他在生日当天被上门催债的人打断了双腿,而后挣扎十年,拖着断腿,靠着从居委会大妈那里学来的毛毡手艺和不要脸——不是,一张帅脸,成为网红,终得功成名就;而现在,他双腿完好,他回到了19岁之前。
18岁那年,他在和别人打架的时候,被小刀划伤了手背,留下了这道伤疤。
但18岁的他应该住破烂漏雨的平房,抬头看见的应该是惨败的天花板、昏暗的灯光,而不是眼前28岁才能住上的金碧辉煌的豪宅。
谢时垂下眼摩擦着伤疤,舌尖舔过干燥的唇,然后毫不犹豫地咬下。鲜血浸湿了唇,刺痛感自唇上传来,清晰明白地告诉他,不是梦。
到底是重生到了十八岁,还是穿越到了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的身上?
喧嚣的乐声仍在鼓噪着他的耳膜。
直觉告诉他找到将他吵醒的罪魁祸首就能得到答案。
谢时用舌尖舔过唇上的鲜血,单手撑床,干净利落地翻身落在地上,顺手抄了个花瓶藏在身后,沿着乐声朝着门口走去。
一走出门,就看到了那个罪魁祸首——
在金碧辉煌的客厅中,在光彩耀目的灯光下,在复杂精致的架子鼓前,穿着黑色衬衣、袖口卷至手肘、衣襟微敞露出银色十字架的青年,拿着鼓槌,脚踏着大鼓,肆意地敲打、踩踏着,发出悦耳的噪音。仿佛这不是别墅的客厅,而是演唱会的现场。
他动作间,明亮的灯光照在手腕上,一簇在鸦青色荆棘上的红色太阳花,肆意盛开在蜜色的肌肤上;微卷的黑色短发在空中微微晃荡,灯光洒落在每一根发丝上,层层晕染上光辉。
这是那种能一眼吸引你注意力的男人。
谢时皱眉。
他认识客厅里的人,单方面的那种。
温书鹤,摇滚歌手,温氏集团的公子,未来的温家掌权人,他上一世的“贵人”。
上一世,他回家后发现谢大贵在酗酒,一言不合,两人大打出手。他被谢大贵一扁担敲在了头上,在冰冷的地上躺了一天,发烧烧得人事不知,催债的人上门的时候只能任人宰割。
他是被痛醒的,在被打断双腿的时候痛醒的。
谢大贵这狗东西在说好的还钱时间一个人爬起来跑了!
他被带回去乞讨还债,要不是后来A市在一个大人物被绑架后迎来了清洗,他说不定会当一辈子靠断腿乞讨的乞丐。
那个大人物,就是温书鹤。
可惜的是,温书鹤在那次绑架中断了腿,但即使如此,他也凭着强硬狠辣的手段登上了家主之位。
很厉害的一个人,但他清楚地记得——上一世他们没见过面。
“嘣——”乐声来到了高潮,戛然而止,只留余韵在客厅中荡漾。
温书鹤放下鼓槌,抬眸对着站在楼上的谢时微微一笑。垂在眼前的微卷短发被他细而密的睫毛轻轻拂开,炙热的眼神如阳光般穿过睫毛泄了出来,唇角的笑容张扬而热烈,让人在这微凉的夜晚从内心凭空生出一股燥意来。
“你醒了?男朋友。”
男,朋,友?
谢时怀疑自己是被烧昏了头,以至于出现了幻听。
但下一刻,他就打消了自己这种想法。
只见温书鹤抬腿走到他面前,伸手拂过他的额头,将他拦腰抱起,大步向前走去,“烧在退了,就是流了一身汗,去浴室,我给你洗洗?”
?男朋友,浴室,鬼知道这两个词结合在一起能发生什么?
“放开。”
“我不认识你。”
只是——
没有声音。
嗓子干涩,发不出声。
“艹。”他发出一个破碎的不明的音节,扬起手中花瓶砸向温书鹤,被温书鹤轻描淡写夺下。
“砰!”浴室门被踹开,他被放在浴缸中。温暖的水自花洒上落下,落在他的酒红色丝绸睡袍上,湿透的睡袍勾勒出身体的曲线。
谢时躺在浴缸中一个抬脚,踹向正在为他放水的温书鹤的命门。
不乖。温书鹤没有看他,只是手微微一抬,就恰好握住了谢时踹过来的脚踝。他抬眸,看进谢时凝着薄雾瞪圆的眸子,轻轻一笑,然后狠狠往后一拉——
“唔——”谢时后背撞上浴缸底部,上半身连同整张脸都没入水中。一只修长的手从上方伸来,然后按在他的肩膀上,将他牢牢定在水里。
温热的水源源不断地自口鼻耳灌入,窒息感瞬间而至。
疯子。
他还打不过这个疯子。
艹!谢时垂着眼将手搭上了这个疯子的手腕,轻轻摩擦着。手指顺着他的手腕向上攀爬,勾住了他的脖子,往下拉了拉,无声地勾引着。
温书鹤扬了扬眉,单手撑住浴缸,顺着他的力度俯身向前。与此同时,按住谢时肩膀的手也慢慢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