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单纯的我九你一。
二是我七你三,但再加一个条件。”
陈铭这里说的是出品方与发行方的协议收益,温志仁有他自己的小公司,可以承接发行事务。
在A国发行方与出品方会被认为都是制片方,而那边的行规是制片方要提前和院线之类的零售商谈定收益分配协议,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担保交易者(即是支付宝、财付通那种角色),然后到放映售卖前就不会再谈,简单来说,就是为了确保制片方和院线这两资本不会因为突发变况而过于损失惨重,有突发意外变况保险会根据协议赔,但被保险公司告死的都是中间打工的,导致保险公司在好莱坞是大部分人不想招惹的角色。
温志仁大叫道:
“fuxk!
你这吸人血的资本家!
九一,你干脆全要算了!
第二个,又是什么条件?”
陈铭笑了下,道:
“帮我做媒说辞,我想签一些货,每成功签一名,我都给你一笔说媒费,怎样?”
温志仁:“哪些?”
温志仁知道陈铭是个爱验货的人,以前带陈铭去做审核员的时候,这家伙很喜欢买下新货的长期版权。
陈铭:“嗯,目前观察到一些有潜力的。
这个条件是一个持续的,长期的。”
温志仁笑骂道:
“WTF!
你是要我干什么?
那你倒说期限和还有哪些货啊,难不成我一辈子给你当这玩意?
这多丢脸!”
陈铭想了下:“三年为期吧。
Scarlett、Emma、Kristen、Amber。”
温志仁:“。。。。。。。”
温志仁:“除了艾玛和斯嘉丽这两个品牌之外,其他的听都没听过。”
陈铭:“对了,我最近看了法梅加的电影,觉得这位演员太好了,我在A国的公司还没有个门面担当,想邀请她加入。”
温志仁愣了愣,惊疑地确认道:
“等等,你说什么?
法梅加?
是Vera,还是她妹妹Taissa?
WTF!
兄弟,你心太大了吧!?
维拉可是A国的双料影后啊,我就算说破天,人家也不会签你的公司吧。
这种大咖,我是帮你不了,你别为难我了。”
维拉在龙国虽然不怎么知名,但在海外,在好莱坞,是顶流女演员,阿汤哥、小李子、皮特、乔治·克鲁尼等大神都跟合作过男女主角。
陈铭明白对方所言不假,只好应道:
“那行吧,待会我让我A国公司的法务跟你签合同,就这样吧。
别再打电话给我,我这边是晚,叼你。”
(PS:虽然这章科普得有点多,费了点脑子套用一些比较容易理解和常接触到的词去代替,但只是简单概括,平常娱乐里类似“好莱坞大制作不用替身”什么的,都是吹,后面《功夫王》会有剧情说说这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