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殿试放榜,京城阜阳街上,人头攒动,男女老少鱼贯而出,把好好一个阜阳街挤得水泄不通。
不远处,只听到击鼓鸣锣的声音越来越近,时不时还能听到爆竹的声响,在一列披甲侍卫的簇拥下,远远能看到为首一个人骑着披挂着大红丝帛的骏马,洋洋洒洒地走了过来,人潮瞬间沸腾了起来。
“新科状元郎快来了,快看,今日状元游街,状元长得俊不俊?”一个少女踮着脚尖往人潮前面挤过去。
“再俊能俊得过当朝太子?咱们大祁朝第一美男子。”少女旁边的少妇不屑一顾地道。
“啧啧,太子再俊,不过是个病秧子,肩不能担手不能提,哪有我身强体壮,夜夜卖力,让你快活似神仙来得好。”少妇的相公挥了挥强壮的胳臂,眼露暧昧地对着少妇道。
那少妇脸一红,冲着她相公睨了一个飞眼。
状元郎梁思允头戴金纱乌纱帽,脚蹬着金鞍汗血马,前呼后拥,好不热闹,在他身后,依次骑马徐行的正是新科榜眼、探花。
江媛媛穿着大红吉服,头戴银纱乌纱帽,烈日当头,今日一早放榜之后,就有礼部的官吏们亲自到客栈敲锣送喜报,随之而送来的,还有这一身探花吉服,绣着祥云纹理,宽袖滚边,面料十分上乘。
只不过——,吉服不似江媛媛自己时常穿着的宽松旧衫,这件吉服贴身剪裁质地挺阔,若是平常任意一个相貌中上的男子穿上这吉服,定会显得气宇轩昂,英姿勃发,但穿在胸怀雄伟的江媛媛身上,只要有心人多看两眼,定会发现其中异端。
好在出门前,江媛媛紧闭房门,避人耳目,由自小侍奉自己的柏珠给自己胸前的两团绵软紧紧裹上束带,再套上吉服。
本以为万事大吉,不料今日游街,前来围观的百姓数目实在是太多,其中又以妙龄女子为众,一个个少妇少女,都脸上飞着红晕,把一朵朵鲜艳的簪花和自己亲手缝制的荷包绣球,一股脑地往自己怀里扔了过来,短短不过二里路,平日里骑马走过不过一炷香的功夫,今日却足足耽误了快两个时辰也不止。
吉服厚重,江媛媛在烈日的烘烤下,只觉得胸口发闷。
糟糕,柏珠怕自己露馅,今日给自己裹的束带勒得格外地紧。
周围的人潮却没有散去的迹象,江媛媛艰难地深吸一口气,额头渗出了一层薄汗,呼吸越来越困难。
“咚”的一声。
“了不得了,探花郎晕倒了!”
“快找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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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沅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胸口沉重,大脑缺氧。
该死!昨天晚上就不该答应基友去夜店,基友张俊大学毕业后好吃懒做,凭借一副皮相在夜店做男公关混得风生水起,已经升职为男模经理的基友最近突然频繁联系自己这个苦逼打工人,大概是他所在的夜店又缺靓仔了。
江沅只是个时常苦逼加班的社畜而已,本来不想淌这趟混水。
“兄弟,就凭你当年作为校草迷倒千万少女的魅力,来吧,用不着陪客人玩什么出格的,你就坐在那里喝几杯红酒,替我撑个场子,一万块立马到账,江湖救急,哥们儿谢谢你。”基友在电话那头言辞恳切。
江沅仿佛听到银行卡入账的提示音,他犹豫了一下,再三跟电话那头的基友确认自己有没有失身的风险,基友指天发誓,保证自己今天的场子是素场。
江沅鬼使神差地去了那家夜店,在喝下第三瓶红酒之后,失去了意识。
等他皱着眉头睁开眼睛,只见自己躺在一间点着熏香的房里,房间里雕梁画栋,还悬挂着几幅古香古色的画像,家具和陈设都十分考究,和自己的出租屋有天壤之别。
卧槽!这难道是昨晚哪位富婆的豪宅?
不会吧,第一次下海,难道就失身?
江沅挣扎着坐起来,只觉得下身很麻木,没有任何感觉,江沅想起鼎鼎大名的富婆快乐球,吓得赶紧伸手到自己裆下,试图检验一下自己命根子是否完好无损。
这一摸,江沅大惊失色,仿佛被雷劈中了天灵盖一般。
裆下居然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啊……。”
江沅疾呼出声,他一个翻身从床上跳了起来,发狂一般在房里大叫。
门外似乎有人,一个满脸花白胡子的老头走了进来,老头穿着一身宽袖长袍,头戴一顶玄色冠帽,十足的古人打扮。
“江探花,可好了一点?老夫方才替你把脉,大概是近日暑热毒辣,探花游街时,又穿的过于厚重,因此中了些暑热罢了,这就嘱咐御医院的下人们给探花熬一剂去火汤。“老头对着江沅行了一个礼,毕恭毕敬地道。
“玩什么?变装、还是变性?妈的,张俊你这个王八蛋,张俊你在哪里?害老子不浅,一万块钱老子连本带利还给你,你快出来!”江沅朝门外冲出去,立马有两个童子模样的人过来搀扶着江沅,不让他乱跑。
“探花,你这是何故?中暑就中暑,怎么还中了邪呢?”老头走过来,伸手要替江沅把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