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身边的小吏也扭过头来,神情似乎带着几分恳求。
这些人的反应,让喜心中一阵奇怪。
堂上的县丞面露笑意,却不开口说话,就端坐着看着喜。看得喜浑身发毛。
好半天,县丞才幽幽开口道:“喜,汝识字?”
“识得!”喜老老实实点了点头。
现今七国,除了贵族之外,识字会写的人十不存一。
一来,寻常黔首每日都需要辛苦劳作,不敢放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等到日落之后,既无闲钱点灯,经过了一天的劳作,又无气力读书。
二来,识字肯定需要一个会识字能读书的老师进行教导。寻常黔首又哪有这样的财力去请老师呢?连拜师的六礼束脩都有很多人拿不出来。
因此,除却贵族之外。识字的人一般只有两种:有爵之人、有爵之人的的子嗣。那些吏臣自然也识字,但是能当上吏臣的前提就是要先有爵位,所以已经囊括其中了。
有爵之人,相应的就会有土地,有了土地便有了钱。还可以雇佣佃农帮着种地。因此,才有了空闲的时间和一定的财力以供读书识字。
“听汝之言,汝懂秦律?”县丞又问。
“秦律十八种,皆牢记于心!”喜信心满满地回到。
听到这话,县丞似乎是来了兴致,身子微微前倾,问道:“喜,我且问你。士伍甲窃一羊,羊颈有索,索值一钱,何罪?”
士伍甲偷了一只羊,羊脖子上有一根绳子。绳子值一钱,他应该判为何罪?是按偷羊算,还是按照偷羊和绳子的金额定罪?
听到县丞这问话,喜微微一愣。
现在不应该是询问这个案情吗?为什么突然考校起来了?
喜早已将《秦律》背得滚瓜烂熟,这突然发问,他倒也不慌,微微思索了一番,回到:“甲意所窃羊,而索系羊,甲即牵羊去,仪不为过羊!”
甲想偷的是羊,不是绳子,恰好绳子拴在羊身上,甲就把羊牵走了。不应该以超过羊价值而论罪。
“善!”
县丞极为满意地点了点头,又问:“盗封啬夫何论?”
假冒啬夫封印应如何论处?
“廷行事以伪写印。”
按照律法,以伪造官印之罪论处。
“吾再问你……”
接着,县丞连问十余个问题,从《工律》问到《田律》、《仓律》、《工人程》,最后问到了官吏之法《司空》,喜皆是对答如流。
县丞越听越欣喜,为官吏须答律法二十问。而眼前这喜,看上去年岁尚轻,居然回答地如此顺畅。虽未完全答对,仍有瑕疵,但是瑕不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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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小课堂时间
1.《法律答问》有案例,举发不实若不是故意,则没有触犯诬告罪。
2.正文中的问题皆摘自《法律答问》,但此书没有具体的成书时间,所以正文中没有多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