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这话时,微微偏头,声音搔到她耳畔,痒痒的。童朝不由伸手挠挠耳朵,偏过头去看他,只看到他棱角分明的侧颜。
他的容貌,若是正看,只觉得美,雌雄莫辨的那种美,如今侧看,却多了几分俊朗英挺之气,但好像,更让人悸动了。
这不是他第一次对她说“凡事有我”,可每次听他说,童朝都觉得无比心安。她有时候也会想,是什么支撑着她活到现在,在曾经痛苦无助的灰暗里始终不曾想过放弃,大概就是幼年时,他的一句“凡事有我”。
霍云尚且揽着她向前走,忽然感觉身边的人不动了,疑惑转头。
臂弯下的姑娘正仰着头看他,一双眼睛亮得出奇,那眼底满满的痴迷怎么也无法让人忽视。
蓬盖一样的树下,红衣人揽着怀中的姑娘,那姑娘仰着头,一向漠视的眼眸,此刻就只盛下一人,一个早已被她无意识藏进生命里的人。
照不进阳光的榕树林中,暖风吹枝叶翛翛,掀起红衣靛衣的角,鲜艳翻飞交织。
霍云忘进她的眼眸,心忽然跳得很快,他松开了揽住她肩膀的手,掩下眼底悸动的暗芒,低头半晌不语。
等他抬眼,已经换上了那让人难以窥探其内心的笑容,他再次用折扇在童朝脑袋上敲了一下,“就这么喜欢你主子的脸?”
童朝下意识捂住脑袋,懵懵地只顾点头。
霍云胸腔像是噎了一股气,又气又好笑,“人都会老的,老了就不好看了,到时候你是不是要再认个年轻漂亮的主子?”
“不要。”几乎没有任何思考,童朝脱口而出,似乎觉得还不够,她又补充:“跟着主子,直到死了。”
霍云目光一暗,伸手揉了揉她的头,温声开口:“不会叫你死在我前头的。”
感觉她在自己掌心蹭了蹭,他的手掌微僵,食指颤动一下,收回了覆在她头顶的手,声音清淡:“走吧。”
言罢,他转身朝庄子的方向走去,心中的一团乱麻像是用烈火强行燃烧殆尽。
不应该的,不应该是这样,他早该意识到,那已经不是一个躲在他怀里哭哭啼啼的小女娃了,她长大了,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
年少时她最粘自己,甚至只有躲在他怀里才能安心入睡,而他渐渐长大,也意识到了一些男女之防,就不再与她过分亲密。
但其实,那时的渠门,性命尚且不知能不能保全,又何来什么廉耻之心,从他选择救下童朝,从前门主同意将童朝送到还是少年的他身边,在别人眼中,她的一切就已经是他的了。
只是他心中尚存着一丝是非对错,从不愿让自己真的堕成一个寡廉鲜耻的恶魔。可是有些事情,似乎已经成了某些习惯,甚至于方才搂她,两人都没有意识到不对。
霍云有时候也会自嘲的想,渠门那样的地方,是怎么成长出童朝木头这样纯粹的人。
即使现在比之过去,已经好了太多,可腌臜的事并非没有,自己身为一阁阁主,遇到的更多。
这些年来,无论是否身不由己,许多恶事他都已经做下,却还守着某些底线,而他守着的那些东西,在他所做过的恶事面前,简直微不足道。
那他又是为什么守着?为谁守着?
他回头看了一眼还在原地发呆的童朝,忽然无奈叹气。
这般迟钝,若没了自己,又不知会被怎么欺负。可他还能怎么办,只能护着,在有生之年,为她与那木头寻到最好的出路。
童朝见他看向自己,赶紧跟了上去,她犹豫了一下,拉起霍云的手重新搭在自己肩膀上,朝他靠近了几分。
霍云松开手,没说什么,背着手朝前走去。
童朝被他撇下,神情微愣,又跟了上去,时不时地看他一眼,那模样竟好似有些委屈。
霍云神色淡淡的,没有看她,道:“小朝,男女有别,主仆亦有别,以后不要这样了。”
童朝不解:“我看见简列和他的侍女抱在一起……”
霍云忽然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她,正色道:“我与你说过,不要让别的男子碰你,你也不要随便碰别的男子,方才是我不对,以后不会了。”他说完,转身走了,脚步比方才更快。
身后的姑娘看着他离去,心里莫名堵得难受,他很少会对她厉声言语,可方才的语气,似乎比平常冷了许多。
她对一些事情有过了解,在渠门长大,并不像深闺女子有那些保守的观念,只不过平时保持警惕成了习惯,很少考虑那方面。偶尔有意动也是对霍云,但很快就被压下去或者转头忘了。倒也没感觉羞于启齿,甚至觉得自己能在主子面前保持淡定,定力实在算是不错,毕竟每次看到那张脸,心里就小鹿乱撞,只不过表面还是一副面不改色从容冷漠的样子。
这些年霍云渐渐掌握渠门的实权,别人早把她当成霍云的人,不会也不敢把主意打到她身上,更何况她脸上有疤,虽然她自己不在意,但颜损之人,在别人眼里是不吉利的,因此这些年,她撞见过别人,却没在自己身上发生过。
童朝呆呆地盯着脚尖看了一会儿,又抬头看那越走越远的红色身影,抿了抿嘴,重新隐回暗处。
以前看古早文,里面男性角色身边的女侍卫,如果暗恋自己的主子,一般都不会有好下场。不过对我来说,一个女孩,无论身份样貌经历如何,无论曾经遭受过怎样的苦难,最后都应该有人愿意宠着她护着她爱着她,因为怀有赤子之心的女孩子们,是天使一样的存在,应当被世界尊重与善待。
题外话昨天通过了科目三考试,今天一早看到有小可爱评论,我不算是在打单机额,敲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