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刚刚离开,就见他们刚刚出来的那个地上被草丛遮掩的洞口,悄悄的钻出了一个被布缠绕的头。 唯一露出的一双眼睛往四处望了一圈才敢把整个人露出来。 就看见在地上钻出来出来一个红色的身影,全身包的一丝缝隙都没有,就是手也被布条缠的严严实实,一大块布把头包的就看见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珠在外面。 还好是在深山老林,不然自己这么出来肯定就要被上头条了。 肺腑了一阵,她才开始打量周围。 这是在山里,周围满是草丛灌木,除此外是几人合抱的大树,参天的大树一棵接一棵,树冠在上面互相交织着,阳光斑驳的落在地上,只露出了一丝丝的金色神采。 她抬头看了眼头上的太阳方向,与其在这里坐以待毙,还不如自己找出一条活路。 这么想,直接坐在地上把自己少了一只鞋的脚裹了个严实,再站起来,就向着太阳的方向往前走。 往前走了两步,又想起什么,把旁边的石头往她出来的那个洞口堆,又用杂草往上堆,直到看不出之前洞口的样子。 站在石碓前,满意的拍了拍手,转身继续往前走。 “诶,你说前两天来的那两个是什么人啊。” “不知道啊,你说我们这里一个穷山村,说是来旅游,可这除了石头就是树有什么好看的,而且看他们那身打扮,也不像是他们说的旅游的啊。” “管他呢,我们这穷地方,也没什么好图的。” “说的也是,太阳快下山了,我们快走吧,今年老天爷给饭吃,我家那亩地收成不错。” “是啊,今年要能有个好收成,我家虎子明年我就给他送镇上去上学,也不能让他一辈子和我们一样活在这穷地方。” “可不是吗,走走走。” 两个当地的庄稼汉模样的人经过,扯着闲聊,丝毫没有感觉到后面有个鬼鬼祟祟的人跟在后面。 她在这山里走了整整两天才遇见这两个山里的村民,之后就一直跟在他们身后。 两个村民到村口就分开往各自家里的方向走了,她躲在村口的草堆里,看四周再没人经过才从草里钻出来。 “咕” 吓得她四周看了一圈,发现没人才放下心。 “咕。” 这次她发现出声的是哪了,是她饿了。 好饿。 奇了怪了,待在地下这么久没吃东西,都没感觉,这一出来就又困又饿的了。 “唉!”只能捂着肚子,往后一靠重新缩回了草堆里,想等着晚上的时候能不能进去偷点吃的回来。 躺在草堆里,看着天上的太阳。 总算不是一片黑了,阳光下就是暖和。 不知不觉等着等着就睡了过去。 “唉,这谁啊,包的这么严实,不会死了吧。” 好吵啊。 “姑娘,姑娘,起来吃饭了。” 谁?不能让人好好睡一觉吗。 头一阵一阵的痛,从昏睡中终于清醒过来睁开了眼。 转过头,看到了刚刚发出声音的地方,是一个看起来五十岁样子的大妈。 大妈见她醒了,赶快放下手上的东西,把她扶起来:“姑娘,你醒啦,身体怎么样啊。” 突如其来的关心,让她一下子没缓过来。 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开口若有所思问道:“阿姨,这是哪啊?” 难道自己饿死了,又活了一次? 很不幸,这阿姨的一句话,直接打入现实:“哦,这是我家,今天大家出门做事的时候,在村口的草堆里看见你晕倒在上面,不知道怎么办,我家里就我和我家那口子,人少,就直接把你送我家来了。” 说着,从桌上端起刚刚放下的碗,往床边走过来:“你啊,喊我芳姨就行,姑娘,我看你是饿晕的吧,来,把这粥喝了,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 饿晕?她脸不可见的一红,不好意思的从芳姨手里接过碗,“谢谢芳姨。” 手打算伸过去接碗的时候,看见自己的手的时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身上缠的布已经不见了。 露出来的手掌和手指已经不是原先自己看到的像枯树枝一样的干尸,而是和正常人一样,甚至更像自己以前还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的手。 “姑娘?姑娘?快吃吧,锅里还有呢。”芳姨看她就盯着碗也不喝,生怕她舍不得喝。 看着眼前的可怜样,不禁感到一丝心疼,也不知道之前这姑娘身上发生了什么,把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姑娘饿成这个样子。 “哦,好。”她不知道芳姨已经脑补了一出苦情大戏了,回过神来。 捧着碗一口一口慢慢喝着,吃东西的感觉真好。 “姑娘,你叫什么啊?”芳姨坐在床边看着她慢慢的喝着,关心的问起她的身世。“看你这样,也不像是我们山里人,怎么穿成这副样子昏倒在草堆里啊,看你身上湿的,躺了一晚了吧。” 她只听到了芳姨的第一句话,手里的勺子不知不觉慢了下来,后面说的什么都没有听到。 如果仔细看她眼底,却是一片茫然,想了一会,又仿佛什么都没想。 “我,我叫阐宓。” “婵蜜?可是个好名字,和蜜糖一样甜。”芳姨听到这,看她也没打算说下去的意思,也不追问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生怕勾起她的什么不愉快回忆,只是笑的一脸夸这名字好听。 阐宓闻言也不去纠正是哪两个字,只冲着芳姨笑了笑,继续低下头小口喝着粥。 阐宓,这个名字是她上次死而复生的时候的名字了,现在想来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一样。 上辈子她的生活就宛如众星捧月的公主一样,家里生活富足,父母恩爱,除了她这个bug,这个家简直就是模范中的模范家庭。 可惜一场车祸,再醒来就是这鬼样子了。 “阐宓啊,你家在哪啊,改天我让我家那口子送你回去。” 闻言,阐宓放下手上喝了一般的粥,看着眼前关心热情的芳姨,笑了笑:“不用了,芳姨,我自己回去就行,不给你们添麻烦了。” “这怎么行你这一个小姑娘家家的。。” “芳姨你放心,我会通知我家里人来接我的,你放心吧。” 看芳姨一脸不赞成,还有说下去的样子,阐宓赶紧打断了她的话。 最后芳姨还是不放心,一定让芳姨的丈夫王叔把她送到了省城的车站。 告别了芳姨一家,把自己醒来带着的玉玦留给他们,阐宓就带着自己唯一的家当——在墓里穿的衣服鞋子,以及自己挂在胸口的那个青铜戒指,回到了自己上辈子呆的地方-----古都西安。 上辈子虽然死于车祸,是突然发生的意外,但她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一直做着准备。 比如---------眼前的金条。 每一世出生在什么家庭是好是坏,她都无法预计,所以她每一次活着的时候都会对下一次的重生做准备。 还好上一辈子活在一个富足的家庭,为了未雨绸缪,她可是把以前多余的存款都存下来买了金条存在银行的保险柜里了。 这个小金库她可是谁也没有告诉过。 阐宓从银行的保险柜里取出来之前存的金条,换成了人民币后,就去找了个□□的把自己的整套证件办了个齐全。 只要不是特地去调查,应付一般场面还是可以糊弄过去的。 一切置办好了以后,她站在街口,看着这个熟悉的城市,仿佛做梦一样。 来来往往下班的人,穿梭在其中。 突然,望了眼看了眼天上的太阳。 就这样,大家在酒店的门口,就看见一个长相清丽,气质通透,一袭白裙仿佛自带仙气的女人,拖着行李箱,急匆匆的走进了酒店大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