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紫雨墨与游次远一别之后,便匆匆赶往客栈而去,然而老叫花子没见着,倒撞见了那群诡异行径之人正在客栈门前明目张胆的搬运货物。
“此时才动身,不对劲!”
见那些人的视线扫过来,紫雨墨赶紧低头假装在一小饰摊前挑着首饰。
小摊贩见紫雨墨一身华服,暗想这是来了位俊俏公子啊!赶紧扬起讨好的笑脸,对着她便是一番恭维“公子好眼光!这支玉簪乃用红玉所镶,即华丽,又可表述相思之情。我看公子相貌堂堂,一表人才,这心上人也定是个貌美如花的姑娘,这红豆玉簪配她,简直绝配。如同公子与那姑娘,乃天作之合啊!”
紫雨墨本无心购买,又岂会将小摊贩的话听进去呢?
她此刻正全心全意的盯着那些人搬运货物。
小摊贩还道这玉簪入不了她的眼,便干净执起一支珠花步摇,哈哈道:“公子,您瞧,小的手里这支步摇可有名堂了,乃出自斯佳斯国有名的情郎段郎,亲手为他的娇妻所制的。”
听到“斯佳斯国”四个字,紫雨墨这才有了反应。
见她回头过来,小摊贩还以为这生意能成了,于是,更加卖力的介绍这步摇簪子的由来。
“公子,您仔细瞧,这步摇簪上的珠花就好比您心上人的美貌,情深似海。而这两片绿叶,则表露了爱慕之心。唉,这支步摇簪子正比喻着一对有情人情比金坚呐!”
紫雨墨觑着眸,问:“你说这步摇出自斯佳斯国?”
“是啊,这步摇,可是出自段郎之手,这段郎可是斯佳斯国响铛铛的人物!”小摊贩竖起大拇指,仿佛他口中的段郎真的很出名。
可惜,这在紫雨墨听来,却觉得十分搞笑。
身为斯佳斯国人的她,竟从未听过段郎这号人物。
更别说其名响铛铛了。
这小摊贩可真会做生意,这小嘴溜的,连步摇的来路都编织出来了。不过,若说这些首饰看起来有来头的,她倒觉得自己手上的这支红豆玉簪更像有来头。
她高举玉簪,仔细端详。
红玉本似红豆,如入骨相思,尤其像一男儿欢喜一姑娘时雕琢之物。
言归正传,此簪确实好看!
小摊贩也是个有眼力之人,见紫雨墨的眼神未曾离开过那支玉簪,于是,赶紧放下手中的珠花步摇,谄媚道:“公子,小的见我等有缘,而你又这么喜欢这支玉簪,那小的便算你一百文钱,怎么样?”
小摊贩心想:这玉簪成本不过二十文,按一百文卖出,嘿嘿,他还净赚八十文呢!
紫雨墨想:一百文钱倒不贵,只是可惜,她非儿郎之身,这玉簪亦无福消受了。
小摊贩一瞧她眼神不对,还以为是开价太高,吓着了。于是,正想再减减价时,紫雨墨却余光瞥见那些人装好了货物,正准备离去。见状,紫雨墨赶紧放下手中的玉簪,快步跟了上去,留下站在风中凌乱的小摊贩。
小摊贩忍不住嫌弃起来:“真是晦气!瞧着衣冠楚楚的,怎料竟是个穷鬼!唉”
正当他唉声叹气时,忽而,一段华绸出现在他的面前,声音浑厚而低沉“这玉簪,本王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