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他在那方面并未使我失望;但经过了那一系列的过程,希望的东西却并不很多。
我看到他的手始终在抖,比我曾想象的还严重很多,而且,他一走起路来,那两条长长的瘦腿就会一瘸一拐,仿佛是在刻意表演什么——类似于‘山羊走钢丝’一样的高难度动作,看起来很有节奏感的样子。老实说,那是一种叫你十分厌恶的节奏感,大概在一般人看了后,都会觉得特别难受和别扭吧?而且,大多数人也许还会觉得那很滑稽、很搞笑吧?当然我是说,那时我对此颇为反感。我相信,那种嫌恶的情愫是我前所未有的,在我有生以来。
迄今为止,我还从来没有因嫌恶一个人而那么认真,那么执着,甚至到了‘恨铁不成钢’的程度。而他的整个动作,看上去都是那么笨拙、迟缓,他的表情又是那么的呆板、木讷,即是说,本应在五分钟内完成的事,他却用了超过十分钟,他的表情变化跟着也一样,笨拙,迟缓,呆板,木讷,这便也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累不累?”我问他。
“不——累。”他很结巴、很简慢地回答道,同时朝我腼腆一笑。嗬!那笑有点迟钝,也有点勉强,仿似在颤抖,在摇晃,简直像假的一样。而他一‘笑’起来,那双不很大的眼就跟着眯起来,最后深深陷入眼窝里。
“包裹没派送完吗?”
“剩——五——个——了。”
“为什么?”
“电——话——号——码——错——误。”
我猜要么是少写了一位,要么是‘5’和‘7’云泥不分,要么是字迹潦潦草草不清。这在后来都是常有之事,因寄件人一时疏忽,最终把包裹寄成了异常件。
那天我们很少说话,几乎三言两语辄止。当然,那天我也没有多想跟他说话的欲望,而他本人呢,因为太过腼腆,我知道他心里藏了一堆的话,却始终憋到只字未吐。除此而外,最使我印象深刻的,是那天他下午三点多出门,及至很晚的时候,才舟车劳顿地赶回来,这中间都干了什么,不得而知;但据我所知,那时所派的货也还不到四五十件。
重回出租屋的路上,我感到浑身不快。哪里不快?思来想去,好像哪里都不快!喏!这么着,就好像衣领子卡在脖子里了,鞋子里的小石子硌到脚丫子了,倘若不即刻伸手翻出来弄好,不脱去鞋子倒出来,干脆就没办法正常行走,脖子软的简直撑不直脑袋了。
没错,那天我老是在耿耿于怀,在斤斤计较。简单地一想,一天的损失不过三百余元——维修卷帘门的,数据线的,运费的。而如今这件事,老实说,我真是羞于启齿,你可能会说我狭窄——心胸不够宽阔,凡事想不开,患得患失。但不管你怎么说,那时我正是那样的人。我为自己感到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