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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狼崽

小歌大抵是属熊的,冬日里都不出门,能在家冬眠一个冬季。  但实际上,人到底不是熊,就算一天至少一半时间在睡觉,剩下一半的时间小歌也挺无聊的,也不适合出门,因为要不了多久就会继续睡。    子婴觉得小歌这冬眠作息太不正常了,委婉表示要不要找医者看看?去年还没这么能睡的。    小歌摆手。“不用,我这是功法的副作用,等我练到下一层就没这毛病了。”    “你何时能练到下一层?”  “不清楚,不过根据前人的经验,至少也得十几二十几年,三五十年也可能。”  子婴:“....”完全不想腹诽这功法多离谱了,就想知道谁这么大才竟然创造出这种功法来。    看小歌无聊,子婴没说什么,但没两日就抱回了一只幼崽。“小歌你看我带回了什么,一只狗崽,可漂亮了,你无聊的话可以逗它玩,等它长大了也可以看家护院。”省得哪天真被偷了。    正百无聊赖的躺床上看书信的小歌抬头,顿时默然。  小歌的神情虽然平淡,但子婴对她太了解,一眼就看出她的怪异。“这只狗崽有什么问题吗?”    小歌想了想,还是道:“你想养的话,就养吧。”  “可你的样子太奇怪了。”子婴道。  “没什么问题的,就是觉得它长大了,一定会吓走所有窃贼。”包括胆小的客人。    发现小歌真是认真的说,子婴信了,将狗崽放到了床上。同时说起自己是怎么发现这只狗崽的,虽然下了两场雪,大雪满山,但这对于子婴也不是什么难事,最多就是花在路上的时间更多些,因此仍旧继续出门狩猎。    碰上狗崽是意外,他原本就想着找个野狗窝摸只狗崽的,去集市上买也不是不行,但太贵了,还不如找野狗窝,一枚铜锱都不用花。追踪一只豹子的时候看到因为饿得不行而自己爬出了洞穴的狗崽,考虑如今的季节,以及幼崽都饿成这样了父母都没回来投喂,估计已经成了猛兽的食物。检查了下,发现狗崽的爪子特别大,四肢也很修长,看得出日后的威风凛凛,子婴便高兴的将狗崽抱了回来送小歌。    虽然还是只巴掌大小的幼崽,但这只幼崽很是有精力,食量也很好,光是羊奶就得喝一大罐才够,让子婴有点发愁,这么能喝,羊奶肯定会不够的。    “给它弄些鲜肉肉糜混着羊奶喂它好了。”小歌提议。  狗好像是杂食动物,思及此,子婴觉得小歌的提议不错。  剁肉糜不是容易的事,很是费力,因此自然是子婴负责剁。  羊奶里混了鲜肉,幼崽吃得更欢了,明显能看出个子长得更快了,也更活泼了,小歌醒着的时候一直都在陪它闹腾,最后小歌都累了它还没累。    一个月大的时候幼崽已经能自己将肉块撕碎进食了,虽然要耗费很多时间,还不一定撕得够小,肉块可能大得能噎着它自己那种情况,但小歌很是鼓励,天天拿肉块逗它。    子婴?  一个月的时间足够他深刻认识到自己抱回来的不是狗崽而是狼崽了。  原以为幼崽的爪子特别大是巧合,但等它一日日长大,子婴再瞎也没法说它是够,这分明是狼,且还是一头雪狼。纯粹的掠食者,爪子能不大吗?它以后可就靠这个过日子呢。    成年雪狼的体型多大来着,子婴回忆了下自己曾经见过的雪狼。  雪狼是狼族的一个特殊分支,并非中州的土著,而是千年前戎狄西来时带来的猛兽,千年过去,戎狄已经被赶回老家,雪狼却在中州扎下了根,且是北地一大害。    巨大的白色狼群呼啸而过,不论人畜连骨头都不会剩,每年都有村寨消失在白色狼群的爪牙下。    北地华族如此凶残竟然还怕狼群?  自然是怕的。  旁的猛兽多是独行者,对付起来也容易,哪怕一个人对付不了也可以一群人并肩子上,然而狼,此物种乃群居物种。遇上狼害往往也意味着,你需要对付的不是一只狼,而是一群狼。    雪狼的体型本就比寻常狼大上许多,成年的雪狼个头比健牛还大,不比骏马差多少,更令人呕血的是,雪狼不仅体型庞大,还很聪明。想要对付一支雪狼群不仅得有足够的实力,还得有足够的脑子,否则谁吃谁真不好说。    最后也是最要命的,寻常狼群是十几二十几只为一个群落,但雪狼也不知原本是在什么鬼地方生存的,一支雪狼群往往有成百上千头狼。    狼的食量大,一片地区不可能养得起那么大的狼群,又不是灾荒年间大迁徙,没道理出现那么庞大的狼群,正常情况下,狼群的数量不应该过百。    雪狼还真就出现了。  自然,为了方便适应环境,雪狼群也做了一定的改变。  雪狼群划分了各自的疆土之后会化整为零的在自己的疆域内觅食,但狼王一声令下,雪狼群又会立刻聚集起来。也因此,对付一支雪狼群时往往还要提防敌狼随时都可能出现的援军。    嫌麻烦,去端了雪狼群的大本营也不是不可以,但雪狼群的大本营往往留守着百余成年雪狼。    曾有人研究过雪狼的习性,觉得很是不可思异,这个物种感觉一点都不像是野兽,秩序井然,等级分明。若非那是狼不是狗,且是野生的,且北地分部的雪狼群全加起来得有几十万头,那个研究雪狼习性的人都要以为那是一群被人训练过的狗。    子婴觉得很不可思异,为这小小的一只日后会有的体型,也为自己竟然就这么带回了一只雪狼——雪狼的习性决定了想要获得它们幼崽的难度,幼崽能够跟着捕猎之前都是生活在雪狼群的大本营,而雪狼群的大本营....无数打过心思的人用生命诠释了后果。    更让雪狼幼崽稀罕的是雪狼的一个习性,看到落单的同族幼崽,甭管是不是自己部落的幼崽都会捡走与自己部落的幼崽放一块养着。与某些看到不是自己幼崽的同类幼崽是会直接扼杀,避免资源竞争增加自己幼崽生存压力的猛兽形成了鲜明对比。    雪狼的这种习性也是雪狼能够在自西荒迁徙而来后飞速称霸北地的一个重要因素,幼崽成活率是各个猛兽族群中最高的,能不称霸北地吗?若非偏南和偏东的地方气候不适合雪狼生存,估计它们还能称霸九州。    “雪狼的幼崽怎么会一只狼在洞穴里,还饿成了那个样子?”子婴很是不可思异。  小歌闻言随口道:“它大概是失败狼王的幼崽。”  子婴茫然的看着小歌,什么意思?    小歌解释道:“狼是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不过寻常狼族是同一时间内只有一个配偶,除非配偶死了否则不会与别的异性狼在一起,而配偶死了,多半会再婚。但雪狼略有些不同,它们是终生一夫一妻制,一生只一个配偶。这种特殊的婚姻制使得狼群的狼王争夺赛失败后失败的狼王若是不甘心成为下属,想要离开去寻找新的狼群争夺首领之位时,其配偶往往会跟着走。它的父母在离开狼群后,要么死于别的狼群首领手里,要么被别的猛兽给吃了。考虑现在是初冬,很多猛兽都在疯狂囤积过冬的食物,我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子婴愣了下。“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雪狼倒是挺有意思的。”  小歌点头表示赞同。“人不如狼。”不管是婚姻观念还是生存能力。    北地的冬季漫长且寒冷,往往孟冬过半的时候就大雪封山,所有人都只能跟熊瞎子一样在家冬眠,但近几十年的冬季似乎暖和了很多,孟冬往往到了尾巴时,人们才只能学熊瞎子在家冬眠。    小歌观察了天色,发现山里还能活动几日,而狼崽这会已经能自己撕碎肉块进食,若是在雪狼群里,这般年纪的狼崽也该学着捕猎了,小歌便让子婴捕猎时带上狼崽,教教它如何捕猎,别真给养成了狗。    子婴很是赞同,将雪狼给培养好了,日后捕猎有个好帮手也能事半功倍,只是——  “你换衣服做什么?”子婴疑惑的看着换了一身方便出门的皮草的小歌。    “自然是出门啊。”  “去洛邑吗?”  “不是,雪团第一次捕猎我怎么能错过?自然要陪同。”    子婴皱眉,若是冬季之前小歌如此有精力他肯定很高兴,但如今,不管是小歌的冬眠习性还是天气都不太适合。前者问题倒还不大,最多他把人背回来,但后者,若是进了山后就开始下雪,那小歌就得跟他一起困在山里了。    子婴的异议注定无效,小歌已经窝了一个月,实在是受不了了,再不挪挪窝小歌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生锈了。    俩孩子一只狼的队伍在这个时候还会进山狩猎的队伍里显得格外清奇,这个时候还会狩猎都是官府组织的人手,北地冬季的兽潮可不比狼害差,须知狼害在冬季时只是兽潮的一部分。    辰国因为几百年的坚持,兽潮已经被控制住了,至少不会再出现几百年前那种一到冬季所有里寨为了活命向大城邑迁徙的惨烈盛景——大迁徙看着很热闹,但每年都有无数人倒在路上,然后成为兽潮的加餐。    只是,控制住并不代表就没有了,冬季时饿得疯了,猛兽们还是会下山的。  对于这种情况,人族的做法很简单,先下手为强,趁着最难熬的时候到来之前给猛兽减减丁口,如此到时候就算兽潮真的出现了,压力也不会太大。而且被猎杀的猛兽也可以做为食物加餐,免得冬季饿肚子。    如此一来,这个时候还会进山的都是各个里寨的出色猎手,不够厉害官寺的胥吏不会要,要了也是给猛兽送菜。    小歌与子婴也知道自己的队伍多么清奇,加之这次的目的只是为了让雪狼学习捕猎,而非获取过冬的食物,因此没有跟着大队伍,而是在外围山林里找些兔子雉鸡之类的小动物。    事实证明,家养的狼虽然比狗还要强一些,但比起野生的狼真得差得挺远的。  好不容易发现了一只兔子,雪团却连只兔子都追不上。    小歌:“....平日里就应该多训练训练雪团的脚力的。”  子婴瞅了瞅雪团圆滚滚的体型,深以为,这远远迥异于其同类的体型,就算训练了只怕也还是赶不上。虽然小歌平日里没少逗着雪团运动,但她养雪团的方式,真的是养猪的感觉多过养狼。他之前辛苦猎的猎物大多进了小狼的肚子,原本预期能吃到开春的肉类能撑过一半的冬季就不错了。    雪团最后还是猎到了一只兔子,一只饿得离死也不远了的兔子。  有收获总比没收获好,小歌如此想着,将兔子扒皮抹盐后架到了篝火之上。兔子吃野草,饮山泉水,肉质很是鲜嫩,随便烤烤就是美味,不像那些猛兽,就算是猛兽也得花上一整日的时间料理,否则吃进嘴里一点美味都没有。    兔子烤好的时候子婴也将搭帐篷的材料给取出来了,为了训练狼崽,小歌打算这两日就在山林里过夜得了,跑来跑去的太麻烦。    子婴一坐就分到了少了两条兔子后腿和一条前腿的兔子,兔子后腿一只归了狼崽一只归了小歌,一只前腿也归了雪狼。    兔子烤得火候很好,而且刀口里都抹了盐,盐粒在融化后都渗入了兔肉中,吃起来也更香了。    子婴咬了一口,觉得自己大概还要练很久才能赶上小歌的手艺。  “我再猎点野味吧。”子婴道。  小歌看了眼意犹未尽的小狼与子婴,很好,都是大胃王。“去吧去吧,把雪团也带上,最好带只野羊回来,正好做烤全羊。”    “嗯。”子婴点头。  子婴吃完就带着雪团去找羊了,小歌在旁边又升起了一堆篝火,原本的篝火并未熄灭,但也没再添柴,等它自己烧得差不多后弄灭,覆盖上土层,再于其上搭帐篷或铺床,晚上的时候睡着都会很暖和。这是在药王谷时那些天涯海角四处都去过的医者教给她的生存技能,熊孩子时不时在雪山里蹦跶,若是没及时赶回温暖的谷里,懂这么一个生存技能,冻死的可能性也会小些。    小歌等到篝火熄灭也没等到子婴与雪团回来,微微挑眉,天都快黑了,该不会真的不猎到一只羊就不回来了吧?  如今可不是夏秋时节,是冬季,夜里还在山林里到处跑可是很危险的。    子婴自然没那么固执,夏秋时节在山林里夙夜追赶猎物倒也没什么,但冬季他自然不会那么作死。    在雪团跌跌撞撞的跑回来求救时小歌就意识到这是出了什么事,雪团的一条腿上插着一支箭矢。    什么情况?  官寺阻止的冬狩队伍应该不至于眼瞎到分不清人和猛兽的区别吗?  小歌抱起雪团,一边拔出了箭矢伤药包扎一边顺着雪团呜呜的方向去找人。  沿途经过了几个以前用来捕猎猛兽的陷阱,里头有人,或死或残了。显然是对手太强,子婴对付不了便利用了之前的陷阱。    小歌瞧了瞧陷阱里的尸体,双臂骨骼粗壮,显然是剑道好手,但手里拿着的三尺青锋却是寻常铁匠铺里就能买到的货色,这就有点意思了。剑道好手不可能弄不到一把好剑,这年头,人命如草芥,能够杀人的且有几把刷子的很容易受到贵族的邀请成为一名门客,而贵族门客只要有点本事,待遇都差不了。    没有用好剑的原因应该是怕被认出来。  辰国对于能够铸造好武器的工匠控制得很严,那些手艺好到能够一定程度的匠人,国库会出钱养他们全家,但他们一生都得为军队铸造武器。闲暇时接私活也不是不可以,但这一类的匠人铸造武器都有个习惯,在武器上留下自己的名字。这也是辰律规定的,军队若是拿到了劣质武器,那战场上就容易出问题,因此铸造武器的匠人必须在自己负责的那一部分零件里留下名字,到时候哪里出了问题,可以按着上头的名字去追究责任。    干了一辈子,在武器上留名字也就成了下意识的习惯,就算有人要求不能留名字,匠人也不会配合,留个标识,到时候这柄剑牵扯到了什么事里,查起来也方便,自己提供给官寺正好撇清责任,更可避免客人杀人灭口。    会顾忌用剑太好而被人发现,说明这些人的身份多半是见不得光的,或者他们背后的主人不希望被人知道自己的身份。    杀个人还如此遮遮掩掩,小歌下意识就想到了之前那些为了季玚而没完没了的死士。    可是子婴虽是王族后裔,但他是没有上族谱的那种,且他母亲的出身,除非他老子成为辰王,亦或是他自己立下了大功,否则王族是不可能将他的名字记入族谱里。这样的子婴,对于任何人都是没有威胁的,派死士对付他,着实无聊透顶。    谁会这么无聊?  小歌仔细扒拉了下,子婴的脾气虽然谈不上多么的如沐春风,更鲜少与人为善,但也从不无故得罪人,他连说人一句闲话都没兴趣,便是想祸从口出都不可能。    至于有故得罪人,这两年他都没得罪过谁。  而两年前之前....小歌的瞳孔微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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