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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冬衣

薛氏族长是来找辰王谈婚约的。  先王后年少时曾在田猎时遇到危险为薛氏主母所救,为表感激,先王后许诺自己日后若有儿子,而薛氏又有女,便结两姓之好。    对此,上至辰王下至闲散宗室都想呵呵,鬼话连篇谁信谁傻瓜。  然而,再鬼话连篇,人家拿得出信物啊。  信物一半在薛氏族长的手里,另一半则在季玚手里。    嫡公子娶商户女为妇已经很不成体统了,而这两位还不是正常的娶妇,而是入赘。  先王后并非唐王喜爱的子女,因此她当年与薛氏的约定是让自己的一个儿子入赘薛氏。    辰王能答应这种事才怪,然而薛氏准备做的很足,一路大张旗鼓,差不多天下人都知道了这桩婚约的存在。辰王若是毁约,无疑会影响他的信义,而这年头,士子往来列国,国族观念并不重,能够留住多少完全靠君王自身的魅力与表现。因而只要不是耽于享乐不顾国族死活的极品,为了招揽人才,君王们明面上都会表现得很好。哪怕是辰王,曾经参加臣子的宴饮,都到门口了,正好听到一个士子找宴会主人的茬,说宴饮弄得如此奢靡,是想君王耽于享乐吗?    辰王彼时的心情如何不得而知,但他听了后立马就羞愧掉头回了王宫,同时赏赐了那名士子,理由是士子劝谏有功。    信义与面子、儿子哪个更重要?  自然是信义重要。  当然,玄衣人觉得辰王人性未泯,嫡公子入赘,自然要去唐国,而离开了辰国,虽然失去了继承权,但季玚的小命也算保住了。至于薛氏安的什么心,不管安得什么心,显然不会伤害季玚。    原因?  薛氏族长到了洛邑上上下下打点得极好,不管是谁都说不出个不好来,且为了讨当时正愁国库没钱辰王欢心,薛氏族长壮士断腕一般的拿了自己一半的赀财做为“聘礼”。    能够付出如此代价,不管安得什么心,都不可能让季玚有事,不然就亏大了。    遗憾的是,世事最无常。  薛氏内乱,薛氏长房一家死干净了,季玚又拒绝薛氏新族长换新族长女儿继续婚约的提议,在定亲后好不容易过了段消停日子后的季玚再次过起了危机四伏的日子。    为了生命安全,这几年季玚都不怎么呆在王宫,见天的泡在洛邑北部的山林里,大部分时候连辰王想见他都找不到人,宁与野兽为伍也不想跟人打交道。    然而,季玚始终想不通那个女子当年为何要冒险与自己定亲,他不清楚前因,但最终的结果已经证明了,就算有既得利益者,也是他得益,他会安全,而薛氏会有危险。    “想不通就别想了。”玄衣人道。“当事人都死干净了,你想破脑袋也没用。”    季玚道:“徒儿只是好奇罢了。”  玄衣人不好奇,这事跟他关系不大,因此换了个话题。“接下来的时间你就呆在这里吧,安全。”    季玚愣了下,问:“师父知道那两个孩子是什么人?”  子婴与小歌皆非寻常人,季玚很确定这一点,小歌太博学了,而子婴,身手极好,寻常人家培养不出来,且子婴给人的感觉....季玚估摸着这孩子杀过人。    “男童是你的侄子。”  侄子?  季玚提醒:“徒儿有一百多个兄弟。”  虽然大部分已经死了,现如今还活着只十来个,但不管是活着的还是死了的,只要不是早夭的,都有不少子嗣。别说季玚了,估计辰王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有多少孙子。    “公子浔的儿子。”  “庶子啊。”季玚懂了。  公子浔做为辰王诸子中较为出色与长寿的一个,季玚是有印象的,而关于公子浔的儿子,季玚只听说过公子浔的几个嫡子,庶子什么的,能不能上宗室谱牒都还不一定,而进不了宗室谱牒,就算流着王族的血,也不能自称王族。    “那小歌呢?”  玄衣人随口道:“她的身份地位在你之上。”  身份地位比自己还高?  季玚顿时就懵了,他再不受重视也是辰王的嫡子,还有谁的身份地位能比他更高?    “这里很安全,你若是不想回王宫,这里不失为一个安全的清净地。”玄衣人道。    还在思索小歌是谁的季玚哦了声表示知道了。  玄衣人想了想,问季玚:“我再问你最后一遍,你真不想当王?”  “不想。”季玚想也不想的回答。  玄衣人不解:“当王不好吗?这天底下有几个儿郎不想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    季玚反问:“师父你想当王吗?”  玄衣人想也不想的回答:“不想。”  “为何?你方才不是还说什么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吗?”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王不是昏君就是庸君,大多不得好死。做明君倒是能寿终正寝,但累死累活一辈子不说,吃东西怕被下毒,连睡个女人都要担心对方会不会趁自己睡着了捅自己一剑。有了孩子,还要千般提防,免得被儿子给杀了。”玄衣人总结的问徒弟:“我看着像是会找虐的人?”    不像。  “那你为何问徒儿想不想当王?”  “历史早已证明,只要是公子,就没有对那个位置没有兴趣的。你是我徒弟嘛,若你想要,我自然要帮你一把。”    季玚无语道:“谢谢啊,徒儿不想要。”  “为何?”  “师父你曾教徒儿,舍得,有舍才有得,但舍之前一定要确定,自己舍出去不是自己最需要的东西,因为最需要的东西一旦舍出去了,很难再得回来,就算能回来也可能要付出十倍乃至百倍的舍。”    玄衣人颌首,是说过这事,接道:“还有舍的时候要权衡好利弊,确定于自己而言,会得到的东西的价值超过舍去的东西。”    季玚道:“徒儿觉得不划算,徒儿对王位有过心思,但它不值那么多。”    青铜面具的眼睛位置镶嵌着透明的墨色水晶,因而季玚看不清玄衣人的眼睛,玄衣人却可以看清徒儿的眼睛,那是一双很干净很清澈的眼睛,属于君子的眼睛。    玄衣人顿生挫败之感,自己究竟是怎么教出一个正人君子来的?明明他自己就不是一个正人君子,也没想过要教出一个正人君子来,偏偏当年小小的一只就长成了一只正人君子。    人生最失败莫过于此,玄衣人为自己这几年的时间如此总结。    九松里很安全,季玚在眼睛恢复了之后也舍不得走,吃喝都很干净,还没刺客拜访,不,也不是没刺客拜访,只是从来都没活着进到院子就是。    眼睛好了后季玚拿出了一袋钱给小歌,表示自己想长住,这想房租。  小歌挑眉。“你一个嫡公子一直不回宫好吗?”  那个嫡公子是一直都不回宫的?又不是在异国为质的质子。    “不回,宫里一点意思都没有。”季玚道。  小歌闻言没再说什么,收下了房租。  为了表示自己这个租客不白占便宜,季玚决定为两个孩子做点事。  麋群也没跑远,因此小歌与子婴仍未死心,季玚主动请缨帮忙。  小歌也没跟季玚客气,季玚的武艺的确比他们两个高强。    事实证明没跟季玚客气很有先见之明。  两个孩子给麋群下了药,药倒了众麋,但麋群的首领还有精神,在意识到危险后便向两个孩子发起了攻击,麋的四肢很矫健,跑得非常快,角头上的角也非常大,枝枝桠桠的,简直是天然的狼牙棒,还是双份的,若是让冲个正着,不死也得惨。    猝不及防之下子婴只来得及推开小歌,然后抓住了麋鹿的大角免得被撞飞。  虽然没飞,却被麋鹿冲撞的冲势给推得一直后腿,在地上拖出了两道长长的印记。    小歌爬起来的时候地上刚拖出的印记已经出现了血迹,正着急,一道黑影如鹰般飞扑而至,寒光一闪,麋鹿的头飞出,落地,正抓着麋鹿角的子婴好悬没被砸趴下。    定睛一看,一剑斩下麋鹿首级的不是别人正是季玚,手中三尺青锋正滴着血。    子婴诚恳道:“多谢。”  “应该的。”季玚回道,帮自己解决了人身安全问题,自己如今做这么点事真的不算什么。    小歌没道谢,而是第一反应的抓起子婴的脚检查。  履是贵族与有钱人穿的东西,寻常黔首穿都是草鞋,耐磨损、物美价廉、耐脏...小歌与子婴自然是不缺钱的,至少不缺买双履的钱,但嫌布履磨损快与不透气,除了冬日,都是穿的草鞋,且是自己编的草鞋,鞋底特别加厚的那种,山林里往来,鞋底不够厚很容易就不能穿了。然草鞋再经用也架不住方才的摩擦,鞋底被磨穿,脚底板一片血肉模糊。    小歌赶紧取出清水、烈酒、金疮药及在沸水里煮过的绸布。  见到绸布,子婴微微蹙眉。  “绸布不会造成二次伤害,身体比钱重要。”小歌无奈道。  葛布也不是不可以,但这年头除了丝绸都是粗布,而粗布的粗糙程度....只从小歌刚开始时被磨破了皮肤足以略窥一二,也因此,对于包扎伤口用的布条小歌都是奢侈的使用丝绸。    伤口处理包扎好的时候子婴觉得自己肝都在疼,好多钱。  小歌拍了拍手,道:“行了,慢慢养着,多吃肉就会痊愈。不过你脚底好不容易磨出来的茧子算是废了,得重新来过。”  脚底有一层厚厚的茧子,走多久跑多久都会很轻松,子婴为了磨出一层茧子也花了不少精力,如今算是全毁了。    “没事,再练就是了。”子婴对脚底的茧子虽然也可惜,但都已经被磨掉了,也只能重新开始了。    子婴因着脚上的伤的缘故被小歌要求不能下床,一整日都躺床上,一日两餐加宵夜,早上有鱼汤,晚上有鸡汤,不过数日,子婴摸了摸自己已经有些许松弛的肚子,忽然有些明白为何小歌会用肌肉来比方虞王的变化了。他才躺了几天,原本匀称有力的肌肉便这般了,若是一年半载....妥妥的废人,天知道他花了一年多才练出的肌肉。    子婴很是抑郁。  瞧出了子婴的抑郁,小歌无语道:“就算肌肉松弛了,你大不了再花两年的时间练回来不就可以了?”    子婴无奈道:“爬上山顶不难,难的是爬上顶峰后又掉了下来如何再重新爬上去。”  “之前怎么上去的就是怎么上去呗。”小歌理所当然道。“同样的高度,还有之前的经验,可以省不少力。”    “心理上呢?”子婴问。  小歌愣了下,略一思索便明白了。“真正的强者可不会被重新来过给打败。”    子婴:“....”好有道理,自己竟然无法反驳。  季玚忍不住一笑,这俩孩子太有意思了。  更有意思的还在后头。    躺了两日子婴便受不了这种一趟就是一整日的生活了,晚上的时候还好,睡不着可以看刺客。早先没发现,这两日白日里睡多了晚上睡不着子婴才发现自家晚上有多热闹,刺客一波又一波,但全被另一股死士给灭了,尸体就近埋在院子里和屋外小歌种植花草的地方....可算明白为何小歌种植的花草长得那么好了。    虽然不知保护这里的死士是什么人,但子婴用膝盖想都知道那些源源不断的刺客是因何而来,然而小歌没有逐客的意思,尤其是季玚还救了自己,他再觉得季玚是个麻烦也只能无视夜里的喧嚣,自然,这也是因为再喧嚣也没影响到他与小歌的生命安全,不然他就未必还能如此淡定了。    子婴最后翻出卖了几头成年麋鹿换来的丝绸裁制,做衣服的话,主要成本是花在料子上,然后是工钱,自然,若是寻找那些一流绣娘做衣服自然就是工费超过料。子婴舍得花钱买昂贵舒适的布料,却不舍得花钱找绣娘。前者是因为他不会织布,也没有织布的工具,后者则是因为裁制衣服学起来简单,至少比织布简单,因此他选择自己动手好省钱。    小歌对此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在药王谷的时候她的衣服虽然不是自己动手裁制的,却也不是找绣娘裁制。  药王谷虽是培养医者的地方,但考虑到药王谷的医者在出师后都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铃医生活,更不时会为了珍稀的草药在深山老林里打交道,因此谷里的弟子除了医术还要学习各种生活技能。裁衣是其中之一,小歌年纪尚小,自然没法自己裁衣,但衣服破了的话都是自己缝缝补补。    子婴想学裁衣,小歌觉得很应该,而季玚看得愈发无语。  季玚觉得有点玄幻,在他的记忆里,裁衣以及衣服破了缝缝补补都是女子做的,不论是贵族还是普通人家,皆如此。然而他现在看到的是什么?子婴在用做衣服,小歌在与自己聊典籍。    见季玚目光怪异,小歌不由看了眼子婴,没问题呀。“怎么了?”  季玚斟酌了下用词。“你家一直都是子婴裁制衣裳吗?”  小歌颌首。“嗯。”有什么问题吗?  季玚想了想,委婉道:“我以前没见过男性做针线活。”  那又如何?小歌还是没明白。    子婴听明白了。“你是公子,无论什么时候都奴人伺候,衣裳鞋袜都有人为你备好,不需要学这些。但普通人家,自己动手做的话可以省不少的开支。”    需求推动发展。  季玚明白了子婴的意思,但:“我一直以为只有女子才会做针线活。”反正他认识的男性里,就没谁是会做针线活的,好吧,别说男人了,就是他相对熟悉一些的王族贵女也不乏不通这个的。    子婴道:“我的手艺比小歌好。”小歌的手艺也就能凑合着补一下口子,还补得跟蜈蚣似的。    季玚彻底懂了,原来是谁做得好谁就上啊,无关男女。不过这样的话,子婴懂的东西真的好多,感觉快无所不能了。    子婴做衣服不会往上头绣什么漂亮繁复的花纹,一是不会绣,二是不论是他还是小歌都比较喜欢风格简单一些的衣服,因此衣服都不绣花纹。而衣服不绣花纹的话,裁制起来效率会很高,能下床的时候子婴便已经将小歌的冬衣给做好了。    为了保暖,子婴在衣服里填入了小歌用药水处理过,又熏过香料的鸭子绒毛,为了这些鸭子绒毛,三个人吃了好几天的鸭子。    裁制冬衣,有钱人是用皮草或木棉絮,没钱的人则是往衣服里填充芦苇之类的东西。棉絮太贵,芦苇什么的太不保暖,皮草倒是不缺,但小歌有哮喘,皮草上的毛若是进了鼻子里,严重起来能要她的命。    往冬衣里填充鸭子绒毛是小歌想出来的法子,原本是因为买不起冬衣,但平日里没少吃鸭子,而鸭子毛也是毛絮。不曾想子婴竟是记住了,今年又制作了起来。    鸭绒并未填充得很厚实,那样的会很重,小歌不喜欢太重的衣服,因此子婴填充得鸭绒很是松散,每隔一段距离就用针线缝一圈固定线,意外的,这样做出来的冬衣反倒更暖和。    冬衣做好的时候天也正好降温,冬衣正好派上用场。  季玚裹着厚厚的皮草看着小歌一身轻松的模样,无语凝噎,自己一个公子过得还不如两个孩子舒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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