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歌一眼便认出了自己手里这只玉马是前不久自己看中却又放弃的那只,不由问子婴:“你如何得到它的?” “买的。”子婴笑答。 “你哪来这么多钱?”小歌还没忘了那让人肉疼的价格。 “角斗场赢的,你都不关心我的收入吗?”子婴无语道,他可是赢了不少钱,这位都没看到吗? “关心啊,可以让我们坐船去九嶷,只是没想到你会...”买抠门如你会去这么贵的玉马,平日里买肉都舍不得,宁愿自己去猎。 “你不想要它?”子婴问。 “想啊,不过我是想拿它送人的。”小歌提醒,送礼须慎重。 子婴表示没关系,他送给小歌了,那就是小歌的,小歌想怎么处置都行。 小歌将玉马与自己买的别的礼物以及写在缣帛上的信一起带走了,既然说了怎么处置都行,那么她按着自己最开始的想法继续送人了。 目送了两只雕离去,小歌表示他们也该跑了,之前的事已经不知落了哪个莘城人的面子,再不走,想走都走不了。 子婴完全不理解小歌这逻辑是从哪得出来的。 “显而易见的啊,莘城的辰人不少,怎么不找别人麻烦就找你麻烦,你以前都没来过莘城,那就只能是无妄之灾,正好碰上某个莘城的贵族心情不好。而考虑到前些日子辰国又向莘城索要了丰厚的财宝与奴隶,将莘城狠狠宰了一顿。”小歌给了子婴一个你懂的眼神。 动不了辰国,动不了辰王,正好看到子婴这个辰人出风头,干脆拿子婴这个软柿子撒气了。 明白过来的子婴想扶额。“欺软怕硬啊?” 小歌颌首。“人之天性。” “弱者天性。”子婴纠正。 “那不还是人性?” 子婴顿觉无言反驳。 “今日并未有人寻我们。”子婴说。 “姬敖比我们更吸引目光,不过保不齐对方连小鱼小虾也不想放过。”小歌也不是很笃定自己与子婴的安全,毕竟,自己的容貌,真的很容易引来莘城的注意。 “姬敖是什么人?”子婴问。 “不知,但他的举止,肯定是辰国的军人,且是地位不低的那种。”小歌推测。 姬敖虽然看着挺不着调的,但他走路的时候特别的精神,抬头挺胸,跽坐时腰背亦笔直如松,典型的行伍风格。 要出气的话,找一个辰国的将士绝对比欺负一个平民孩子更解气,虽然姬敖好像也不是很大,也就十几岁,但那不重要,而这段时间是自己与子婴最好的逃生时间。 “姬敖有危险?”子婴微微皱眉。 小歌颌首。“他肯定死不了。” “你未免太笃定了。” “若我没说错,他要么是鸣风原的驻军,要么就是商於平原的驻军。”而这两地,离莘城都挺近的,急行军的话连一天都不用。 子婴想了想,问小歌。“我能否确定他平安了再走?” 小歌诧异的看着子婴。“我说了他不会有事。” “他到底救了我,我想亲眼确定。”子婴道。“不然不免不安。” 若无姬敖的剑,子婴可以确定,自己就算摆的平那头野猪,也一定非死即残,而死人与残疾人是无法立下军功改变自身命运的。 小歌闻言不由盯着子婴瞅了好一会,在子婴以为她会拒绝时,小歌道:“我母亲说,人生在世,心安很重要,人也是因此才有了吾心安处是吾乡的谚语。既然那样会让你觉得心安,那就去吧。” 子婴不由侧目。“我一直以为你不是很喜欢你的父母。” 小歌挑眉。“我从未如此说过。”虽然没少骂父母混蛋,但父母与孩子之间谁没出过几句粗?最多就是到她这倒过来了而已,但她命都差点丢了,骂几句也不算什么。 “我很听他们的话。”子婴说。 小歌想了想,点头。“嗯。”虽然是挑着听的,但挑着听也是听不是吗? 子婴觉得,如果小歌不干神棍这一职业的话,完全可以去做谋士,她一定会很出色。 姬敖还真是辰国的军人,也真的有人在他回去的路上设伏,不过子婴赶到的时候事情已经尘埃落定了。 姬敖是南境鸣风原大营的将士,而鸣风原是南境诸军营里离莘城最近也是驻扎兵力最大的,因着毗邻莘城、姜国与睢国,鸣风原的战事较为频繁,因此驻扎了至少七万的兵力。 “其实我觉得,你不去看也没关系的,他肯定不会有事。” 思及自己出发时小歌的欲言又止,子婴完全了然了,其实,这根本就是一次钓鱼行动吧?否则如何解释接应姬敖的人如此及时? 同样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显然不是小歌,追杀的死士也意识到了,虽然比小歌迟了许久,但反应也极快,纷纷服毒自尽了,身上也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一场钓鱼算是白钓了。让姬敖与骑马追来的子婴俱是无语,这死士可真是忠心啊。 “能让人愿意服毒的可未必是忠心。”负责来接应的裨将道。 姬敖茫然,但裨将也没解释。 姬敖看向追来的子婴,惊喜道:“婴是要提前从军吗?” 子婴道:“不,我只是来送你,如今已送到,告辞。” 虽然从军也是他的计划,但他没想过如此提前,他根本没做好准备,上了战场必死无疑。 姬敖不死心:“并非每个卒一开始就要上战场的,你可以先在军营生活,待武技成熟了再上战场。” 子婴还是拒绝,军营中不能有女性,如今进军营就意味着必须与小歌分开。 姬敖只得遗憾的与子婴告别。 子婴在约定的码头上找到了小歌,小姑娘正坐在一艘大船的甲板上用树叶吹着曲子,然而,因为她完全是随心所欲的吹奏的,因此调不成调,曲不成曲,听在懂音律的人耳中必然是一种折磨,但听在对音律不清楚,只能凭感觉判断的人耳中却是觉得很轻快,仿佛一直活泼的百灵鸟在歌唱,虽然唱得怪了点,但那欢快的情绪却是切切实实的,渲染得人心情愉快。 子婴便觉得很愉快,也听出小歌心情的愉快。“遇到什么好事了吗?” “没有啊。” “那为何心情如此好?” “为什么一定要是遇到好事了才能心情好,不能是我闲来无事看这水,看远处的山而觉得心情好吗?”小歌反问。 子婴瞅瞅滚滚北流的莘水,再瞅瞅远处的商於山脉,青山绿水,千篇一律,没什么特别的,只得坦白道:“不明白。” “你不是不明白,你只是不会欣赏。”小歌笑道。 子婴觉得,自己大抵永远都不会有小歌这自娱自乐的心境,不管什么时候都能找到让自己开心的事。 大船直至收锚起航都没人来查,平平稳稳的沿着莘水向北入云水。 商於山脉有多条水流是向北的,莘水便是其中之一也是最大的一条,若干条发源于商於山脉的水流便是汇入莘水的,而莘城便是建立在数条支流交汇的区域,因此哪怕大船吃水之深让人怀疑船内是不是塞满了,但它还是浮了起来。而在升起旗帜上,没有任何找茬的。 子婴抬头瞅着旗帜好一会,那是一面海蓝色的旗帜,旗帜之上是一条张牙舞爪仿佛要飞腾而出的黑龙。 虽然九州大地上以龙为图腾的国族并非没有,但如此威猛如此昂贵的图腾旗帜却是独一无二的,只有九嶷城会用缂丝的手艺来制作旗帜,光是这面旗帜的造价便抵得上不少商队几个月的收入了。 这是九嶷城的官方旗帜,难怪没人拦着检查。 “我们的船票花了多少钱?”子婴有点担心荷囊。 “全部。”小歌回答。 子婴一脸懵,能不能再说一下,他大概是耳背,因此听错了。 小歌重复道:“两枚船票,全部钱财。” 子婴默然须臾,终是安慰道:“千金散尽还复来。” 小歌闻言笑道:“你能这么想就好,大不了到了九嶷城,你下水捕几条鱼,肯定能赚到伙食费。” 提到伙食费,子婴顿时就想起一个重要问题。“船上包食水吗?” “当然是自备。”小歌理所当然道,就算不是自备,她也不会去吃船上提供的,船上没法开火,因此吃的都是干粮,硬邦邦的,小歌看着只是都觉得牙疼。 子婴觉得自己很有必要现在就想办法准备食材,不然一会到了用餐时间就该悲剧了。 这头子婴忧心自己的下一顿,莘城的城主府也差不多,只是忧心的不是下一顿,而是项上人头。 莘城近几十年可以说是霉到家了,虽非国家,但历经千年,靠着商贸,日子过得比大国的君主还要好,并且在暗戳戳的发展经济,控制列国的经济,说不得有朝一日就能以此跃然为大国。然而,自谢琳出现,一切都变了。 谢琳与莘城,大抵是天生八字不合,谢琳少年时是商人,还是个非常会赚钱的商人。 商贸这头肥羊就那么多肉,原本已经瓜分得差不多了,谢琳如今就想要分一杯肉羹那就只能从别人的嘴里抢。而以谢琳的能力,她一抢,不论她是否有意针对,莘城都是最大的利益受损者,谁让一头肥羊它占了大头,不管是谁,想分一杯羹都得与莘城对上。 身材也不是没想过将谢琳收为己用,毕竟,谢琳这种可以说是天生商人的奇才,千年难遇,若能收为己用,莘城必将如虎添翼。 然而,比起给人打工,谢琳更喜欢给自己打工,自己创业。而且,她也看不上莘城,盗亦有道,商人地位再卑微,也应该有自己的准绳,而莘城完全没有。 不能收为己用,那就灭了。 双方一场商战,搞得中州列国的经济动荡,谢琳也因此倾家荡产,负债累累。换了别个说不得就望着那高高的债台,一跃而下来个人死债消,谢琳却不然,创造了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句话,也真的做到了。 再之后,双方的梁子算是结下了,各有胜负。而从如今的局势来看,明显谢琳稳占上风,莘城如今就是列国严重的待宰肥羊,没真的宰了倒不是啃不动这块肥肉,而是肥肉周边环伺着一圈的虎狼,彼此制衡之下才啃不成。 周围一圈的国族,就没哪个是不想啃了莘城这块肥肉的,如果真有不打算啃的也绝非不想啃,而是离得太远,鞭长莫及,比如离、唐、齐等国,隔着几千里,啃了也是便宜别人,因此一直都暗中支持帮助莘城避免莘城被自己的邻居给啃了。 辰国是诸多对莘城有胃口的国族中最具有威胁的一个,莘城的四面至少有三面与辰国接壤,辰国若是想啃了莘城,消化起来绝对是最轻松的,不服的话调个几十万大军将所有不服的砍了就是。奈何莘城不止于辰国接壤,莘城的西边与西南有睢国,南边与东南又有姜国与青国。虽然都对莘城有兴趣,但也都不会坐视辰国吞了莘城。权衡利弊,诸国都很满意如今这般年年勒索莘城的局面,然而,辰国一直都不满意。 早些年的时候因为列国的干涉无法啃下莘城,辰国却始终没死心,几十年来不敢说无时无刻在找茬,却也差不离,平均每年都会找茬。或刻意羞辱或刻意找茬,反正就是没事找事以便找个合理的借口,让还要点脸的列国没话说,如此在打起来的时候会有很多可供操作的地方。然而,莘城这几十年比乌龟还能忍,忍到有一回辰王专门让他一个混不吝的儿子来找茬,各种找事,且找事找到连城主的正妻与妹妹都被那位公子在城主府给强了,城主仍旧能笑着招待那位公子,还问可满意。 那位纨绔公子算是彻底被莘城城主给打败了,回到洛邑的时候便向辰王表示:莘城太可怕,若不除,日后必成大患。 莘城的城主府人口较为简单,现任城主有两个妹妹,一者远嫁,还有一个便是当年那位倒霉蛋,倒是不曾远嫁,却也没好多少,嫁给了青国的宗室子弟,但夫妻不睦,于是乎丈夫广纳姬妾,妻子便养面首。虽然碍于莘城的面上,那位宗室子没将莘城的女郎给弄个病殁,却也和离了,同时将自己的嫡子也送到了莘城,因为不确定嫡子是否自己的骨肉,反正他除了这个嫡子也还有不少儿女,不缺这一个可能不是自己的儿子。 城主自己也是有儿女的,然而只一个嫡女一个嫡子,嫡子乃原配所出,在几十年前的莘城之战时战死,嫡女继室所出,也是老来女,尚幼。别的儿女皆为女奴所出,出身卑微,别说别人了,便是他自己都瞧不上,因而连族谱都入不了,有等于没有。 城主此时此刻大怒训斥的便是自己的小妹。“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谨慎谨慎,你怎么就不听?” 女子也怒:“忍忍忍,都忍了多少年了?你和阿父还要忍到几时?这么多年,你可知外面都是如何说我们的?” 城主阴着脸道:“忍到辰王死,忍到辰国改朝换代,忍到云府与谢琳死。” 辰国那三个人不死,莘城不论如何都不能发作。 女子闻言,道:“几十年了,他们一个都没死。” 城主噎了下。 的确,在这个普通人族平均寿命就没超过二十岁,能够活过四十岁都能称之为长寿的时代,洛邑那三人着实是长寿。 城主无奈道:“他们不死,我们就只能忍,你莫忘了阿父的话,若是让阿父知你差点惹来大难.....” 女子闻言,脸色顿时惨白,若是让阿父知道,破坏了他的计划,即便自己是他的亲生骨肉,自己也活不成。 城主叹道:“那些死士皆已自尽,没有证据能证明与莘城有关系。” 虽如此,城主却也不知这日子何时是个头。 女子道:“若是辰王铁了心,没有证据亦可嫁祸。” “这应非辰王之意,只是南境近些年没什么战事,因而公孙防想找点战事。”城主道。 辰王大抵是有史以来对边境将领最心宽的王,不仅给予了极大的权利,更鼓励边境将领主动找事,敌人不来打,那就自己随便找个过得去的借口挑起战事。 西境的战事应该快落下帷幕了,公孙防若不抓紧时间找事,那么接下来只怕还是没仗打。虽然这次失败了,但接下来还是不得不多加防范,辰国的将领全是战争疯子。 城主府忧心不已时琴师也正在欣赏好戏。 浮图打算换东家了。 琴师原本对浮图的关注度也不大的,虽然浮图生得倾国倾城,但琴师曾漂泊海上多年,见过大荒最美的物种——鲛人。诚然,浮图的美不亚于鲛人,但她比鲛人更危险,因此琴师素来敬而远之。 这次特别关注也是因为她之前留意到了小歌看着浮图时的反应,活似羔羊看到了牙狼。这让琴师更加警惕了,她对浮图也有类似的感觉,一种看到掠食者的感觉。原以为是特例,但如今看来,显然有更深层次的因素。 不曾想,没等琴师弄明白浮图是什么,浮图便收拾了这一年赚的钱财欲离开。 浮图并非奴隶,她只是在一年前出现在莘城时因着缺钱而与歌舞坊商量临时搭伙,赚的钱对半分,来去自由。 虽是如此约定的,但浮图的美色与舞技,如此摇钱树,谁会放过? 尤其是,浮图的发瞳色,明眼人可见的非人,人族的法律可不保护非人,不管如何对浮图都不犯法,也没人能置喙什么。 琴师很好奇浮图打算如何解决这个麻烦,正好奇着便感觉到了浓郁的血腥味,赶紧放下茶盏奔出房门,只见歌舞坊的院子里一片尸横遍野,歌舞坊养的僮仆脖颈赫然有着宛若猛兽抓过的伤口,琴师目测了下,颈骨必须断了。 浮图究竟是什么? 琴师蹙眉,这些年满大荒的找人,大荒的智慧物种,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地下打洞的,她基本见过,但她可以肯定,没有任何一种有如此锋利的爪子,牙狼的爪子都没这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