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去了三十分钟。
判官在空无一人的小屋中搜索了一段时间,暂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发现。
他用一张纸和一支笔将房屋的平面图画了出来。小屋有三层,分别为处刑的地下室、女子居住的第一层、以及囚禁自己的第二层。
第二层与其叫做二楼不如叫做阁楼,是一个很小的地方,放下床和桌子已经比较勉强了。
阁楼的门可以从外面反锁,暂时没有工具给判官撬锁。
一楼的设施比较齐全,客厅、厨房、厕所、卧室、浴室,也算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可是令判官奇怪的是,厨房没有刀具。
照理来说女子要烹饪还是需要工具吧?总不可能用手刀剁菜吧?
没有刀具已成事实,判官也只能放弃从厨房获得凶器反抗这个念头了。
不过他的目光放在了地下室内,地下室内应该放着车裂的刑具,也许自己可以拿绳子把女子勒死?
说到底,判官本人并不知道怎么才算通关这个游戏,也许是杀死这个女人,也有可能是从这里逃出去。
而且破门而出判官已经尝试过了,行不通,腐朽的木门纹丝不动。
防弹玻璃外更是一片黑暗,根本不知道外面有什么。
不过木门上有一个特别明显的钥匙孔,估计那是来提示判官从那里离开的。
钥匙……估计就在那个女人的身上了。
说实在的,判官根本不想接近那个女人,那个女人身上那刺鼻的香水味真的让他反胃。
来到地下室的门口,铁门并没有锁。判官看了一眼剩下的两个多小时,走入了地下室。
令他惊讶的是,这一次车裂的刑具并没有摆放在这里,地下室空无一物。
这可就奇了怪了……自己记得清清楚楚在这里遭遇了车裂之刑啊……
判官蹲了下来伸手在地面摸了摸,因为环境过于潮湿,鲜血还没有干透,判官顿时就肯定地上的鲜血就是自己的。
“轮回吗……”判官站了起来,“真是有趣呢,墨菲斯。”
他看向地下室内的另外一扇门,那是一扇停车库才会有的卷帘门,但是它并没有被打开。
从这里离开的话……也是一样的吗?
判官并不能判定这里是不是地下室,他只能从这件房间的模样和楼层来做出一个粗略的判断,因为窗户外一片漆黑,他甚至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在地面上。
这次搜索并没有获得什么有利的信息,判官索性坐在客厅看了一会儿电视机上点点雪花,等待着两个小时的流逝。
在最后的时刻,判官回到了阁楼,顺带关上了门。
很快,女子便重新出现在了判官的面前,这一次她手中端着一锅已经焦黑了的小龙虾。
好不容易看见了正常的食物,就算是焦黑了判官一样很开心,迅速地将其消灭。
女子露出了微笑,差点没吓得判官把嘴里的小龙虾全部吐到女子的脸上。
“今天你很乖哦,早点睡,明天还要早起啊。”
这个世界的一天是和自己的自由活动时间一样吗?
判官看着女子将餐盘收好,便躺在了床上,盖上了被子。
女子看着他睡了,这才退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