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字阁里又只剩沈清影一人,她喝了杯热茶,褪去身上的长裙,换了套赤色劲装,穿上长靴,去了后院开辟的一块儿演武场。
就沈清影的性格来说,一件事情只要想明白了就不会再过多地去纠结,在做好自己所能做的准备后,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迎难而上,无所畏惧才是她的处世之道。
现如今她也想透彻了,所幸的是,现如今她这个镇北侯之女在那些皇族权贵的眼里,最高的利用价值不过就是联姻,换言之,接下来她要做的就是保持低调,斩尽桃花,无论真假!
后院的演武场,是沛叔回京后特别布置的,和北平郡上镇北侯府后院的演武场一样,枪剑弓弩、骑射鞭刀、木桩箭靶应有尽有。
虽然沈家的本家功夫是沈家枪,但一个优秀的将士必然是不会拘泥于只用一种兵器的,战场上会发生无数种突发情况,各种兵器你都必须要会,再尽可能地求精。
沈清影今日练得很是生猛,腿上绑着沙袋,使了一整套沈家枪法一遍遍地砍倒面前的稻草人,不过半个时辰,就已满头大汗。紧接着她又骑着黑风练了不下十圈的骑射,黑风是她的坐骑,一匹孤傲的纯种烈马,旁的人很难亲近,上京时就因沈清影陪娘亲坐马车的缘故,一路上它就只是默默地跟在队尾,一马独行。
操练完,她正气喘吁吁地仰卧在打擂台上,五月的夜晚,微风习习也不觉寒凉,月明星稀的夜空,仰望着面前的那轮明月,看着晚风吹起的柳条随风摇摆,仿佛也吹散了沈清影心里的那股子烦闷,她渐渐闭上了双眸。
“晚……晚……晚……晚……”熟悉的嘶鸣声响起,把沈清影从小憩中唤醒,她甫一睁开眼,就见一道白色的暗影一晃而过。
“小乖?”沈清影试探地换了一声,只见那只原本还在上空盘旋的白凤头鹦鹉直直扑了过来,沈清影一把抱住它。这只鹦鹉叫小乖,算起来也是有些时日不曾见到它了,小乖小乖,鸟如其名,低头乖巧地在沈清影怀里蹭了蹭,随后站定在她身上,单脚微抬,等着她来取脚上绑着的信纸。
沈清影站直了身子,将信纸取下后,小乖一个扑腾回旋,匐在她的右肩上,动作自然熟练,好像那右肩就是它的地盘一样。
小乖是她和宁玉姐之间的信使,她们素来是用经特殊处理的墨水来写信的,此墨水遇水方可显字,沈清影带着小乖快步回了无字阁。无字阁窗边有一个细木精雕的鸟架子,沈清影给添了些粟米和水,小乖自觉就开始享用晚餐了。
沈清影坐在桌前,毛笔蘸水均匀地涂在信纸上,稍坐等待,遒劲有力的字迹跃然纸上,信里也没说什么,只说许久未见甚是想念,大约再过十日就能北上到盛京城了。
随后再把同行的楚逸一路上的“劣迹”数落了一番,什么听闻邻县的哪家馆子名气响,就带着人绕路直奔店家,听说别村在办什么花灯节,也跟着去凑热闹,哪里来了家红火的戏班子,也要跑去看戏捧场,诸如此类的事件数不尽数,要是不带上楚逸,他们一行人应该早就能到了。
文末字迹忽然有些仓乱潦草,纸张也起了褶皱,怕是楚逸这家伙又和宁玉姐动起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