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孩子抢上前去,捧起地上的花瓣,追逐嬉闹。一旁的大人吓得面如土色,赶忙把孩子拉回来,生怕贵人怪罪。竹车里端坐的广厦公子却不以为忤。微风轻轻掀起竹帘,那手足无措的顽童只听一个低沉温雅的声音道:
“不妨事。七月,取些辛夷花送给这几个孩子吧。”
那叫“七月”的正是一名侍花的白衣童子。他点头唱喏,捧出几只竹匣,分赠那些孩子。那拉着孩子衣袖的老父喜极而泣,将竹匣打开一看,却见里面除了柔软的辛夷花瓣,还另封了许多辛夷花做成的细点,拆开一瞧,色泽明丽,形状雅致。孩子不懂事,欢欢喜喜地把点心揽在怀里。老父将竹匣底下铺着的花瓣拨开,才发现最下层竟是一册讲义。
七月微笑道:“这是我家公子注疏的《论语》。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望几位小郎君切莫辜负了光阴。”
小孩的父亲没念过书,更不识字,听不懂七月文绉绉的话。但他向来对读书人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敬畏。名满天下的广厦公子亲赠的这一册《论语》,竟让他恍惚见到四岁的儿子日后考上功名,扬眉吐气,加官进爵的模样。他内心激越,不由将竹匣高捧过头顶,对着竹车里的公子颤颤巍巍跪下,大声谢恩。
安广厦此举,无疑让人们对他更加好奇。一时间崇敬者有之,羡妒者有之,赞叹者有之,钦佩者有之,四处都是嘈嘈切切的小声议论。在这议论声中,青牛载着竹车,缓缓而行。牛颈上挂着一枚铜铎,随着辚辚车声,发出悦耳的击响。牛背上的牧童悠然盘坐,轻快的笛音如云雀在高天轻飞。
温恪翘着二郎腿,坐在茶铺二楼雅间的临街窗口,看戏一样望着街上的人群。沈绰坐在他对面,嘎嘣嘎嘣地嚼着茴香豆,轻蔑地嘲讽:
“装,真能装!凭什么我这临江第一的大排场,和那个什么‘广厦公子’一比,就显得没格没调!哎,温恪,你也听见了?那个安广厦家的仆人,还劝人家玩泥巴的小孩多看书呢。我最烦这种人啦。”
温恪从窗台跳下来,提起茶壶,将杯子满上。这是今年的新茶,上好的君山银针,汤色鲜黄,气味醇香。他取一支檀木筷,蘸了点茶水,将“安广厦”三个字写在桌上,蔫蔫道:
“这个安广厦好像和我家老头子是旧识。”说着在这三个字上狠狠打了个大叉叉,“和我爹关系好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沈绰嚼着豆子,闻言大笑,差点儿呛着。他也取了一支筷子,蘸了酱油,嬉皮笑脸地在边上画,把自己心里的恶意揣测一股脑儿全倒出来:
“这个安广厦既然出名了这么多年,还和你老爹关系不一般,那他之前从不来行香雅集,肯定有什么秘密。”言罢,在打了叉的“安广厦”边上画了个圈,“可他今年改了主意,我觉得里面有什么阴谋。”
温恪白了他一眼:“万一人家只是想出来玩玩呢?”
沈绰想了一会儿,觉得在理:“左右我们在这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跟上人家看看,”说着突然压低了声音,“咱们悄悄地。”
辛夷花瓣和笛音飘扬了一路,竹车悠悠然停在格式馆前。因为行香雅集,今日书学无课,占地数顷的馆舍楼阁皆改作雅会所用。温苏斋得了老爷的吩咐,早就在此恭候多时。车驾一到,那吹笛的牧童跳下牛来,替自家公子挑开竹帘。
那世家公子生得修眉俊目,温和儒雅,清泉一样的眸子里,一半藏着忧郁,一半映着阳光。他身着一件简朴的广袖麻布衣,足踏桃木屐,却全无庄稼汉的鄙陋粗俗,反而显得悠然自适,飘然高蹈。
“三月。”他唤了一声,一名白衣童子上前,双手奉上一枚小小的帖子。
温苏斋双手接过。这帖子以沉香片为底,云锦为托,中间裱起一方端正的雪绡,画着“行香”两个贴金小字,清风徐来,暗香浮动,正是那大名鼎鼎的“行香帖”无疑。
安广厦是温有道请来的贵客,温苏斋自然不用对这帖子多作查验,微笑道:
“公子远道而来,辛苦了。还请上座,我家老爷稍后便到。”
安广厦环顾一周,不置可否。他望着亭亭如盖的一株老银杏树,忽然出声问道:
“澡雪呢?怎么不见他来。”
温苏斋一窒,难怪今次雅会终于请动了广厦公子,原来他是为了找人。可怜温苏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老爷将安广厦骗过来,自己这个做管家的却不清楚他要找的人在哪。他讪笑一声,硬着头皮答道:
“公子恕罪,在下不知。”
安广厦顿了一会儿,轻笑一声:“也罢。这等小事,平章大人想必不会放在心上。”银杏梢上,一只柳莺悠然歌唱。他转过身,望着“格式馆”三个筋骨遒劲的隶字,微微一叹,“倘若远游公尚在人世,见到这物是人非的故居,不知又该作何感想。”
温苏斋低着头,不敢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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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小郎君深深以为,跟着沈绰出来寻人,是自己做过最愚蠢的决定。那家伙一时热血上头,竟回府取了两匹马驹,又牵出三条威风凛凛、皮毛油光水滑的猎狗。
二人翻身上马,三只半人高的猎犬绕着马蹄狺狺乱吠,惊得马儿长嘶一声,扬蹄狂奔。
东风扑面,尘土飞扬,温恪使劲儿扯住辔头,怒骂道:“你这是‘悄悄地’跟着吗?街上的人全盯着咱俩看!”
沈绰骑术还没有温恪好,他手忙脚乱地拉扯马缰,脸色煞白,差点从马背上颠下去,两腿战战,哪顾得上答话。
温恪恨恨地骂一声,吹了个唿哨,把腰间的钱袋解下来,远远抛在前方林木深处。那几只恶犬两眼放光,箭一样冲过去捡。追着马的猎犬没了,沈绰终于松了口气;况且这匹马驹跑了一路,有些气喘,渐渐乖顺下来。
沈绰满头大汗,心有余悸地笑道:“恪儿,谢了啊。”
温恪鄙夷地看着他,好在今天出门带的钱不算多,不然非得让这家伙把狗宰了做火烧才好。
支楞的林木将衣衫钩破了几处,二人头上沾着草叶,形容略显狼狈。狗和马横冲直撞地疯跑了一路,终于停在一处从没来过的野地里。
四望是一片苍翠的茂林,林中鸟雀啁啾,岚气氤氲。一只黑背的高大猎犬叼着温恪的钱袋,邀功似的把热烘烘的脑袋挤到沈绰面前,一个劲地摇尾巴,口水滴在地上。马驹远远地躲着狗,正低头吃草。
沈绰还不待说什么,温恪抢先道:“我不要了。你把金锁还我就好。”
沈绰一愣,支支吾吾半天,尴尬地笑道:“这个......我已经把它当掉了。”
温恪冷笑,捡起一枚石子,作势要打,沈绰连忙道:“哎呀,哎呀,明明是那天你自己说了不要的嘛,现在后悔来不及了。”言罢,献宝似的搓着狗头,嘿嘿笑道,“这狗叫‘大四喜’,我最喜欢的。灵吧?丢出去什么都能给你找回来。”
温恪没眼看,他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将石子砸上树干,哼了一声:“现在安广厦算是跟丢啦,瞧你办的什么事儿,就该听我的。”
沈绰汗颜,也跟着坐下来。他俩抛了一会儿石子,觉得很无聊。温恪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怀里一摸,竟掏出两根皮筋来。这两根皮筋是他昨天从父亲房里拆出来的。那是一张很好的弓,老头子今天早上看见,保准要气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