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绰对这瑞鹤仙的传说不以为然,温恪却忽然笑了。他将残破的《揖仙录》卷起放在一旁,独独取下画着白娘娘的那一页。
沈绰说得不错,这花花绿绿的白鸟画工粗糙、鄙陋,确是艳俗难看的地摊货。
“这书不值。你说得对。”
沈绰闻言,面有得色。他重新坐回石凳上,将花糕分给温恪:“难得,难得!你终于肯承认没我厉害了,我可得好好记下来。”说着便招呼书童,竟真要写。
等那红鼻子书童汗流浃背地写完,沈绰把墨吹干,满意极了,嘻嘻笑道:“今天不去学馆,果然正确得很!”
他将纸叠起来塞进钱袋,心情颇好道:“白娘娘的故事流传至今,那版本可多了去了。你这劳什子《揖仙录》里写的,只不过其中一个罢了。”
温恪浑不在意:“我知道。我高兴。”
沈绰古怪地盯着他:“你说的......不会是我理解的那个意思吧?”
温小郎君却不正面作答。他望着远处黛色的青屏山,支起下巴,斜靠在石桌上,言语中犯着一股懒劲:“沈绰,瑞鹤仙的传说我听过、看过不下十余种。”
沈绰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遍,目瞪口呆,点心也不吃了。他实在难以理解,为了这听过无数遍的市井话本,温恪竟乐意花这样的代价。换作自己,若要拿行香帖、老爹最爱的鼻烟壶,外加一顿臭骂去换一本可有可无的名犬鉴赏,不知得被他大哥笑话成什么样。
然而温恪下一句话却立马勾起了沈绰的好奇心:
“这十余种不同的本子,却无一例外有一个共同点——没有结局。”
“没有结局?除了哀公这个,别的好像......听着挺完整啊。”
温恪挑眉看着他:“你不妨说说看?”
沈绰一愣,脑子里一团稻草,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十分尴尬,脸红脖子粗地反问:“那不如你说说,究竟哪里没讲完?”
温恪捏起一块桃花糕,透过阳光,去看里面绯色的花瓣。浅淡的花香里,温小郎君讲了一个很久之前听过的故事。
那是记忆中的一个夏夜。
彼时,温恪的母亲尚在人世。她是个极美的女子,温柔如春溪畔的烟柳,可容颜却已在记忆中依稀了。
临江的夏夜潮湿、闷热,天空没有星月,乌沉沉地蓄着湿重的雨云。螽斯在草堆里半死不活地鸣叫,蚊虻嘤嘤乱飞。
大晚上的,温恪照旧上蹿下跳地皮,一身精力花不完似的。姜氏却有些累了,想早些哄这孩子睡觉。
好不容易躺上玉簟,还没到摇十下罗扇的功夫,温恪热得睡不着,忽然蹦下床,缠着姜氏讲故事。
故事一连换了四五个,这孩子却越听越烦躁。这些故事都老套得很,他已听府中嬷嬷讲过很多回了。姜氏沉默了一会儿,叹息道:“既然这夏夜闷热,那我便讲一个清凉的故事吧。”
这故事的主角并不是人,而是一群比人还精怪的白鹤。
它们住在无何有之乡。那是一片春天长在的空幻净土,与世无争,恬然自适,荣落四时之外。鹤仙的羽毛白得像昆仑山顶的积雪。白鹤每日托着朝阳,高飞九霄,头顶染上一点霞光的赤色。
凤凰则不然。它自封百鸟之王,毛色鲜妍,非梧桐不栖,非醴泉不饮,矫首昂视,专爱听奉承话。某日梳洗羽毛,它无意听见地上两只灰斑麻雀小声谈话——比起孤高冷傲的白鹤,凤王那样喧嚣的华美就显得稍逊一筹,略失格调呢。
它们都喊鹤仙“白娘娘”。
众所周知,鸟是爱美的族类。凤凰闻言,雷霆震怒。它身怀涅槃神火,那些“白娘娘”何德何能与自己较量。百鸟之王盛怒之下,火烧无何有之乡。那场大火持续了整整三月暂歇,焚得一切都化作焦土。它正得意洋洋间,忽然惊怒交加地发现,从那一地滚烫的余烬中,鹤群竟振翅飞出,排云而上。
这无妄之灾似乎没有撼动鹤仙半分,但那些白娘娘,却再也不是纯然的雪色了。它们的飞羽和尾翼被焚得焦黑,颈项燎出一道松烟色的炭痕。
鹤仙在云端徘徊,扇动羽翼,竭力将背上的积雪抖落下来,试图扑灭灼烫的火星。雪片纷飞如絮,然而一切终究徒劳无功。
无何有之乡,终于恰如其名地成了一个虚妄的地方。桃源净土幻灭了,过去种种仿佛南柯旧梦。自此,天地之间再无一寸土地拥有永远的春日。
然而鹤仙只是飞,不知疲倦地,怀着永恒的乡愁,追逐着春天,寻找它们的家园。
温恪对这世外之地的“无何有之乡”向往极了,很想见见那些白鹤。
他举高蒲扇,用力地扇了扇,眨着眼,期待地看向母亲:“那后来呢?那些鹤回家了吗?”
姜氏默然不语。一群流萤在窗外扑飞,像无何有之乡那场暖洋洋的冬雪。她似是想起什么往事,温柔地笑了,接过温恪手中的扇子,轻轻地扇:“恪儿,快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