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公子,打尖儿还是住店呐?”
一进客栈,便有热情小二前来招呼。慕远夕出门喜欢女扮男装,以方便行事。她这一身飒爽打扮,虽看不出来头,但眼尖的小二一看便知这准是位贵客。
“还用问嘛,一间上好的房,一桌最好的酒菜。”慕远夕跟着带路的小二上了楼,进了一间果然是福临镇最豪华的VIP套房,在小二临走前,又吩咐道:“别忘了给我那匹马喂饱了,明儿一大早我还要赶路呢。”
“好咧!”小二欢笑着应后,便欠身退了出去。
第二日,慕远夕一觉睡到大中午……说好的一大早要赶路呢?
“小二,再给本公子来一桌最好的酒菜!”慕远夕懒洋洋地一屁股坐下,在整个酒楼里挑了个最不显眼的位置,可其慵痞而又霸气的坐相却是整个酒楼里最显眼的。
小二乐呵呵地招呼着,随口寒暄道:“公子昨儿赶路一定很累吧?公子的马小的已经遣人打点好了,公子若是还有别的什么,尽管吩咐。嘿嘿。”
说着,便一边忙活去了。等上菜的无聊闲散间,忽闻门口一阵哭闹,慕远夕所在位置过于边边角角,听不大清楚,只远远地飘过来一些零零碎碎的哭声,哭的是个男子,听着还有些熟悉……
慕远夕真是做梦都没想到。
怪只怪她耳朵太灵,脑子太好,运气太霉,心肠太软。她本不想管闲事,奈何她听出了声音,不自觉地便走过去拨开看热闹的人群一把将比卖身葬父还惨兮兮的麻烦精给从地上一把拎起拽了进来。
这一次,慕远夕不得不把楼下饭桌改成楼上包间,因为她真的不能保证自己一激动起来会不会做出什么让人想报警的事来。
“你他妈是属狗皮膏药的吗!劳资的桃源山庄好吃好喝好住它不香吗!你以为劳资这次出来是来旅游的吗!%¥#@&*……阿西吧!”慕远夕把知风摁在椅子上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
没事,这种场面,知风这么久以来挨惯了。若要说这次与以往有什么不同,则是第一次以“人”的身份面对这顿骂而已。
“夕夕息怒,莫要气坏了身子……”知风仰着头,两眼汪汪地看着慕远夕,小嘴巴撅成一个小红球,嘟嘟囔囔的,可怜巴巴的。
慕远夕最是受不了这种“软武器”……
他做出来的表情包,仿佛如一盆冷水,能浇灭盛怒之火的冷水。
“是谁告诉你我在这儿的?”慕远夕重重呼了口气,一屁股坐下。气还未全消,口气还重得很,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知风搬起椅子朝她挪近,双手小心翼翼地扯着她的袖子,一双玲珑凤目里全是她:“夕夕说过,‘要把江湖闯得好,酒足饭饱不能少’。我跟了夕夕这么久,自然知道夕夕每到一城,必定会入住全城最好的客栈,吃一桌全城最好的酒菜!”
没毛病。
但是不知为何慕远夕总觉得哪儿不对劲,于是想了想,又问:“你坐哪班车来的……啊呸……你骑的什么马?这么快就追上我……难不成?”
话还没说完,先动手再说!她的“扭耳神功”可是很久没有施展了,也不知道功力有没有倒退。
“啊——夕夕痛痛痛痛——人类的身体原来是会这么痛痛痛痛的……夕夕我错了我错了……”知风痛得龇牙咧嘴,看来人类,不是那么好当的。
慕远夕怒道:“说!你是不是把我的话当耳边风!?又背着我偷偷使用了你那些非人类的特异功能!?”
“没有没有真的没有……”知风连忙告饶:“夕夕的话我都有记在心里,夕夕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夕夕不让我做什么,打死我都不会去做……我,我是跑过来的……”
跑……
慕远夕这才发现哪里不对劲,原来是她直接将他浑身上下跟被人那个了一样的样子给忽略了!
你看他,半束的头发凌乱松散,一张好看的小白脸风尘仆仆布满尘土,原本雪白完好的衣裳,此刻像在煤矿里刚出土似的,还不知被什么刮的前后左右都是破口,稀里耷拉的破口布一丝丝地垂下来,乍一看还挺时髦……
“你当真是……”慕远夕一时找不到措辞,只觉心中似有涓涓细流灭了最后几点星星之火,愣是一点火都发不起来了。
当真是,傻的可以。
明明可以选择骑马,不会骑马也可以选择顾马车,再不济还可以偷偷使用法术。
然而这些他都没有。
这时小二推门而入,将满桌酒菜一一布好便又退了出去。知风跑了一天一夜,途中估计也顾不上吃喝,这会儿见了满桌佳肴,馋的直流口水,两眼哀求地望着慕远夕,道:“夕夕,我……可以吃吗?“
“吃吧。“慕远夕知道,没有自己这句话,他就是再饿也绝不会动筷。
诶不对,他好像真没有动筷,似乎刚刚化而为人,连筷子都不会使,右手抓着筷子试了几次夹不起来,干脆扔了,徒手抓起中间那只刚刚出炉的烤鸡,迫不及待地扯下最肥美的部位,一转头,笑嘻嘻地递到慕远夕面前:“夕夕,鸡腿给你!“
慕远夕愣了愣,方缓缓接过鸡腿。见他开始狼吞虎咽起来,吃得满嘴油光,不禁笑了笑,呢喃道:“浮世浩大,世人万千,你怎就偏选了我,纠缠不休。“
等知风吃饱喝足,他用那脏兮兮的袖子抹了把嘴,然后定定地看向慕远夕,一字一句,认真而深情地道:“我这一生,皆是为你。”
熟悉的桃花香再次扑面而来,盖过了酒肉饭香,氤氲着丝丝暖阳气息将她盈盈包裹。也罢,将这款全球限量版超持久多功能的“香水”带在身边,也没什么不好的。
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