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闵氏眼见天色也不早了,便说要去做饭,将虎娃唤到一边耳提面命了一番,这才出了门去。
虎娃见李闵氏终于出去了,忙撒着小短腿跑回床边,抵着小下巴,巴巴望着凌歌,稚声稚气道:“阿姊真好看呀,比小花还好看。”
噗……这么小就知道美丑了?她试探性地摸摸了他圆溜溜的小脑袋,柔声问:“你多大了,就知道什么叫做好看?”
说罢她收回手揉了揉自个儿的脑门,估计是方才演得有些过了,这会儿突然疼得厉害。不过恩人家的小娃娃想跟她聊天,她总不能说要休息了让他自己玩去吧?
虎娃捏着胖乎乎的小肉指,从左到右数了遍,又从右到左再数了遍,最终比了一只巴掌,脆生生道:“我六岁了!”
“阿姊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人!”他又补了一句,一脸认真。
女生嘛,谁不喜欢被夸好看呢?即便对方只是个算数都没算对的小屁孩儿。凌歌乐得又摸了摸他小脑袋,心道:这小娃娃也不全都是熊孩子嘛。
晡食时李老汉从田里回来,李闵氏将他拉至一边低语了一番,而后李老汉望向凌歌的目光里也是温厚中掺了一丝同情。
彼时她已下了床,说什么也要帮忙拿拿碗筷什么的,对于李老汉夫妻俩的举动倒是没怎么关注。
她因为过往经历的缘故,对谁都会存上两分戒备,李闵氏他们救了她,又丝毫不贪图她的钱财,虽不能消去她最后固有的一分戒备,但也并不妨碍她对他们的感激。
在李闵氏家的这些天,她终于不用披着别人的马甲过活,日日夜夜在猜疑与担惊受怕中度过,这大概,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开心放松的日子了。
她伤势并不算重,只头天时不时地有些晕眩,之后便慢慢好转了起来,当真宛如一只打不死的小强。歇了两天后,她便自告奋勇地要给李闵氏打下手,李闵氏烧菜时,她便在一边烧火添柴,或是帮忙切个菜、递个盘子;李闵氏做女工时,她便在一旁观望,时不时地请教一些问题,或帮忙穿针引线、裁剪布料。
虽有些笨手笨脚地,但好在没给李闵氏添乱帮倒忙。
在李闵氏看来,她就跟初谙世事的虎娃一样,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心,什么都想一问究竟,她又十分好学,总是在不动声色地学习一些东西,虽然,见效甚微。
李闵氏自然不知道,凌歌这么做其实是在为以后做准备。
她如今还敢留在这金陵附近,倒不是她真的觉得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实则是她没有户籍和路引,如此一来,安全系数相对高一些的官道便不能走了,因为会有官兵盘查,若是被逮到了当作黑户处理会很麻烦,而若是不走官道的话,那会更加危险,这世道不安,多的是打家劫舍穷凶极恶之徒。
是以,留在这儿委实是无奈之举,她近来为了琢磨如何不动声色地弄到一张假户籍与假路引,可真真是把头给愁秃了,烦心之余,只好找点别的事儿转移下注意力。
这几天,她除了帮李闵氏做家务,其他时间便是教虎娃识字,他家往上数五代都是贫农,年岁不好时连饭都吃不起,自然也交不起束脩费,如今虎娃都六岁大了,却仍然不曾启蒙,她很喜欢虎娃这孩子,想着这几天陪他玩闹还不如教他多识几个字,也许对他以后的人生有几分裨益也说不定。
她自小在外公的耳濡目染下便很喜欢看书,先前为了了解这边的局势,她看过不少正史野史,怎么着也算得上是读书人,要她引经据典地为虎娃拆字讲解千字文自然也就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只是这样一来,李闵氏夫妇就更不敢接受她金叶子的谢意了,实在是令她又无奈又感动。
与他们相处的时日越多,她便越是舍不得这种简单安宁的生活,想到日后终究是要离开的,她就更是珍惜眼下来之不易的平静日子。
许是这些天的安稳让她稍稍放松了警惕,又许是虎娃每日里巴巴等着她教他识字的目光太过澄澈纯粹,令人不忍辜负,她辗转反侧了大半宿最终还是决定多留些时日,心道做人要有始有终,至少得将余下大半的千字文教完,她才好安心离去。
只是机会这种东西,多数时候稍纵即逝,这一次失去了,便很难再等到下一次。
这天风和日丽,秋高气爽,凌歌像往常一样,一手牵着虎娃,一手提着要给田里李老汉送去的食盒,悠悠然往村口三里外的田野走去,路上偶尔想到什么趣事了便说与虎娃听,看着他那双充满崇拜与求知欲的大眼睛,她心里觉得十分受用。
在她与虎娃行出村口百来步时,与之相反的方向有几个人骑着马由远及近地挥鞭而来,行色匆匆地往村里奔去,当先的一人在行近村口时忽而下意识地往远处投去一瞥,目光掠过那一高一矮的两道身影,无心细看,便又迅而漠然地收回。
马蹄过处,扬起尘沙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