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日记,其实也不能算正统的日记,也就是哪天心血来潮,或者有点什么值得纪念的事情,余瑶就会拿出来记一记,写一写。
9月20日 星期五 晴
六天前,也就是9月15日那天傍晚,我在明城机场遇见了苏白,对,就是那个明星——苏白。
作为一个暗落落的“假粉丝”,能看见真人,我其实很开心。
默默地喜欢他也好几年了,其实也不算喜欢吧,应该叫欣赏。毕竟一直觉得自己已经过了能激情洋溢地追星的年纪了,也一直都觉得,这个年纪的人的喜欢,应该是内敛、含蓄的吧。
对他,以前所有的认知都来自网络。人们都说他,人帅、腿长、气质好、演技好,说他性格儒雅、绅士、有礼貌、风度翩翩……反正能形容一个男人好的词,好像都被用在他身上过。
这样神仙一样的人物,离我实在太过遥远,远的连做梦也不会梦见,只存在于幻象中。有时候会想,那样优秀的一个男人,以后究竟会有个什么样的女人才配得上他呢?
老妈总说我太懒,懒得出门,就算哪天,天上掉金子,也轮不到我捡。
也许平常掉的金子我都没有捡,所以一直在憋着,攒个了大的。
我怎么也没想到,五年来“足不出户”,一出门就遇见了“神仙”!被“神仙”告白是什么感觉,我到现在还有点不太相信。可这确实是真的,苏白说他喜欢我!
在他面前,我是那么渺小和平凡,我承认自己心里确实有些自卑,但我和他之间的差距真的太大,大到让我不敢面对。
但每次看着他的眼睛,我都能感觉到他在铆足了劲给我勇气,让我努力往前跨出去的勇气。
他不停地告诉我,他喜欢我,然后帮助我解决,我所担忧的所有问题。他把自己的心剖开来,放在我面前,让我看到他的真心,他小心翼翼的甚至让我心疼和不忍。
所以,我想,也许……我可以试试?
一个人,一旦一种生活过久了,就会安于现状,不想、也不敢去轻易尝试改变。第一步往往是最难的,但只要跨出了这一步,你就会发现,其实改变,也未必如你想象的那么可怕。
爱情更不是洪水猛兽,既然有人喜欢,有人支持,那我为什么不能拿出勇气去尝试接受呢?
被一个喜欢的人喜欢,这是一件何其幸运的事情!
我确实不应该因为自己曾经的害怕,而错失这样一个爱你的人。
所以,我想说:苏白,你把心放在我面前,我也一样会敞开心,毫无保留地对待你。只要我们还彼此信任,心里住着对方,就让我们这样试着走下去吧。
写完这些,余瑶合上日记本,放回了抽屉中,站起身来,去倒了一杯水给自己。
端着杯子站在窗口,余瑶看着窗外随风摆动的衣服,那里面有昨天苏白穿的那一套:一件白底的蓝色细条纹寸衫,和一条白色牛仔裤。
就这么看着楞了会儿神,突然一个转身回了房间,一屁股坐在桌子前,打开电脑,写下了几个字:你好,我的男主角
既然最近没想到什么好的内容来写新小说,那不如就把生活融于小说吧,最好、最真实的文章不就该取材去生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