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凤的老家在吉林省白城市下的一个村,相传这里原来属于蒙古人的地盘,这个地方在早期还是个人烟稀少的地方,而且在往前推曾经是一片沼泽地。
沼泽地就是这样,在没有水时候,大部分就变成了盐碱地,所以土地远远望泛起一片白色。
不过这个地方有几个湖泊,当地人也叫做泡子。
早期的蒙古游牧民族,随着牲畜的迁徙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觉得也还不错,有些人就定居了下来,定居下来的人就用当地的土砌起了一个城墙。
因为这土的颜色都是白色,每当东方日出,太阳高照的时候,远远的望去就就像一座白色的城,所以当地人们就叫他查干浩特,意思是白色的城的意思。
后来随着汉人的不断涌入,这座城就改名叫做白城。
王文凤的父亲叫做王玉明,可以说从祖上世代就这附近村子生活。
他们生活的村子叫红岗村,这个地方的人和其他的汉族地方的人还有所不同。
可能是地处蒙汉交界的地方,所以人们的习俗里一半是蒙古族的文化,一半是汉人的文化交织在一起。
所以这里人的性格重情义,仗义,但是性格刚烈。
王文凤就是因为王玉明和一个蒙古族人结成了安达,在小的时候就许配给了人家,所以才闹出了王文凤出走的情况。
这一天,王玉明蹲在自己的房东,脑门子纠成了一个几字,里面还有几道川。
大女儿离家出走,到现在是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个具体的音讯。
他只能从他妹妹那得知大女儿去了一个农场,但是到底在干什么,生活的怎么样,他都不得而知。
这姑娘性子烈,到现在也不给家里来封信,让他懊恼。
另一方面,她人跑了,他在这个蒙古族兄弟面前的脸算是捡不起来了,以后还怎么去人家不落。
他心里想:“反正他是扑奔他亲戚去的,凭着这孩子的性格,应该也吃不了亏。”
王文凤走了之后,人家蒙古族兄弟当时脸就挂不住了,虽然人家没说什么,但是看得出来已经不高兴了。
这蒙古族兄弟和他们家都几十年的交情了,家里无论大事小情的人家都来。
这个安达的结拜还是一个巧合。
那还是王玉明年轻的时候,二十多岁出头。
他们家穷,不是一般的穷,是几代都穷。
自己的父亲,爷爷都是给人家做长工的。
到了他这一代,也没有逃脱这命运的轮回,家里的面貌依然也没什么改变。
解放前,他是给人家大户人家做长工,解放后,这个大户人家被收拾了,他就没处打工了。
所以他就给大队里放马,赚钱吃饭。
人们也把他叫做马倌。
当时大队里的马还是集中来养,但是这批马都是给部队上提供的,也叫做军马。
方圆几十里,只要有水草的地方,适合养马的地方都要给养军马。
王玉明每天都勤勤恳恳的,早出晚归到附近的原上和河边放马。
每天他都让马吃的饱饱的,在河边他还给马梳洗,每个马跑起来都英姿飒爽。
大队干部对他的工作都竖起大拇指夸赞的不行。
大队为了奖励王玉明的工作,就让他在军马中挑选一批送给他。
王玉明那真是乐坏了。
要知道那个年代,如果可以有一匹马,那评定成分的时候就会高一档。
成分就是那个时代人的标签,也是阶级的标志。
穷肯定不是一个光荣的称号,人们从骨子里还是想富起来。
所以这匹马等于就是王玉明的第一个家产。
因为地处白城,所以这里的人也天生对白色有种亲切感。
王玉明也一样,他喜欢白色,简单,所以他就挑选了一批全身通体白色的一批大白马。
这匹马身材高大,毛色纯白,浑身上下无一根杂毛,尤其是四蹄都是雪白的。
这匹马浑身肌肉健硕,跑起来,筋骨饱满,给人一种力量感。
这匹马也成为了王玉明每天都寸步不离的东西。
白城因为原来是沼泽形成,所以四周树木并不多,也属于大兴安岭山麓的末端,算是平原。
所以一到冬天,白毛风,龙卷风肆虐,暴雪横行。
冬天是放牧最困难的时候。
尤其是下雪天,地上的草啊,树根啊,什么的都被大雪覆盖,马觅食非常困难。
同时,这么多的军马,大队里也没有储存草料的地方,这么个漫长的冬天如果靠草料那要储存好多,所以放牧依然是最主要的方式。
这一天夜里,王玉明在巡视完军马场之后就回到自己的值班室睡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