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有谁不知道方眠?如果真的不知道,那就是喝酒的地方去少了,哪里的酒肆没人谈起方眠?
马翎雁初入江湖没几天就已经听到了这个名字,那时正是她最兴奋的时候,哪怕身上还有一些钱,也会选露天的酒场吃喝,就听到了一桌人谈起宿柳君。
当时也正是方眠名头最盛的时候,他已经做出了几件炸雷响的大事。
光听名字她还以为是个正人君子,后来才知道宿柳是什么意思,她当时心里就有火气,发誓一定要找他杀掉不可,更是坚定了自己要在江湖上闯荡的念头,心想已经不是关乎自己的爱好了,是为了天下所有受苦的人。
方眠一手负在背后,温雅笑道:“当日在黄郊集上见到女侠,就觉得姑娘不俗,以后每次与人谈起,无不说挑起大指说一声‘高义’,没想到姑娘不仅品行高尚,真实相貌也跟仙子一般。”
马翎雁冷眼看着他,缓缓开解手里长条包裹,取出一柄挺直长刀,此刀与雁翎刀有些相似,只是没有反刃,没有用什么好材料,但拔刀时隐隐有血腥气,可见得它切过的脖梗一定不少。
方眠见过这把刀,那日在黄郊集上,他刚做了一件大事,有个小喽啰把他认了出来,于是引来了十几个好汉的追杀,黑面妇就是其中一个,而且是唯一一个女的。
他的脑子素来可以将每个女人都记得很牢,况且那一日马翎雁很特别,就好像与自己有什么滔天的仇恨一样,一把长刀拼了命往自己身上砍。
眠花宿柳俏郎君,梅花涂血毒双钩。他的双钩要起人的性命来不比勾搭女人的功夫差,那天追杀他的十几个好汉,没有几个能完整活着回去的,可是他到了最后却还没有杀了她念头。
见到马翎雁连一句话也不愿意说,直接就掏出了杀人的家伙,方眠就没有再笑了,甚至还叹了一口气:“其实说实话,我是真的不想杀你,我方眠出道多年,可以说是各种的女人都见过,什么样的女人也都尝过……”
马翎雁根本就不想听对方说完,已经持刀冲了过去,她从一开始就想杀死对方,甚至可以说,要杀死对方就是她一直留在江湖的理由。
她曾经有一次机会,但那时候的她实力还很弱,哪怕与十几个人联手,也不是他的对手,甚至要不是对方手下留情,她就已经死在了皇城边外。
方眠甚至都没有改变动作,只是站在那里,竟然还要继续说:
“其实要不是因为你的出现,那天之后我就已经要收手了,毕竟下到娼女,上到皇妃,我方眠都已经尝了个遍,已经觉得无趣,可是你却让我知道,这世上还有不同的女人,还有我从来也没有尝过的女人。”
马翎雁面色一变,不过她很快就将这些话当做了对方的胡言乱语,脸上杀机不变,手里长刀一起,疾向方眠肩膀劈落。
方眠略向右闪,看准对方一刀劈下时还有余力,又向后一退,准确躲过对方连续两击,竟好像丝毫没有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