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百荷的大胖小子要过周岁了,杨家和秦家都乐开了花。办酒席的地点安排在田贵叔家,秦书记是懂得礼数的人,杨家才是根红苗正,秦家只不过是争一争冠名权。
秦家送礼的车队有几辆,用的是那种没有篷盖的三轮车,无遮无拦,那些光鲜亮丽的物品,路人好远就能看得见。秦可剑发话了,如果再生一个崽,就姓秦。两年来,杨驰的表现无可挑剔,勤快听话懂事,办事能力强,对秦百荷百依百顺,秦可剑非常满意这个女婿。
杨金枝和任天堂抱着果果,早早就来到杨家,满面春风的杨金枝,今天的身份是姑妈,姑妈要有姑妈的派头,所以,前几天坐上胡禄的车去了一趟沙口镇,将一头黑发染成了棕色,她认为,女人最有面子的事是弄头发,什么相夫教子,什么尊重老人,都可忽略不计。
况且,她现在手头不缺钱,天堂赚的钱是她的,胡禄的钱也是她的,任苇也不向家里要钱了。自从杨驰娶了秦百荷,她的日子更滋润了,百荷的新衣多得穿不完,两件三件地送给她,从此,她和以前卑微简单的人生彻底告别。
她抱着果果,百无聊赖地站在杨家的台阶上,等着前来吃喜酒的人来欣赏她的宝贝,果果是她的一幅呕心沥血的杰作。果果一岁多了,已能蹒跚走步,也能讲几句短语,着实可爱,肥嘟嘟的小脸蛋,微眯的眼睛,可爱的樱桃小嘴,时而笑着,时而吮吸着自己的小指头。
果果脖子上挂着一个银项圈,是胡禄给买的。银项圈制作工艺考究,技法细腻,采用浮雕刻画花瓣,蕊心点点凸出,脉络清晰,繁简密疏,看似古拙朴实,实则形态生动逼真,果果佩戴在颈上,越发显得金贵。
田贵叔捧着一碗三鲜汤来到东屋,当他进来时,奶奶和叶叶正在吃饭。米饭里掺着红薯,桌上摆着一盘四季豆,奶奶蒸了一个鸡蛋,全倒在叶叶的小碗里,叶叶津津有味地吃着。看到田贵叔进门,叶叶扑了过去:“外公,您来了。”她最喜欢外公了,她知道外公疼她。
早上老伴和女儿的对话,田贵叔全听到了。
秀婶说:“怎么不把奶奶和叶叶一起带过来,凑个热闹。”
杨金枝嘟着嘴巴:“一个老太婆有什么好来的,脏得要命,今天那么多客人,不要倒了别人的胃口。那么大年纪了也不死,死了图个清净。”
秀婶急得直跺脚,如果不是看在那么多客人的份上,田贵叔真会动粗的。哎!女大由不得爹和娘。
田贵叔揭开碗盖,肉香四溢,叶叶迫不及待地夹了一个鹌鹑蛋往嘴里塞,一不小心烫了舌头。
“宝贝,慢慢吃,吃完了,下午再给你送来。”田贵叔心里酸酸的,“奶奶,您也尝一尝吧。”他把碗移向奶奶。
“田贵,我和叶叶托你的福了。”奶奶颤巍巍地伸出筷子。
想到金枝的话,田贵叔试探问:“奶奶,你娘家还有什么人?那么多年过去了,您和娘家人还有联系吗?”
提到娘家,奶奶的嗓子堵住了:“我只有一个姐姐,如果她寿命长的话,也许还活着,如果她寿命短,可能早就成了一堆土。娘家具体位置我也记不清了。”
一棵树,渐于腐朽;一个人,渐于老去;一个故乡,却越来越沉重。
奶奶自从跟着爷爷走进杨柳村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这样的结局。故乡的山石草木,故乡的山河岁月,那些柔软的旧时光,遥远得恍如一个迤逦的梦,记忆也就这么断裂了,回不去了,回不去了,故乡已消逝在岁月的拐角处。
一个傍晚,姚一帆刚打完篮球,浑身是汗,衣服还没来得及换,买了两份肯德基,直奔图书馆,在某个角落,任苇正在看书,这个角落,僻静,光线不错,是他们二人见面的固定地点。
窗户半开着,透明的空气中洒满了娇媚的阳光,和煦的风吹动着窗前香樟树的枝叶,也带来了一阵阵清爽的沁人心脾的花香,任苇的发梢也有着香味。
他坐在她的对面,盯着她,严肃地说:“过不了多久,我的大学四年就要结束了。我回浙江之后,来湖北的机会不多了。”
她的心一紧,“那我们?”她欲说还休。
“我已想好了,我有个大胆的想法,回浙江之前,我要亲自去你家一趟,拜访奶奶,还有你的哥哥和嫂嫂。我要郑重在向他们表明,等你毕业我就娶你。”他越说越激动,“我要告诉你村里所有的父老乡亲,我爱你。我也要看看,是怎样的一个小乡村,竟然生长出你这样一个不凡的女子。”
这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甜蜜和惊悸战栗的欢乐,她的心,从来没有如此兵慌马乱。
阳光铺陈过来,向她的心盈了一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