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侍闵昂的几天,宋以清可算是感受到了闵家下人的“不易”。
整晚不能深睡,鸡鸣前一炷香的时间要起床,准备好闵昂今天要穿的衣物,从色彩到布料都必须挑选好。早点需要最新鲜的,闵昂不爱吃甜口的东西,喜食辛辣。若是让他在饭桌上皱皱眉头,就要家法伺候。
这是天闵府对伺候闵昂的要求,但因为闵昂天生是个好脾性,从来不多计较什么。睡到日晒三竿才醒,食物也只是吃着那几样,平日里很少出门,也没什么过分的要求。最多就是帮他研墨时候,得跟着他字的节律来,带甜口的食物勿入他的眼。除此之外,是个非常好伺候的少爷。
闵昂一年在府里也就这么几个月,天闵府上上下下是攒够了心去照顾他。但他却丝毫不在意,只是日日独自在房里查阅古典,行事风格跟外表确是不相符。
一日深夜,闵昂唤宋以清去帮他研墨。宋以清睡意朦胧,披着衣裳就过去了。路上刚好碰到了在闵昂门外守着的闵廉,他又是怒目圆瞪,低声质问宋以清:
“你见主子衣着都能如此随意的吗?”
宋以清未能及时回复他,只觉得头脑混胀,晚上吃的糖糕还有些反胃。站也站不稳。
一下子就倒在了闵廉面前。
这一跪,让闵廉觉得有些不对劲,忙不迭地馋住了她。
外头的声响也惊动了闵昂,他披着衣服打开门,看到宋以清倒在闵廉的怀里。示意闵廉将宋以清送进他的房间。
“唤个医师来吧。”闵廉看着迷糊中的宋以清,问到。
“不用,我先看看是什么病症。”
闵昂常年在外游历,略懂医术。常爱在外研究药草,小毛小病都能治个八分,他把了把宋以清的脉,笑着说:“估计是贪嘴,吃到了相克的东西。她体质在女子中还算可以,无碍。让柳姐给她煮点疏清散,躺一日便好。”
闵昂常年在外,与天闵府联系颇少。他与闵廉,虽不算一起长大的关系,但是彼此之间的心绪也都能明白些许。
但这两年,闵昂越发变得沉默,虽依然是那副清浅温润的眉目,但目光却总是沉着些许让人读不懂的东西。
闵昂生在冬至之夜,乃是一家人的最为疼爱的长子。幼年的他美而谦润,敏而博闻。是谷嗣城有名的俊秀男儿,自十年前天闵府二小姐闵懿走丢之后,他便开始常年不归家。
外人都以为他是在游历山水,对着外人他便是个不问世事的翩翩公子。但鲜有人知道,那年灯火节闵懿的走丢对闵昂的打击并不小,一向骄傲的人犯下了如此大错,就如同服下了药性缓慢而剧烈的毒药,罪恶感一点点侵蚀着闵昂,慢慢将他的骨肉肌理,都食了个干净。说什么是在外游历,不过是愧于面对自己的父母,虽然看似大海捞针,但闵昂确是想把闵懿给寻回来。是人也好,是尸骨也罢。
看到他把着宋以清的脉搏,闵廉心中不是没有担忧。虽然知道宋以清是个半吊子,但身体内的脉象会与常人女子有所不同,但不知闵昂的医术如何能否察觉到这一点。
“少爷。恕属下多言。主子和奴才,还是应该有所区别。”
“噢?”闵昂离开了宋以清的手腕处,笑着提笔,继续临摹经书,“阿廉你觉得,怎么才算有区别。”
“少爷恕罪。属下言语不当。不该对少爷说此番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