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人组成两个方阵,穿着厚重的扎甲头盔,手持长枪,腰别短剑,从小路下南山,浩浩荡荡地开向。
经过自治领市区时,这支迟到的部队立刻吸引了领民的目光,议论纷纷。
“看,高华亲自带兵!怎么不早点上?”
“那是步兵吗?装备比骑兵还好!”
不久,领民就觉察到了异样。
“不对劲,我感受不到他们的神力!一丁点都没有!”
“他们是人类吧!那人给我打过粥,我认识他!”
自治领的气氛立刻变得不安:连人类都上战场,这战事得有多吃紧啊!
一路上,高华羞红了脸,充耳不闻。人类倒对自治领挺好奇。久居山中,难得出来放次风,一路东张西望,对着高大的耶达特药铺指指点点。
到了战场,高华也觉察到了异样,心中不安起来:
纯黑色的队伍像一条细绳,从西到南半包围了战场,而中心战场则黑白混杂,神魔两军打成一片。
好端端的口袋阵,怎么会打成这样子?耶达特的西军呢,在放水?
但现在不是追责的时候。黑骑兵发现了他们,笔直冲来。
这支黑骑兵是钦察的压箱底力量,队长正是此战总指挥,钦察邦大王的亲弟弟,艾萨克·科穆宁男爵。
除了荣誉之类的理由,总指挥带头冲锋更有激励士兵的实际作用,否则纪律松懈的农民可不会主动进攻。
“第二方阵上前,两方阵并排,做好准备!”高华命令道。
像两块四四方方的豆腐,两个方阵在南线形成左右五十米的宽大正面,直面魔族。
看到这阵仗,艾萨克心中不禁生出十万个为什么:
他们为什么不跑?队伍为什么排得这么整齐,指挥官是强迫症吗?我为什么感觉不到他们的神力,是人类吗?
即使戴着厚重的头盔,艾萨克也能听见身后密集的马蹄声——那是他的四百精锐骑兵,力量之源。
千百年来,这块土地发生爆发了大大小小的战争,从没有等量步兵战胜骑兵的先例,更不用说人类战胜恶魔了。
“只是可惜了这些盔甲,全穿在了猪身上。我应该让骑士们小心别碰坏了。”
正烦恼着战利品的问题,第一波骑兵已冲到方阵前。
“架枪!”高华沉着命令。
第一排将长枪柄拄在地上,枪头对准马头,重心放低。后两排则右腿前跨,斜举长枪,枪尖对准前排肩膀上方的空档。
严明的纪律、严酷的训练,共同搭造出一道钢铁城墙,枪尖反射着银光,在闷热的夏季中午让人不寒而栗。
“这些蠢才在干什么?”面对齐刷刷的长枪,英勇的骑兵并不害怕。枪头根本碰不到他们,而马匹的冲击力足以冲破这古怪的防线。
然而,骑兵并不是目标。
此战的主角,横冲直撞惯了的马匹,第一次遇到成排泛着森森寒光的金属尖刺。不像士兵,这些畜牲受了惊,本能地刹住脚步,发出长啸。
嘶!
一阵阵嘶鸣如蹩脚的合唱团,此起彼伏。为了能及时刹住,战马均抬起前蹄,恐慌地站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