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现在的话说,陆宁的父亲陆建明就是小说中的男主角,主角光环太强大了。
他爷爷生了孩子六个,三男三女,他爸排行老五,下面还有弟弟。
陆建明十八岁高中毕业,别人都是老实在家种地,或打工,他不是吃不了苦,但是他不愿意给别人打工受管制,他想过的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日子,因此便做起小买卖。
当时,农村里家家的条件都不太好,他拿着从父亲那儿借来的本钱,每天从镇子上的纸厂里批发几百斤的白纸,然后骑着自行车跑到市里去卖,来回将近一百五十公里,早上四点出发,晚上有时候十点才能回来,在市里走街串巷子的吆喝,用了半年的时间,在别人只能赚三五百一个月的工资时,积攒起了他人生中的第一笔财富,拥有了近万元钱的存款。
那时已经到了年关,家家户户都要帖对子,放鞭炮,陆建明就雇人在家里刷纸,做炮杖,做得后来县里的信用社都跑到他们家主动给他爸爸贷款,支持他自己创业。
不过被当时已经被村里人称为陆大老板的陆建明拒绝了,因为炮仗生意他并没有打算做一辈子。
过完年后,武装部开始征兵,陆建明觉得自己应该到部队去闯两年,毕竟年岁小,就算在部队混不出个什么名堂来,退伍后自己还可以继续做生意便去武装部报了名,体检面试都通过了,谁曾想却被他的亲爹给拦了回来,老爷子给他的唯一解释就是:“你大哥太懒,所以我让他去部队磨练,你和他不同,没必要去受那份罪!”
话是当着一家人的面说的,他们都明白,父亲是舍不得二儿子。
当不成兵后,他在家琢磨了两天就又跑到了市里,和一家家具厂签了合同,卖人家淘汰下来或滞销的货品,沙发、衣柜……等等,顺道手的,还弄点化肥啥的卖卖,出人意料的,生意无比的好!
做了两年,陆建明手里有了些小钱。
可这时候村里有眼界活泛的也已经开始了跟风,他的生意赚的利润已经在慢慢变少。
于是,二十二岁的那年正月,陆建明拿上自己所有的钱,一个人跑到了广州。
考察了一番之后他便从南方捣腾电子表、衣服首饰往北方卖,又从北方收金子、药材的往南方带,反正什么东西有差价他就弄什么,就连鱼网他都卖过。
南方的渔民捕鱼的鱼网淘汰下来,他就赁斤收,回到北方他把渔网往家里一扔,让老爷子没事的时候往集上摆个摊,赁米卖,谁家搭个鸡舍什么的都用得上,生意也做的不赖。
(当时陆宁的大伯和三叔是看不上这样的生意的,嫌抛头露面的丢脸,打死也不去帮忙,殊不知他们娶媳妇的钱,大部分都是他们看不起的买卖里赚来的。)
再后来,手里有本钱了,陆建明在一般人不知道啥叫暴发户的时候,投资了一百多万和人跑到东北合伙开了个铁矿,生意选对了,可合伙人选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