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旗不倒,人心不散!
顾辰昨日就派人,在俘虏营外面的空地上,搭建起了一座高台,他要在这里挑选出革命军的第一批战兵,他要在这里建立革命军的一系列初创制度,他要在这里成立一个,可能会影响整个时代进程的革命军。
一切终将从这里开始!
此时的高台下,站着一千余人,这些人有之前杀剩下的那近七百俘虏,还有昨日刚接回来的六七百人,所有人都站在高台之下,窃窃私语,焦急等待!
民以食为天,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他用了数日时间,喂饱了这群饥民强盗。
顾辰让所有人提前吃的饱饱的,包括老弱妇孺尽皆吃得饱饱的。
此时王小二就站在下面的人群里,他一手牵着他瞎眼的老娘,第一只手挽着张老汉,他的脸上充满了幸福,因为他这辈子,终于吃了几天饱饭。
并且军团长大人在昨日,兑现了对他们的第一个承诺,他们在黑风寨的家眷,都被接来了白虎山,王小二也见到了他朝思暮想的瞎眼老娘,而且他的老娘到来后,也没有被区别对待,没有被歧视,一样的饭食。
“儿啊,你一定要报答大人的救命之恩,人可不能忘本啊,如果不是这位大人,你瞎眼的老娘,可就要饿死在低矮的窝棚中了,娘和你都是苦命人,我们都没有吃过一顿饱饭,甚至连稀粥都没有吃饱过。
在这里却吃上了白米粥、杂粮面饼、白面馒头,顿顿都能吃饱,一天还能吃三顿,这里的生活就是天堂,以前我们娘两连做梦都不敢想的,儿啊,你一要把握住,努力报效那位大人。”
“娘啊,同样的话,从昨天到今天,你都已经对小二唠叨了无数遍了,放心吧,小二知道,不会让你们和军团长大人失望的,我今天一定要拿到战兵资格,以后就有了月饷来孝敬你和老张叔。”
“嗯,嗯,既然你知道了,为娘就不在说了。”
顾辰今天一早,穿上了一套浅绿色的迷彩,将他的短头发打理得格外精神,斜背上那杆双管猎枪,从他取出猎枪的那一刻,他就做到了枪不离身。
今天,是他第一次取出迷彩服为自己穿上,脱下了陈天骄专门送给他的一套黑衣短打。
在他的特殊空间中,有救灾用的帐篷,也有一批普通的迷彩服,还有白色的手套和军绿色的背包,这些东西的数量都不太多,不过没有关系,以后他有了条件,就可以依样仿制。
这些东西在这个时代,要制造出来,是很简单的,难的是能不能想到这样的设计。
“小书生,你今天穿的好特别,这也是你家乡的衣服吗?你穿起来真好看。”陈天骄今天一大早,也来到了他这里,是第一个看见他穿着的人。
顾辰心想,“我这就是最普通的迷彩服,和那些真正好看的迷彩服比起来,我的这一身直接就成了下里巴人,那些才是阳春白雪,可惜他的仓库中只有最普通的迷彩。”
“嘿嘿,这确实是我家乡的衣服,它的名字叫迷彩服,也被称为野战神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