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一群孤单的人凑在一起,似乎就真的能够温暖起来了。
张艺轩回到后台,换上了一身挂着银色帘子的皮衣。刚要出去,却被紧随其后的周若拉住。
“主角总是要盛装出场的,你这算个什么样子?”周若伸手抚摸着张艺轩结实的胸膛,妩媚地说道。
因为傅轩的粗心大意,整个酒吧都没有准备化妆间,周若只能将张艺轩带到自己的房间里。
女人的化妆手法,是整个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
南洋四大邪术,果然名不虚传。
周若把种种精美的颜色涂抹在张艺轩的脸上,手法轻柔而娴熟。
张艺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原本古铜色的脸上渐渐地精神焕发,一双本就无懈可击的丹凤眼,周围又淡淡地涂抹了一层光晕,显得大而明亮。
整个过程仿佛在绘制一张复杂的肖像画。
“好了,看看满意不?小老虎。”
周若笑着说道。
兔子的嗅觉,总是分外地灵敏。
张艺轩点了点头,便从化妆镜前起身走开。
......
猫六眼尖,见到张艺轩从后台出来了,立马朝着台上的猫大比了一个手势。
猫大心领神会,拿起麦克风,故作神秘地说道:“有人向我报告,‘夺魄’已经出来觅食了,那么现在,天黑请闭眼!”
猫大的话音刚落,便有人将酒吧的灯光悉数关灭,只留下一盏昏暗的小灯,却是完全照不了整个诺大的酒吧。
傅轩坐在卡座上,冷冷地看着。
这个关灯,不仅是为了张艺轩的出场,更重要的,是给那些已经躁动不安的男女们的机会。
就好像看电影一样,情侣去看电影,一般都会选什么样的地方?
女生的话傅轩不知道,而男生的选择必定是“音响差,灯光暗,座椅像床一样大”。
别问为什么,问就是喜欢紧张刺激的氛围!
傅轩一手拿起杯子,眼波的余光见到张艺轩已经走到了卡座的中间。
他手中拎着片儿刀,眼神凶狠,身上的链子在灯光的照射下显得银光闪闪。
他并没有刻意去隐藏自己的身份,他现在就是通缉令中的变态杀手“夺魄”!
“让我看看,今晚的猎物是谁呢?”
张艺轩故作深沉地舔了舔片儿刀,傅轩却不由地一阵恶寒。
他记得前些日子曾经拿着一把片儿刀去切过鸡屁股,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把。
而周边的女人,凡是看到的,不仅没有被吓退,反而高声地叫了起来:“夺魄!这里!”
显然张艺轩的出场,已经是完美成功了,接下来边看这个小子的演技了。
就在傅轩放下心来的那一刻,却听到耳边传来一阵低语:“小哥哥,要不?”
傅轩转过头去,却看到一个笑的人畜无害的姑娘,她皮肤白皙,鼻子高挺,像欧洲混血儿。
她手中拿着一粒小小的药丸,正朝着傅轩晃悠着。
“多少钱?”
傅轩不动声色地问道,心中却是已经波浪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