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这年代根本没有后世的环保之说,林地木材就更廉价了。
要知道排除荒漠、冰原、湖泊等地带,整个新大陆北半部分,至少有百分之七十以上是被森林所覆盖,其中隐藏着人类难以触及的危险。
联邦建立至今,或者说从旧大陆殖民者上岸开始计算,也没有探索完这片大陆全部地区的二分之一。
即使地球那边,北美的木材资源也是丰富的让人羡慕,比水泥砖石之类建材都要便宜好多,所以那里的人们更多的是住木质房屋,这正跟约翰前世国家倒过来。
“而现在,以新大陆现有的人口数量,或许人们砍伐的速度还没有每年自然扩张的森林速度更快吧……”
约翰心里暗道,记忆里忽然跳出前世那个年代为了流浪猫狗就赤身裸体在街头抗议的画面。
“这等行为在这个世界估计会被当做疯子送进疯人院,或者被教会当做异端给烧死吧?”
好笑之余,两马已经出了林场外围,约翰突然勒马,下马来到路边,伸手拽起一株青绿泛黄的野草。
这野草模样好似前世的白茅,不过略有区别,或许是穿越转世带来的福利,让他的灵魂已经不同,约翰竟然可以敏锐的感知到这草的特殊性。
拿在手中更加明显,他方才的感觉确实没有错,这草显然略带灵性气息,要比周围的植物都更具灵气。
“虽然微弱了点,放在小说里的仙侠世界就是普通路边杂草,可在前世灵气断绝的环境,这就是万金难求的灵草啊!”
心中有了想法,面色不动的将这茅草别在马鞍上,继续上马巡视林场。
这一幕在一旁菲尔的眼中,他们的副警长大人只是突发童心的拾起一株路边野草罢了。
毕竟沃克先生虽然是一位真正的贵族绅士,但他也不过23岁,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只不过平常的沉稳作风总是会让人忘记他也是个年轻人。
菲尔自认为的想着,然后继续狗腿的拉着缰绳跟上约翰。
骑着马绕着镇外一圈,途径了矿场和林场,花了他半个多钟头,然后就顺路由小镇南端最热闹的风铃街赶回治安所。
风铃街其实没有固定名字,只不过因为一开始有一家杂货铺老板的女儿喜欢在自家门檐下挂满自制风铃而得名。
因为正好在镇子入口地区,所以扎堆的开了一排店铺,还有行走摆摊的游商与小贩,因此成了雷姆镇的商业街。
从现代视角来看,虽然这个商业街跟大城市里的没法比,但也算是名副其实,是方圆百里之内最大的集市所在。集市上五花八门,几乎卖什么的都有。
约翰的想法就是趁着巡逻返回的时候看看能不能买到自己所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