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草原一天中最美的时刻,也是草原兔子的活动时间,作为专业捕兔运动员,李瑾在早上就看好了一处草坡。
兔子喜欢在草坡附近建窝,今天早上李瑾发现一处草坡上有许多兔子的粪便和爪印,虽然它们是独居,一只兔子一个窝,但只要找到一只周围肯定就有不少其他的兔子窝。
兔子隐藏在草坡高处,它们很隐秘,只要你不走到它身边,它一般是不会轻易动的,但李瑾的视力极好,在远处仔细凝视一会,便发现了其中一只。
举起长弓,搭上削尖的木箭,瞄准张铉,开弓不可太早,太早身手摇晃,也不宜太迟,瞄准时间太久容易心慌意乱。
弓一拉满便立刻放开,不慢、不慌、不高、不低、不重、不轻,一支木箭急射草坡,正中兔头!
草坡里一阵骚动,几只兔子撒了疯似的从草坡里窜出来,四散逃开,李瑾嘴角微微勾起,他岂会容口中餐轻易逃走。
“小宝贝,快到嘴里来!”
李瑾这些天一共也就削了七支木箭,没时间准确的瞄准,凭着感觉,张铉射箭,第一支箭刚刚离铉,第二支就已经重新搭上,七支木箭几息时间全都丢了出去。
上前拾起战利品,七支箭中了四只兔子,李瑾颇为满意,毕竟只是木箭,在茂盛的草丛里被稍微一卸力就没力道了。
李瑾盘算着兔子的用处,四只兔子,自己留一只,剩下三只都得孝敬管放羊的草原大爷,人情要搞好,日子才能好。
李瑾是被分配给善特部一个万夫长当奴隶,万夫长的牛羊千千万,自然不可能自己去亲自管理,管理牛羊群的是万夫长的小舅子,叫金木黎。
金木黎管着手下上百个放牛羊的奴隶,每个奴隶管一两百头畜生,他每隔几天就会查看一次牛羊的情况,要是瘦了、少了,抓出来就是一顿抽,抽到死为止,奴隶没有牛羊值钱,换一个也就是了。
手下奴隶虽然多,但李瑾是为数不多能和金木黎说上话的,一来是因为李瑾精通草原语,和他对话起来不费劲,二来就是因为他知道李瑾弓箭用的好,而且打到猎物都会孝敬自己,领导嘛,总是喜欢一专多能又会拍马屁的复合型人才。
“大爷,我今天又打到兔子了,给您拿来三只,您尝尝!”提着三只兔子进了金木黎的帐篷,李瑾笑呵呵的。
金木黎挑挑眉,这个小奴隶几乎每天都能在短时间内猎到猎物,这让他十分惊奇,不由问道“你个中原仔怎么射箭这么厉害?难道真是天生的箭手吗?”
“这不是托了您和长生天的福吗,总有猎物自己往箭下钻。”李瑾忽然觉得自己真是个当汉奸的好材料。
“哈哈哈!你个中原仔真会说话,东西放下吧。”这种时候说好话就对了,总不能说世界上哪里有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喝羊奶的功夫,花在射箭上了。
放下三只兔子,李瑾在帐篷外捡起那只属于自己的猎物,回到羊圈边上,草原人吃睡都不包办,李瑾这些天是睡在羊圈里的,有羊毛挡风不至于着凉,只是要忍受无穷的羊膻味。
李瑾找到个稍微远离羊圈的干燥土地上,用最原始的钻木取火生上一堆火,美滋滋的烤起兔子,没有调料的烤兔肉有股腥味,但当奴隶就得有当奴隶的自觉,要在各种艰苦的环境下熬过去。
李瑾想起了瘦叔,来到草原的第二天,是草原各个部落瓜分奴隶的日子,在那天李瑾见到过瘦叔,只是隔得太远了,他看见瘦叔被马罗部落带走。
瘦叔是他在奴隶中认识的第一个人,瘦叔说话很欢乐,他很喜欢和瘦叔在一起聊天,可惜瘦叔不会说草原语,不知道他能在不把中原人当人看的茫茫草原中活多久。
李瑾啃着带着兔膻味的兔腿,他忽然想就这么逃离草原,看了看四周,漫无边际的草原又让他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夜深人静,星空中高高挂着幽静的银钩,漫天月光洒向宽阔又空旷的草原,不远处已经挤在一堆抱团睡觉的羊儿,李瑾呆呆的看着银钩似的月亮,愈发感觉这漫天月光刺骨冰凉,他不由打了个寒颤。
寒冷的月光让他感觉他还活着,寒冷的月光又让他感觉他快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