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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那你的想法就就附和实际了?凭什么我就该待你如初,不计前嫌的和你在一起,把你和别人的孩子当做自己的孩子来养。我没有那么伟大。我虽对你余情未了,情思难断;甚至有时候还万般想念。可你现在已经是别人的人了,即使我一直对你念念不忘,但也从来都没有想过去破坏你们的生活。你不该来这里,你不该再出现在我的面前,这样一来,我快要恢复平静的心,也不会再次因你而剧烈震动。”

“你真要赶我走?”她掉出了眼泪。

“我不是赶你走,而是.......我觉得我没有理由留下你。”我向她递去纸巾,“我必须向你坦白,即使我娶了你,也给不了你心中所想的那种幸福;我了解我自己,你嫁给我以后,我会因为过去的种种而冷落你,怠慢你的。所以,我希望你能和李咏强复婚。他人品很好,靠的住,做人做事讲究诚信。虽然我们以前是情敌,但这都是事实。你们因什么而离的婚,我并不清楚,也不想清楚。如果他也有和你复婚的意思,希望你能答应他,他也算是一个好男人。”

“我若走了,可就永远都不会来这里了。”她露出笑容。我不知道这样的展露笑容是什么意思。这不是一件使她感到沮丧的事情吗?

“自打你结婚的那一天起,我就希望你永远不要来这儿。”

“你不后悔?不会难过的和以前一样,大醉几天之后被人送去医院去洗胃?”

“不会了,我现在已经能想通这些事情了。”

“那好吧,”她此时的心情看来很好,“其实呢,我也要和你坦白一件事情。”

“什么事?”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其实,我并没有离婚。”这一段时间的晴天霹雳对我来说,频率确实有一点高。

“那你还来这儿干什么?”

“我老公就住在离这儿不远的宾馆,”赵利红略有不好意思的说,“我们有什么动静的话,不到五分钟他就会赶到这里。

“为什么要这样做?你们究竟是什么意图?要玩死我吗?”我非常气愤的说,感觉胸腔里的火气都要快要破体而出了。

“你听我把话讲完,”她站起身来走到我身旁,“他说之前发生的一些事情让他觉得很内疚,他希望我能看看你。他不希望你因为这件事情而记恨他。我也知道都是因为我的出现,才让你们失去了十几年的友谊。这几年来他一直都在打听你的消息,怕你想不开做出什么傻事,像以前一样砸碎酒瓶子割自己的手腕。”

“那是故意做给让你们看。那样做的原因就是要让你们内疚,让你们就算在一起了也不得安生。让你们想到我时而感到羞愧,感到对不起我。”

“他真的很在乎你,希望你能明白。当他听说自我和他离开这里以后,你每天都喝的不省人事,一年内因为喝酒住了三次院。你每次住院,他都想来这儿看你。但每次,我都拉住了他,我害怕你因一时冲动,做出什么伤害到他的事情。那时我们的孩子即将就要出世,我想我当时的担心,你应该能理解。”她态度非常诚恳的对我说。

可能是因为我们俩的说话声有点大,睡在她旁边的女儿这时揉着眼睛趴在沙发上,嘴里喃喃自语地不知道在嘀咕着些什么。

为了避免吵醒孩子,我尽量压低声音对赵利红说:“那他就不怕我我因一时冲动而对你造成什么伤害吗?很多事情三分钟就可以完事,五分钟以后,就算他来了,也会于事无补。”

“他说你不会。我虽和你在一起有两年半的时间,但还是没有他了解你。我之所以会同意来这里,是因为......我的大孩子八岁了。”

这时,不知道从哪儿又冒出来一个比她稍微矮一点的男孩,长的和她一模一样。小女孩儿也起身站起来,他们三个站成一排,向我露出诡异的笑容。

迷迷糊糊中,我听见敲门声。我疲倦的起身,打开灯。开开门之后,外面站着新房东的老爸,他手里提着半袋水果,颤颤巍巍地对我说:

“我儿子买给我的,我吃不了这么多,给你分一点儿。”

我一只手摸着额头,思想还停留在梦中,一只手很自然地接过水果。之前脑子里所发生的一切,让我莫名的感到一阵恐惧。

我请老人家进来,扶他坐到了沙发上。

“谢谢。”我向他道谢说。

“小伙子多吃点水果对身体好。”

“想向您请教一个问题,不知道您是否有所了解。”

“什么问题啊!”他慢吞吞地说。

“您可对梦有所了解?”

“这个嘛,”他想了几秒之后才又接着说“人都会做梦的嘛,有好梦,也有不好的梦。不过这个嘛,好梦一般都不会实现,不好的梦反倒是十分的灵验。我还记得,我大儿子摔断腿的那一天中午,他对我说要去山上捉野兔。当时我并没有在意,就应许了他,让他跑的不要太远。他出去没多久,我就躺在床上睡着了。睡梦中呢,就梦见他从山坡上滑了下去,摔断了一条腿。结果呐,还真和梦到的一样。我找到他的时候,他就躺在山坡下,摔折了一条腿。不过嘛,有句话不是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嘛。’有时候,你那样想过,才会在梦里梦到,就是不会成为现实罢了。”

的确如此,我基本上每天都会想起利红,还幻想着她若和我在一起后,会有怎样浪漫幸福的事情发生———即使是不现实的梦,有时候她在我梦中的出现,对我来说也算是一种幸福。或许,她在某个寂静的夜晚也会想起我吧!不过,那又怎样,梦终究是梦;想念只是无意间的想念,月老也不会因为她无意间的想念而让我们白头到老。在我的心里,他老人家一向都是残忍的,像一个手拿大刀的刽子手。他会毫不留情的挥刀斩断两人之间的情丝,而不是拿着一根红线促使两情相悦的人共度一生。他真是越老越糊涂了,致使那么多渴望得到爱情的人流落街头;还让不少人选错妻,嫁错郎。我不想憎恨我的所爱,可我的所爱总是做一些错的事情来折磨我。我不能责怪她,因为我是爱她的,所以我只能把这种罪责推卸到似乎并不存在的神灵上。但愿他能发发慈悲,让那些真心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人能在一起。

前面所发生的的一切,虽然只是不切实际的梦境,可这也恰恰的表明了我对利红终究是难以忘怀的。除了难以忘怀以外,我的心也在告诉我,即使她真的有一天老找我重归于好,我也不会不计前嫌的与她在一起。

不过,我再怎样对她万般想念又有何用。人家已然成婚,拥有了家庭,我即使再对她念念不忘,也是无济于事的。这是矛盾的,想着她却又害怕自己接受不了她———爱情本身也许就是矛盾的吧!

我之所以一直在这个城市待着,不愿意回家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的儿子,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在大街上遇上利红。或许我们双方见到彼此时都会略显尴尬,会紧张的说不出话来———我们彼此都深爱过,只是因为某种原因就分开了。我想为了她好,从而牺牲自己的爱,放她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现在看来,我所背负的这一切,早已让我追悔莫及。

很多夜里,我都宁愿做房东那样的人,最起码可以得到自己的所爱,和自己生活上几十年。虽说房东的故事中悲事连连,且晚年悲痛欲绝的死去。除了同情他的人生以外,我就没什么好值得叹息的了———最起码他还拥有过。真正应该值得可怜与叹息的人,应该是我们这一类人,没有理想的恋爱与生活,更没有成家立业的资质。很多时候,都会问自己“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这样的问题。

我跟着那个水泥老板又混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他就因为车祸住进了医院。我去看他的时候,他神志还算清醒,只是浑身上下包的跟个木乃伊似的。据说他是,右胳膊骨折、双腿骨折,以及头部中度破损。这么一来,我们这帮扛水泥的苦力又不得不找别的水泥老板找活干了。

我们一共去了八个人,可人家只要了我们其中三个身体最好的山东大汉。剩下的我们这些个体格并不是很健硕的人,只能另寻活计了。

我们找了好几个工地上的头头,希望他们能给我们一份糊口的活计。但每个头头的说词几乎都是一样的,说要做长期的话暂时是发不了工资的,要等一个工程做完以后,老板播了款才有钱可发。大概时常短则三四个月,长六个月至一年不等。临时工呢,也有,工资日结。只不过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活,一个月干不了几次。

最后,我们一群人中有五个人选择了长期。他们都有家室,自然不愿意白白虚度光阴,就算迟些结工资,也总比闲着花钱的好。剩下的我们四个较年轻一点的,都选择了短期的。那头头要了我们几个人的电话号码,说是,有零时的活了就给我们打电话。

我在房子里待了五天,那头头连一个电话都不曾向我打来。我口袋里的钱也所剩无几,眼前的一切都如坠雾中,让人摸不着头脑,甚至有还有点焦头烂额。

我打电话向爸慰问病情时,爸说他已经回家了,身体无大碍,只是干不了重活,连羊也放不了。

“夏天了,羊不放的话,老圈在圈里,怎么能行呢!”老爸在电话里叹气说:“你妈呢,昨天叫她去放羊,五十九只羊,她放了一圈回来,就剩五十七只了。我问她,那两只羊哪儿去了?她把头摇的和捣蒜棍似的说不知道。这要是搁在三五年前,我保证啥话都不会说,羊丢了就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可现在不一样了,这羊还指望着给你娶媳妇,用处可大着呢。刚才我埋怨了你妈几句,她就跑到你的卧室里面,哭起了鼻子,我怎么叫她,她都不出来。在我心里呐,这哪是丢了两只羊,这分明就是丢了你结婚时的一套家具啊!”

我不知道该如何接那头的话,只是不停的说“知道了,知道了......”爸的意思很明确,希望我能回去接手他之前的岗位。

既然在城市里混不成什么名堂,那就老老实实的回家接受现实吧!和老爸踏踏实实的在家务上两年农,存点钱,娶个媳妇,平平淡淡的过日子。五年前的理想与目标,现在想想,都已成了笑话。什么今年当服务员明年就要当上主管,后年就一定要当上经理———这么多年,那份热情早已被现实消磨的无影无踪。拿着三千块钱的工资,总是做着千万富翁的梦;身文分文却想着自己的女朋友,或是将来的老婆,应该具有怎样的模样以及身段才配的上自己;两眼空空,胸无点墨,却处处谴责世道的不公。这世道是公平的,只不过你还没有毅力,没有能力使自己成为自己理想中的模样。于是你就怨天尤人,责怪这个世道把你折磨的已不成人样。那么自己是否有仔细的想过,你有没有把自己当过人,当一个人一样去生活。所谓的生活就是上班,下班,除了工作,就是手机,除了手机就只剩下睡觉和吃喝拉撒了。一个个看起来不错的俊男靓女,一句话里若没有‘卧槽,’‘他妈的’总感觉这句话说的不踏实。不知道这是流行,还是出于别的什么原因。说来,我也是世俗之人,世俗之人贬低世俗之人,也是常有的事情。所以你大可以用一句“卧槽”来作为对我的回答!

我搬离了这个住所,那个银发大爷在我临走前似乎还有些不舍。我也想永远的都待在大城市里,可奈何,在大城市里,我的灵魂时常都感觉是空虚的。唯有归于井底才知何为知足,何又为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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