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巷,素年锦时酒吧。
王瑞点了一打乐堡,一碟瓜子,一碟小洋芋,还有宁羽最爱的牙签肉。
正所谓酒是粮食1精,越喝越精神。
宁羽勉强算是个“别人家的孩子”,不过酒还是很喜欢喝的。
“干了这一杯,周末愉快!”
四个杯子碰在了一起,年轻人的生活拉开了幕布。
昏暗的光线,节奏感强烈的音乐,偶尔闪过的彩灯,酒客们豪爽的举止,越发让人沉迷其中。
酒过三巡。
“宁羽,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不嫌弃我学习不好愿意和我们玩的人。”王瑞一边倒酒一边笑嘻嘻的说道。
陈权打着嗝,也张嘴说道,“就是就是,而且你喝酒还很爽快。我就最讨厌喝酒养金鱼的人。”
“都别矫情了,来来来,我们再走一个。”一边说着宁羽就端起了酒杯,笑着看向桌上的人。
“嘿嘿,你们两个啊,还不信我。我张浩的朋友能差了?更何况这是我发小!”张浩端起酒杯,与大家碰了碰。
“干杯。”
“干杯。”
正当宁羽要喝时,宁羽肩膀却抖了一抖,他只觉得刚刚肩膀像是抽筋了一般难受,手中的酒杯也随之落地。
张浩看见宁羽杯子丢了,赶紧凑了过来,宁羽却摆了摆手,“不好意思啊,刚刚手滑了,我重喝。”说着示意老板重新拿了个酒杯上来。
宁羽也没有多想,只以为是学习太累身体有点受不了。
王瑞两人都是那种学习一般的人,经常和社会上的人厮混,也算半个小混混。正是人嫌狗厌的班级刺头。
但正是这种人,最是善于活跃气氛,为人处世也是同龄人中的楚翘。
步入社会后,这种人也更容易适应社会的生存法则,头脑灵活有点能力的更是有个不错的生活。
在王瑞几人的带动下,宁羽也再次参与在了酒局中,暂时忘记了刚刚的小事故。
……
“时间应该也差不多了,以后就靠他了,希望他别让我失望。我辜负了诸位的信任,未能成功。可叹可恨。”
“就让我这残躯,为这片土地近最后一点绵薄之力吧。”
却见一位银发老人在夜色中化为点点星光,消散于天地中,一抹光痕飞向东门巷。细看正是在火锅店和宁羽争吵的那位老人,老人坦然面对化为虚无,嘴角却止不住的上扬。
奇怪的是,来来去去的行人似乎对于老人视而不见,只是在老人彻底消失时,尽皆望向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