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公子……”
迷迷糊糊间,林牧听到有人在叫自己。
四周围传来一阵阵闹哄哄的声音,好像身处闹市之中。
这些声音冲击着他的耳膜,却又听不清楚,让人感到心烦意燥。
脑袋,传来一阵阵眩晕感,伴随着嗡鸣,如同要炸开一样。
早知道昨晚就不熬夜码字赶稿了。
蓝瘦。
不过周围为什么这么吵闹?
我这时候不是应该在家里吗?这是什么地方?
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视线由模糊变得清晰起来,就看到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家伙正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自己。
林牧被吓了一跳,一下子彻底清醒了。
他猛地站了起来,正要发火,不过,周围的一切,立刻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这是……
林牧有些茫然地四顾周围,从周围的摆设来看,像是电视剧里面的那些古代茶肆,有不少穿着古人衣服的人在走来走去。
然后林牧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三个经典的问题:
“我是林牧我知道。”
“但我在哪里?”
“我在这里干什么?”
这里的摆设,还有周围人的打扮,跟林牧世界观里面的现代摆设完全不一样啊。
难道我在拍戏现场?
环顾四周,但又没有看到摄像机,也没有剧组导演啊。
下意识的,林牧一伸手,想要从口袋里面掏出手机。
但下一刻他愣住了。
没有口袋,也没有手机。
他低下头。
然后看到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是一身古装,还有穿着的鞋子。
还有自己的手……
身为一个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七八十斤的存在,林牧很确定自己的手绝对不会像现在看起来这么细小才对的。
而且皮肤也不会这么白啊。
这哪里是一个三十几岁男人的手?
跟个小姑娘的手一样。
他猛地意识到了什么,直接朝着门口冲去。
身后的那个伙计见状,连忙大喊:“诶……公子……您还没付酒钱呢……”
然后也跟着冲了出去。
……
……
站在大街上,林牧快步行走,打量着四周,依然一脸茫然,这短短的时间之内,他根本不能接受目前发生的这一切。
已经在附近走了几圈,却根本看不到丝毫现代元素的东西。
没有高楼大厦,没有汽车,没有摩托车,没有三轮车,甚至连单车都没有……
所看到的人,无论男女,都是古装打扮。
这不科学,就算在横店,也不可能没有一点现代的东西啊。
难道,自己……穿了?
可是,我只是码字累了睡一觉而已啊。
作为一个苦逼的作者,通宵码字赶稿是家常便饭,所求的,只是一点可怜的稿费果腹而已。
若他是大神白金,有诸多读者订阅打赏,他也不用这么劳累啊。
现在看来,自己是劳累过度猝死了才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公子……你还没给酒钱呢!”
这时候,那个伙计追上来了,他抓着林牧的手,大声嚷嚷。
林牧满脸茫然。
然后下意识地掏了掏口袋。
没有口袋,啥都没有。
“我没钱……”
“没钱?”
伙计的神色变得凶狠了起来,抓着林牧的手不放:“大家快来评评理啊,这书生吃酒不给钱啊,这是吃霸王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