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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巧合

一个脖间嵌着一把剑,同时脸上全是愤怒表情的人,看起来也是很恐怖的。张秀手中没了剑,弯弓一时也从背上取不下来搭不上箭,见匈奴骑兵凶神恶煞般的杀过来,顾不着多想,吓得转身便往帐外跑去。正好,这时李广在外听到帐内响动不动,持剑入帐相助,与张秀打了个照面,手中提着的剑差点刺中张秀。急切间,两人各自往右手边一避,李广手中的剑插着张秀的腋下刺了出去。

世间的事情就是这么的巧,剑正好刺中举刀赶过来的匈奴心脏处!李广因为避得急,脚下踉跄了两步,重心前移。为了稳住身子,他直能把力道全部往前使,这一剑竟把匈奴骑兵刺了一个透明窟窿。更巧的是,匈奴人在剑入身体时,举起的刀也向下劈来,张秀一避正好躲过,刀便朝李广的脑袋奔来。按理说,李广是避无可避,可他脚下踉跄,剑没剑柄后,向前的力道受阻脚下更是不稳,朝地上侧摔而去。劈下来的刀在此时擦着他的脑袋砍散了髻起来的头发,然后擦着衣袖,又砍掉一片麻布,但身上却没受到一处小伤。

门帘是挑着的,向外奔的张秀背后没有长眼,自是看不到惊心动魄的这一幕。但,急于知道里边发生什么事的于茜却把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而且看得全部走了味。好像完全不是李广在巧中之巧杀了匈奴骑兵,而是以一种高明的击剑步法,躲过匈奴人的弯刀,拿捏十分准的正好刺中匈奴人的心脏。

“原来他竟是个击剑高手!”于茜在心中暗道,李广的形象也由刚开始杀了一个人变得没有主见,而成为一个英雄的形象。

要知道,用剑杀人其实并不容易。首先,剑是一种直击兵器,目地性十分明确,只能以刺来杀敌。若论杀伤力,最精制的一把剑还不如最普通的一把刀。刀以斜劈横砍为主,杀伤面广,挨到即可使人受伤,丧失一定的战斗力或全部的战斗力。剑以直刺为主,杀伤面极窄,而且因其目地性的明确,极易被目标后跳以及左右闪躲避开。李广呢,很短的时间内,连续用剑杀死两名匈奴骑兵,而且都是刺中敌方心脏使敌毙命,这种准头,这种手段,不是谁都可以练成的。

不管什么人,也不管他承认不承认,在内心的深处,所有人都会用双重标准来看待身边的人或者事。如果,他对那个人有好感,那么那个人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有意义的,他会在心底对那个人赞赏有加,好感倍增。如果他对那个人没有好感,那么对不起,那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对于他来说都是没意义的,他会在心底对那个人越来越厌恶,哪怕这两个人做的事情一模一样。

李广救了于茜使其免遭侮辱,先入为主的,于茜便会对李广抱有好感。虽然,救人之后李广彷徨的表情让于茜心生厌恶,可这毕竟只是暂时的。而后,张秀入帐杀人,没有把人杀死,李广进去之后干净利落的把人解决掉,更使于茜对李广好感倍增,在心底以为对方是个击剑的高手。这就促使于茜认为对方是个深藏不露,将锋芒全部隐藏起来的高手。好比是一个人在用潜意识催眠自己,使自己相信苦瓜是甜的一般,李广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让于茜感觉很恬意。

李广动作极其狼狈的从地上爬起,而她则认为他的动作简直帅极了,就连爬起来也是那么的迷人。李广踢了踢匈奴骑兵的尸体,然后把匈奴人胸口的剑以及脖子上的剑拔出。她便以为对方年纪青青的却十分老成,这是在试探匈奴骑兵到底死了没有,而且还十分镇定的把兵器收回。李广把匈奴人手上的弯刀拿起试了试,发现弯刀是用极其粗劣的青铜打制,分量极轻,手感不好,便又把弯刀抛在地上。看在她的眼里却成了李广是个品味极高的人,而且对大汉十分的忠诚,绝对不会使用敌人制作粗劣的兵器。

她还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便迎了上去,嫣然一笑,还没开口说话便看到对方对自己十分的冷漠,连正眼也不开一下,只是把手中的兵器往张秀的手中一递,看向还被如木栅栏一样连在一起的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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