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义林和林明端的注意力却全然不在这上面。陆方谕的出色,他们是见识过了的。再出色一点,也很正常。
陆明端是惊诧于陆方谕算学的精妙。这些数据,他得花好长一段时间才能算清楚,可陆方谕张嘴就来。如果不是他原先就算好的,那这家伙的算学能力真是不得了,童生试的那些算学题目恐怕难不倒他。
陆义林则气愤于陆方谕所说的“两年未沾荤腥”。
东宋这些年来未有战争,国泰民安,即便有些灾荒,也影响不大。所以东宋的百姓生活都还不错。
像陆明礼、陆方谕家这种有田地的,吃饱穿暖之余,还有力量供养读书人。平时生活再怎么节俭,隔上十天半个月总能吃一次荤腥。养的鸡鸭,鸡蛋鸭蛋,逢年过节都是要吃的;更不用说过年前还要杀猪,腌些腊肉腊肠供平时食用。
“蔓娘养的鸡鸭他们从来不杀?都拿去卖了?”陆义林问陆方谕道。
没等陆方谕回答,郑氏就嚷嚷道:“怎的不杀?逢年过节哪时不杀?隔个十天半月,我还从集市上割肉回来呢。”她看向陆厚仁,“不信问七叔,他看过没有?”
陆厚仁犹豫了片刻,点了点头:“我看过明礼割肉回来,也见过他们杀鸡杀猪。”
“那不就是了。”郑氏得意起来,心中那股憋闷的感觉得以缓解,指着陆方谕道,“小小年纪,尽撒谎。”
说着,她便想向陆义林颠倒一下是非,把陆方谕算的那笔账给抹掉,却听陆方谕冷笑一声:“是,叔叔割肉了,也杀鸡杀猪了。可每次割肉回来,都是给二婶去走娘家的,而且一走就是一家子。杀鸡杀猪也是,那些肉都是拿去郑家的,我们也就只能看上一眼。”
一口吃的,他本不想说出来,显得太过计较,小家子气。可既然陆明礼要算生活费,那自然要把这话说清楚。他们三姐弟,还真没吃用过二房一文钱;相反,他们倒贴补了不少,陆明礼心里清楚得很,却还有脸向他们讨要生活费。如果不提这茬倒也罢了,既然要提,那他就得让陆明礼闹个没脸。
“你胡说。”郑氏差点要跳起来,被陆义林厌恶地扫了一眼,顿时不敢动弹了,却还是一脸气愤地盯着陆方谕,那样子恨不得把陆方谕生吞活剥了。
“我有没有胡说,只要问问郑家的邻居即可。实在不行,问梅娘也成,她对此还很有意见呢。”陆方谕道。
郑氏顿时像被人掐住脖子一般,涨红了脸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知女莫若母,陆梅娘是个什么样的性子,再没有比她这当娘的更清楚了。那小妮子全部的精明全用在了吃上,对于郑氏每次割肉、杀鸡宰鸭都要拿回郑家去吃简直满肚子的怨念。
因为如果放在陆家吃,一共才七个人,大房三姐弟是不会跟他们抢的,陆茉娘更是不会往荤菜上伸筷子,爹娘也会让着她,如此她就可以放开肚皮吃了。
可把肉拿去郑家,十七八口人共享,她的那些表哥、表姐、表弟、表妹可不会让着她,舅舅、舅母们挑肉也同样快、准、狠,她人矮手短,哪里抢得过他们?因此每次都只能吃上一两片肉,完全不够塞牙缝的。
因为满心的怨念,如果陆义林把她叫过来问这事,她可不会看父母的脸色,绝对会像竹筒倒豆一般把事情都说出来。
不用问,一看郑氏这样子和低着头不敢吭声的陆明礼,陆义林就知道陆方谕说的是事实。
他就从来没有怀疑过陆方谕会撒谎。这孩子的品行,他是完全了解的。
他气得脸色铁青,向陆明礼冷笑道:“好好好,没想到我陆家,竟然出了个吃里扒外的东西。陆明礼,你既然这么顾着郑家,那不如直接搬去邻村好了。我跟里长打声招呼,这边把你除族。”
郑氏就是邻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