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磅小麦,对于人口接近十万人的香果城来说,自然是一个很小很小的数字。
恐怕用它来供应香果城的居民们的一顿饭都不够。
但是对于一家三口而言,六千磅就是个大数字了,他们一个月也仅仅能吃掉几十磅的小麦。六千磅足够他们吃很久很久了。
如果是给城卫军作为口粮,这六千磅恐怕只够一天的量。
战士们的胃可不是摆设。人吃马嚼,都需要大量的粮食。
扎克一顿都要吃两磅的黑面包,还要有大量的肉食,否则怎么战斗?不吃饱他连十字架都举不起来,毕竟十字架少说都有六七十磅重。
身体不够强壮,强行修炼呼吸法,那是能够活活把人熬死,成为皮包骨头的样子。
若是这样的死尸变成魔物,也是最低级别的骷髅兵,十岁小孩拿根长木棒都能把它吊起来锤。
他这还算是好的,尼尔能吃掉整整一锅的肉汤!再加上好几磅的灰面包。
血脉术士就是这样,能吃,又能打。
只不过扎克还没发现尼尔的战斗力有多强,他是个坑货倒是真的。
扎克都想过,要不要丢掉他跑路算了,养尼尔一个人,相当于养了三个一阶的战士。
这扎克也顶不住啊。
当年的达拉,也是快把自己炼死了,结果谁知道死之前居然凝聚出了斗气种子,去了城卫军,据说一顿吃了十个人的饭。
所以私人要是买了六千磅小麦就是个很招惹眼球的事。
所以扎克才用了匿名者斗篷,变成了另一个人去买,哪里知道,这不开眼的达勒居然盯上了他。
不过这也怪扎克,伪装的太过了。
一个农民,恐怕一辈子都见不到金加隆。
对于农民们来说,银西可就是他们所能见到最大的货币。
“那好吧,晚上见!”
扎克平淡的对着达勒说了一句,拿上契约单就走了出去,顺便还在柜台上扔了个金加隆作为订金。
今天他要做的事可多了,可没时间在这里磨洋工,有扯嘴皮的时间不如回去睡觉。
昨晚上扎克可一晚上都没睡觉。
掉在柜台上的金加隆叮当作响,让视财如命的达勒有些慌张,他的心思随着跳动的金价隆上上下下,眼睛里仿佛都出现了金价隆的符号。
圆圆滚滚的金加隆在柜台上蹦蹦跳跳,最后掉在了地上,等达勒把它捡起来,却发现扎克已经出了大门。
“真是累啊,话说尼尔怎么就不愿意出家门呢,一天就行知道宅在家里,以后怎么找到媳妇,怎么壮大家族,真的是。”
扎克越想越远,就连自己身边小兄弟的婚事都开始操心了。
“诶不对?人呢?”
达勒看到扎克出了门,立刻变了脸色,等会不找到扎克的住址他可不好做事了!
他慌忙的冲出了去,只看到了一个挺拔的背影。
正打算上前跟踪的时候,一辆马车把背影和他的视线隔了开来,最后达勒只能望着人来人往的街道沉下了脸。
“该死!有点麻烦了。”
........
“伯爵大人!索尔兹伯里大人重伤!”
香果城中心,伯爵府内。
亚当斯抱着紧紧抓着细剑的索尔兹伯里,冲进了伯爵府,门卫都认识他,所以没有阻拦,甚至看到如此他的急迫,还主动将里面的门打开了。
亚当斯将重伤的索尔兹伯里秘密的带进了香果城,马不停蹄的来到了伯爵府。
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将这件事完完整整的告诉伯爵大人!
否则城里的老鼠一定会以此为机会搞事情。
亚当斯如此想到。
话音刚落,从一间富丽堂皇的屋里面出来了一个老人。
老人很消瘦,脊梁却极为挺直,头发已经完全变成了银白色,穿着一件火红色的长袍,手里杵着一根暗红色的拐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