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黑山城!
跟不上时代的人注定会被淘汰掉……
洛斯特却满脑子只想着和肉价有关的事情。就和辉石灯的情况一样,熏肉这种特产如果在本地人手中购买的话就可以获得相当大的优惠。大约一磅在十七个铜币左右,四磅折合起来就是一枚银币又七个铜币。这可是足足让两个成年男性大吃一顿都还有的剩的分量!
可如果被倒卖到别处的商场里的话,一根一磅重的肉条就能轻易突破银币的售价!也就是价格足足翻了四倍左右……
想罢洛斯特不禁感慨起了资本主义的黑暗,以及贫穷所带来的种种不利。
好在凑合凑合的话日子还是能够过下去的!这时他手上熏制的野猪肉也已经褪去了外面粗糙的一层,露出底下棕黑色的肉质纹理。不只是出于什么原理,锅里面翻滚的肉汁此刻却呈现出乳白的颜色,只是在表面上浮了一层难看的油污而已。
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把野猪那一层厚重的膻味洗掉,另外就是清理掉肉质本身在熏制的过程中粘上的那一层灰尘以及松油的味道。这样的野猪肉在煮烂的时候,才能在保持鲜味不至于失去原有的风味。洛斯特本身其实一个什么特别擅长料理的人,他只是记得别人做过这么两遍而已,于是就全部如数照搬了下来。
接下来就是将锅里全部油水倒掉,再将锅子洗净。这样子第二遍煮出来的汤汁就不会太过于油腻了……
加入红菜也是同时为了中和野猪的油味以及腻味。不过因为新鲜的蔬菜很容易煮烂的缘故,所以为了美观是要等汤煮沸了以后再放下去才行。
洛斯特心中默背着食谱。
他先将豆蔻铺在子的最底下,然后再将切好了的野猪肉也平铺了下去。再次加入清水,这一次要比上一次多了许多,因为肉干要煮的足够长才会逐渐变得滑嫩,同时里面的盐分也会渗透到整锅汤里面去,中间都不能断火,所以必需提前预防煮干了的可能性。
熏肉本身就是浓盐味的东西。中间哪怕过过一次水了,再次熬制的时候也是不要立马加盐的比较好……
洛斯特想了想。觉得好不容易正式一次,单纯煮一个肉汤还是太寒颤一些了,于是便在旁边的柜子里翻找起来了。家里房东是个收藏家的好处一下子就体现出来了——虽然做菜的品味极差,但是柜子里收的好东西还真不少。
在一一闻过确定没有过期以后。
洛斯特又往锅子里加了一味用来提鲜的犬根,几颗野生胡椒,最后再将几颗天鹅蘑洗净剥好一股脑的全部投了进去。反正已经出了主料了,用老爷子一点香料应该不至于太过分。
剩下就是耐心看控住火候并等待肉汤一点点熬熟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