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力发展经济跟文化的兽人部落来说,学堂往往是城市最繁华的场所,而能把旅馆开在学堂附近的,一般都是财力雄厚的熊族商人。
学堂旅店的老板亚当斯正是如此。
他本人并不具有经商天才,但幸运的是,祖上给他遗传下了这间旅店,在父亲还活着的时候,就郑重的告诉亚当斯,这间旅店是你赖以为生的金元宝,千万不要把它出手。
亚当斯听了父亲的话,几十年以来,一直守着旅店。
事实证明,父亲的话正确无比,几十年来,不仅地皮节节升值,旅店的生意也蒸蒸日上。对于一般的有钱人来说,吃喝嫖赌是拐不过去的坎。但亚当斯不同,他是一个憨厚的商人,最喜欢的事,便是装修旅店让旅店升值。就像父亲把旅店交给自己一样,自己也要将旅店交给儿子。
这是家族的百年基业。
旅店的每一个房间,都出自亚当斯的亲手设计。所以,学堂旅店的档次,比其他旅店高了不是一星半点。
但亚当斯也有失手的时候。
十年前,亚当斯忽然心血来潮,装修了一间酋长套房出来,套房一共四间,里边各种高档用具全部从其他种族进口,富丽堂皇,极尽奢华,可以说,罗兰帝国也很少有这样高档的房间。当然,入住一晚的价格也不菲,亚当斯定的是九百九十九金币。
这个价格只能保本。
没办法,成本摆在那里。比如洗澡,酋长套房的洗澡水是来自雪山高原最纯净的泉水,运输一趟就要三百金币,再比如床上用品,床单是来自妖精族的天蚕丝织造,成本就要二百金币。
但如此良心的价格,却一直没有人住。
这也成了亚当斯的心头痛,每当深夜梦回,亚当斯就不由轻声长谈,实在是,学堂旅店赚钱是赚钱,但都搭在了酋长套房上了啊,每天几百金币的亏损,足以让熊人的心脏在滴血,还一滴就滴了十年。
要是有名人住一晚就好了,有了名人效应肯定会好一些。
最近的亚当斯终于想通了其中关键,甚至,他准备只要有些名气的人来住,第一晚上不收费。但名人也不好找,总不能去大街上问问人家出不出名吧,再说了,名人也不一定稀罕住自己的旅店。
今天晚上,亚当斯再一次失眠了,最近正是秋季比武的时候,若是酋长套房再租不出去,不免又要等一年了。
正长吁短叹,突然,楼道里传来一声嘶吼,“老板呢,老子要住店。”
亚当斯一激灵,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还未走到柜台前,就见一名裸了上身的狼人拍打自己的柜台,“给我开一间房,只要最贵,不要最好。”
哪里来的傻逼?
亚当斯皱了眉,作为一名熊人,他可不怕什么狼人,而且,旅店已经住满了,这时候的都灵旗可是店大欺客的季节。亚当斯慢腾腾的走到狼人面前,“这位朋友,现在是旺季,已经没有房间了。”
“我不管,我师父跟师姐开房,若是没有,我就砸了你的破店。”
“师父跟师姐?”亚当斯顿时被雷的外焦里嫩,这种有违人伦的事,狼人竟然一点也不忌讳,这是想翻天吗?当然作为生意人,亚当斯还是问了一句,“你师父跟师姐是?”
“我师父是人类,我师姐是精灵。”狼人怒吼着,“住你这破店,算是给了你面子。”
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