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达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有进入主城的一天。而且还是被那个亲自下达了抓捕命令的外城武备长官送进来的。
唐纳队长亲自开道,居民们或许不认识主城里的大人物,但唐纳暴躁的名头在外城,却是最响亮的。
“小伙子,身板不错啊,拧着几十斤重的炊具走了几公里,脸不红气不喘的?”高弗雷和林达并肩而行,错开两个身位跟在自家小姐的身后。
林达心里正想着这一连串荒谬事件该如何结束,突然被问了一句,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于是他闭上嘴,只是头更低了些。
高弗雷喜欢极了黑发黑瞳的孩子,眼前的少年和自家小姐明显是同一类人,叹了口气说道:“哎,腼腆的孩子,这个年纪,有没有念书?”
“给你一个金币,算作你这趟苦力的酬劳,够三年的学费了,回外城以后好好念书,将来才会有出息,知道吗?”
高弗雷下意识的以为眼前的少年从小做惯了搬运货物的活计,这才能有这膀子力气,劝他去念书。
这时,走在前头的小姐转过身来,傍晚的金黄阳光洒落在她披肩的漆亮长发上,一时间让林达迷了眼睛。
以至于林达产生了幻觉。
“小姐问你话呢,傻小子?”高弗雷管家有些不满,一个金币搬一次不重的货物,这样好的活计哪里还有得做?这小子居然又不理人,不理自家小姐可真是让人愤怒的事情。
他愣了一愣,依旧没恍过神来,一整天没有喝过水,喉咙生痛,这会儿干涩地问道:“小姐,先生,你们刚刚问的是谁?”
指尖绕着耳畔的细细发梢,秦云昭笑着催促道,“问你话呢,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做林达的人?在外城朗姆基础学堂念书的林达。”
林达?
林达不就是我吗?
但他当然不能这么说,只是摇了摇头,违心地说道:“我不认识,高弗雷先生,你们为什么要打听一个外城的人呢?”
原本是不该问的,但林达很想知道,自己又惹上什么麻烦了,这两位可是让唐纳队长那个暴怒的熊都变成了小绒鸭的大人物,这都能扯上自己?
秦云昭摇了摇头,清丽的容颜上满是遗憾,“原来你也不认识,倒也不怪你,林达这个名字呀,整个主城的学生都听说了呢。尤其是我们这届考生,我上午离开的时候,学校里电话都被打爆了呢,到处都在谈论他。”
主城都听说我了??
大叔到底是什么怪物,这通缉令也没必要传到每一个学生的耳朵里吧?
难道……
林达的心中涌起了一个恶意的猜测。
莫非大叔年轻时曾经把那位主城里高等中学的女神校长给睡了,现在东窗事发,所以才大张旗鼓地在外城搜捕?
那位校长不过三十多岁,可是已经名满整座黑铁之城,据说她在神秘学和物理学上,有极高的造诣,也曾经来外城的学堂讲过一次课,林达有幸旁听过。
想了想,林达把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给甩出了脑海,不管大叔曾经是什么人物,总不可能和那样高高在上的冰美人扯上关系。
可又是什么,让整个主城里的中学生,都知道自己的名字?就因为自己是大叔的学生?
或许是因为惦记着这件事,所以林达恍恍惚惚间,已经走进了主城里,第一时间,他也没有多少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