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不止可以用来杀敌,还是饰品,更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在西周到春秋的时候,也只有贵族才可以拥有佩剑。
到了汉代,这种模式渐渐平民化,但也不是普通百姓能拥有的,防身是其作用之一,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寄托。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王匡没有佩剑,他始终嫌弃身上带着一把剑会增加负重,更别说在武帝后,佩剑的尺寸有所增加,有的甚至超过三尺,这就更加不利于携带方便了。
王宇又佩剑,原身曾经见过,他当时很羡慕。
现在,王匡坐在桌前,接着摇曳的烛光,欣赏先生赠送的赤芒。
这是一把铜剑,身长不过两尺,用后世的测量单位看,也就六十多厘米,不到七十厘米,重量也就两斤半左右,将赤芒从剑鞘中拔出,能看到它的锋利。
握在手中,他朝着空气里比划了两下,居然能听见响亮的破空声。
“好剑!”
好剑赠君子!
这佩剑跟随邓锦几十年不离身,好不容易有了个弟子,便将这贵重之物赠送,不得不说,邓老对他很看重。
“定不负先生教诲!”
邓老白天的话语犹在耳边,可那七问却并没有明说,但确实问了他不少问题,这里面有什么因果深意,一时半会还说不清。
王匡并不在意,他做事自在遵从本心,正如同白天讲得那样,只不过引用了张载那几句名言。
“已经有三天没有去看山上的玉米幼苗了,宋山虽说涨势良好,但事关重大,每隔一时段还是自己看下比较放心,毕竟种子就那点,浪费掉了,除了去英吉利海峡,一时半会还真等不到……”把佩剑挂在墙上,王匡摇头笑道。
接着他从抽屉里拿出竹简,继续记录玉米的培养方法及自然这段时间的生长状况,以便实时的通过温泉水进行温度调节。
大汉虽然已经有了粗糙的纸,但并不能用来书写,王匡尽管用了半年来适应大汉生活,包括用竹简记录东西,可相比于能书写的纸张,占地面积大不说,还容易散落。
“等玉米到了成熟期,还差不多有两个多月,另外,先生说以后每十日检查一次我的功课,家里的事情可能顾不了太多了,必须好好安排下。”
他现在慢慢在长安站稳脚跟了,但依然没有得到父亲的看重,或者在王莽的眼里,也只是引起注意了。
但只要在长安,不离开这个国家的中枢,背靠安汉公这面大旗,可以做很多的事情。
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与长安权贵结成一个利益体,这样能保证自己接下来十几年的安稳。
毕竟,大新真的成立了,兄弟间的反目成仇,尔虞我诈是必然会存在,即便他是一个庶子,除非是一个真正的废人,否则,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这个怪圈,甚至会连累母亲与姐姐。
王匡不喜欢把命运掌握在别人的手里,也从来不相信概率,他只相信实力。
“做古人其实很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