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把手穿成项链,也只是说说而已,毕竟这玩意儿太大了,盘都不好盘,能有个什么搞头。
挂在家里当挂件?
问题是,家里挂着这东西,既不实用,也没啥审美啊。
这又不是鸡爪子,饿了还能啃两口。
但是话虽这么说,这事儿还是要管的。
毕竟夏鹏翔和老七,虽然平时窝在这里啥也不问,就像是两条咸鱼,但是在心底里,已经把这贪狼城当成自己的地盘了。
这帮人趁着他俩都不在家,就开始到处乱折腾,这么明显的偷家行为,他俩心里肯定都有火的,而且火气还不小。
他们二人甭管怎么着,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就这么任由一帮小虾米,在自己的家里折腾了两三天,说出去丢人啊!
特别是夏鹏翔,他此刻就像一个刚学艺归来的猴子,听说自家的水珠子洞让人家霸占了一样,这霸占了还则罢了,还把自己的猴子猴孙给打了,这能忍?
忍不了!!!
从医院出来之后,夏鹏翔和老七也没心思去别的地方了,索性就让小杜把他们送回了店里。
回到店里之后,夏鹏翔就让小杜走了,接下来的事,他也插不上什么手,留在这里反倒有些碍手碍脚。
开门从店里搬了两把椅子之后,夏鹏翔就跟老七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但是由于心情都不好,没聊几句就都没什么兴致了,各自一言不发的抽着闷烟。
就这么等着等着,等到了深夜。
老七看了一眼天的月亮,起身回到店里,不一会儿,从店里拿了两根火腿肠出来了。
老七自己啃了一根,随手递给夏鹏翔一根。
“等半天也该饿了,我刚看了一眼,店里也没啥可吃的了,就俩火腿肠,凑合着吃点吧。”
夏鹏翔伸手接过火腿肠,有些诧异的问老七。
“七哥,你这饭店开的挺到位,竟然连吃的都没有?”
“额……我不在家这几天,都是你嫂子在看着店,她那人,你应该了解……”
“额……也是。”
让七嫂管了几天店,这店还没倒闭,已经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了……
老七看着一时语噻的夏鹏翔,便想着岔开话题:“兄弟,这天可不早了,你确定他们今天会来吗?要不咱们主动出击吧?”
“七哥放心,我见的垃圾可太多了,这点小事还是拿捏的挺准的,那帮孙子绝对会来,他们可不是什么能吃亏的主。”
夏鹏翔说着,又从兜里掏出了一根烟递给老七,顺便也给自己点上了一根。
就在这二人烟还没抽几口的时候,两辆黑色商务车,停在了马路牙子旁的大街上。
显然,正主已经来了。
黑色商务车里。
坐在副驾驶的光头韩堂主,转身开始叮嘱自己身后的一众手下。
“一会儿下车,你们都给我学精明点,既然他打了我们的人,那这事就他妈没什么好谈的了,等会儿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咱们一拥而上,抽刀砍就完事了。”
说到这,韩堂主还不忘补充一句:“都听明白了没有?”
“明白了,堂主!您就瞧好吧!到时候我肯定是第一个上的!您别忘了,我可是咱们兴隆会的开场王!!”
最先开口说话的,是一个赖头赖脑的男人,至于何谓赖头赖脑,就是这人看着就不怎么精明,天生一副盲流子脸。
那么,什么又是开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