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出道,至今已刺杀666人,从未失手。
如此骄人的成绩,要是别的杀手,早就金盆洗手,隐世享受生活去了。
可是细九,却不敢自满,更不敢懈怠。
他日日修习刺杀之道,只求出剑快些,再快些。
他之所以如此,都是因为那个女人的一句话。
那年,他还是个小乞儿。
因为别的乞丐抢他的食物,他用一只破碗,失手割断了对方的喉咙。
姑且算作失手吧!
那年,他九岁。
抢他食物的乞丐,二十九岁。
在死牢里,等候秋后问斩的他,同样用一只破碗,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就在这时,他遇见了那个女人。
那个妖艳如花,狠毒如蛇,后来被他称作老大的女人。
“啧啧,我看你杀人不在行,自杀倒是蛮精通的!”
之后,他跟着那个女人,加入剑雨组织。
五年学徒,和他同时进来的小伙伴,都死在了自己人手里。
只有他,活了下来。
像狗一样活了下来。
再然后,他正式成为一名杀手。
他至今都记得,当他第一次完成任务,带着一条断臂和半条命回来的时候。
是一个梅雨天。
那个女人撑着油纸伞,站在院中花树下,一袭月白色的长袍,开满了血红的蔷薇。
“小小的一个凝气境郡守,都让你差点丢了性命!
啧啧,你杀人还是不在行,自杀倒是蛮精通的!”
也正是那一次,他得到了手里这柄剑。
剑身如血鲜红,名曰蔷薇的细剑。
再然后,他接连刺杀665人,其中不乏地罡境高手,无一失手。
他在剑雨组织里的排名,也从9999升格到第九。
他一直在等,等那个女人说。
“细九,杀人,你很在行!”
可惜,他一直没等到。
这一次,他接到刺杀白夜的任务。
一个十日里倒有七日昏迷不醒,身无修为的病秧子太子爷。
看起来没什么难度的任务,他却异常慎重,孤身埋伏在宫外,一直等了两年七个月零十二天。
终于,他等到了白夜出宫的这一天。
在他出手的时候,八名筑元境皇室护卫,悍不畏死地扑上来。
他,只出了一剑,便在八人的眉心,留下一点嫣红。
一切,都极为顺利。
直到,他的右脚,踩上那块香蕉皮。
好似命运的轮盘,被人轻轻拨动。
一切,都脱离了掌控。
他眼睁睁地看着,原本一往无前的蔷薇细剑,划出一个诡异的弧度,朝他的脖子抹去。
一如当年,在天牢里,那只划破他喉咙,有着锋利缺口的破碗。
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脑袋斜飞出去,天地变得一片血红。
他甚至听到了自己的血,从腔子里喷溅而出的声音。
像风声一样好听。
他想,如果那个女人在场的话,她一定会说。
“啧啧,细九,你杀人还是不在行,自杀倒是蛮精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