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后的约翰感觉到很奇怪,他只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却又回忆不起来。约翰揉着太阳穴,回想着,但他打开自己的怀表,才发现已经快要到吃午饭的时间了。“已经十一点四十四分了?”
约翰确信自己有着良好的生物钟,根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格雷斯大叔没有叫我?”
穿戴并整理好衣服的约翰敲响了格雷斯的门。
“咚、咚”
很快,门便被打开了,“早上......不,嗯,午好,约翰。”格雷斯露出笑意向约翰示好。
“午好,格雷斯先生。”约翰回应说。
“走,我们去吃午饭。”格雷斯爽朗地开口,“不在这附近,是在更繁华的街区那边。”
“我们不去找你说的那个人吗?”约翰问道,此时的他甚至产生了一种像是被戏耍了的感觉。
格雷斯指了指墙壁上的时钟,“已经快到十二点了,正好他开的酒店也在那条街的附近。”
“什么?酒店?”约翰充满疑惑性地重复了一遍,“他是医生的话不应该开医院吗?再差也应该是有诊所的啊。”
“能在那家酒馆找到他就已经不错了,我连他到底在不在都不知道。而且他与我分别之后,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做些什么,我只知道他的来历就在海特克城附近。”格雷斯解释说,他的语气里充满了一种神秘感。“至于他为什么还在海特克城,我可以给你做出一个回答。那就是我在十年前的这个时候,在这里遇到了他,他帮我治疗了身上的暗疾,并告诉我,每年的这段时间他都会在海特克城。”
就这?约翰顿时感觉到被欺骗了,但他却找不出任何其他问题。
“还好,自己请的是不限期假期,只需要自己把功课补上就好。时间,也还充裕。”
没有想到拒绝借口的约翰只得跟格雷斯一同前往,他们在那吃了顿不错的午餐。但价格也比昨天的那顿饭贵出了足足五倍的价钱。虽然这笔钱对于约翰而言并不算什么,他的口袋里还有两张价值一百法郎的钞票、三张价值五十法郎的钞票以及一些银币和铸币,但他还是觉得要省着点花销会比较好。
在看到约翰与格雷斯已经用餐完毕后,衣装得体的服务生走了过来,“一共是十八法郎三十五生丁,先生。”
格雷斯直接给了服务生两枚价值十法郎的铸币,在服务生找完钱之后,格雷斯对服务生低语了一句,“麻烦你了,还要帮我们收拾餐具。”
说完,两人便离开了餐厅。
“愿主保佑你,好心人。”服务生在收拾完桌子后,手里拿着一法郎六十五生丁祝福道。现在给小费的人可不算多,平常人家都不会经常在外用餐的。还有一些暴发户则是用他们那粗嗓子去炫耀着自己的财富,“你不用找钱了,剩下的是你的小费。”他们的声音仿佛想让餐厅外的人都知道自己有多么慷慨。
即使,这些人给的小费很少有超过三法郎的,只是没有人愿意和钱过不去,也便没有人会厌烦。而像格雷斯这种沉默不言,像书中所撰写的一般,将钱压在了盘子底下。
“好了,我们到了。”格雷斯压低了帽子。
约翰现在也对格雷斯的态度有所改观,对方的一些行为完全像是古典骑士小说中描绘的乡绅。
在两人面前,是一家小酒馆。它不同于其他酒馆,里面虽然挤满了人,却没有什么喧哗声。在酒馆中还有着琴声,那琴声仿佛有镇定别人心情的作用一般。
没有任何浮夸的装饰,十分朴素。走在这样的一条大街上,这个酒馆十分的不显眼,当然,也可以说是格格不入。周围都是想要用金色调或者浮夸的装饰等等吸引客人,而这家酒店怎么看怎么像是一家只有在小城镇中才会有的。
酒馆的招牌也有些乌黑了,但依旧可以辨认出写的是暝鸦酒馆,在底下则备注了一小行字,‘如果有什么烦心事,不如坐下来喝一杯’。
如此奇特的招牌怎么会招来这么多的客人,或许,一切的谜题都在酒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