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陆婉婉!你走慢点!我腿都要断了!”
“喂!”陆婉婉一回头,用手指着她说:“我约会都要迟到了!就是因为你!”
“你约会就可以不管我了?我第一次来花溪市耶!”沈夕降站在那里,叉着腰,不肯走了。
“哼,你这狐狸精,还不是怪你!把你带到市区来,你非要收拾那些破信封,带着干什么?公交车都没有赶上!再说,你还不是来找男人的?”
陆婉婉转身走到她身边,把钥匙拍在她手上,又指了指马路边门脸楼后的一栋破旧的三层楼房,说:“这个,这个,红色的楼房,第三层,阳面,那个阳台最小的房间,就是我租的,还有,别吵着人家,这房子里面住着好多人。去吧去吧。”
“你,你不陪我了?”陈雨摆弄着自己的马尾辫,歪着头问道。
“夕降,这个房间,就归你了……咱们俩在乡下长大的,都是孤儿,咱们知根知底,我告诉你,我再也不用住那个破房子了。”
她眨了眨眼,一边拿出口红补了补,一边说道:“我去约会……不,我去赚钱了。”
“哦……”
“哦什么啊?快去啊,傻白甜,晚上这条街太乱了,进去吧!”
沈夕降一个人悄悄地走进去,她有些害怕。漆黑的小巷子静悄悄的,忽明忽暗的灯照亮湿漉漉的地面,从垃圾堆中疯狂跑出的老鼠从她脚边窜过去,偶尔从楼上窗口丢下来的烟头落在她的手臂上,吓得她一激灵。
沈夕降走到那栋楼前,进去,就是一个通道,往前是楼梯。楼梯上涂着红色的油漆,但大多数都已经脱落了。蟑螂尸体躺在楼梯上,没人给收尸。
那是个极其小的房间,床是椅子上搁着两块木板拼成的。沈夕降毫不顾忌地坐下,那肮脏的地板砖并没有比家里的土地面好很多,其实她并没有感到城市有多么美好,陆婉婉说的高楼大厦,霓虹灯火,与她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
沈夕降来这里的原因,就是为了那个男人,那个连真实姓名都不知道的男人。她打开书包,把那些信封统统倒出来,那是她快乐的源泉,内心的信仰——在这几年的时光中,陪她度过黑暗、孤单、冷漠的人,他的笔名叫陈达。
这是他写的最后一封信,之后,便再也没有写过了。
“夕降,这是我写给你最后的内容,我的心太痛苦——我,下岗了。不仅是我,还有我妻子东方倩,对了,我们俩不要提起她,我并不爱她。在和你通信之后,我渐渐发现,我的人生只有你才完整,之前的岁月中,我都是行尸走肉,那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幸好,我遇见你了。但是夕降,我失去了拥有你的资本,我想要给你的东西,都给不了了……我们不用再写信了,对不起……”
沈夕降把信放在胸前,每一次看见那隽秀的字迹,她都忍不住泪湿。
啊……
陈达要是知道我过来找他了,那该多么开心啊。现在他没有了工作,内心痛苦,不正需要我吗?隔壁的夫妻在吵架,有老鼠在吱吱叫,但她都满心欢喜看着这些信,不知不觉,到了十点了。
门突然开了,是陆婉婉回来了,她满脸通红,妆容凌乱,她把手藏在身后,笑得颤抖起来,似乎能把窗户给震碎。
“神经病啊!都几点了!”楼上传来声音。
“嘘!”沈夕降看了看上面,又把手指放在嘴唇上。
“沈夕降啊!怕个屁,我们马上就要,就要,就要搬走了,住大大大别墅。”
她慢慢走过来,突然把手搁在沈夕降面前。
那闪亮的光似乎一下子能把整个房间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