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的季节,冰也是一种奢侈品。
“所以你瞧,我这并不是残忍,而是仁慈。”商人脸上涌出讥讽的笑意,很快又被他隐藏了。
初新并没有捕捉到那抹笑,他只是呆呆地看着笼中的熊,静静地出神。
商人道:“这次找你来,并不是想买你的剑,你的剑并没有太大的价值,不过说实话,即使是一把菜刀,我也能卖出很高的价格。”
初新从背后拔出菜刀,坏笑着说:“那或许您可以多花些钱买下我这把刀。”商人大笑着摆手。
“初新公子还真是幽默。”
初新感叹着无商不奸的道理,刚刚说过的话,立刻被他揉成了废纸,而且还是用一种柔和无辜的态度。
“那,这次找我来,究竟是要我做什么?”
商人的左手拇指与食指揉搓着右手戴着的宝石戒指,赵逸便拿来了两串钱币放在初新手上,初新认得这是北魏的铜质货币——太和五铢。他刚想问商人这是什么意思时,惊讶地发觉左右手的两串钱币轻重有着些许差异。
同样数量的铜币,为什么会有不同的轻重?
商人说话了:“我想你应该明白了。”
初新点点头,他明白商人的意思:有人在铸造假币。难怪商人如此关切,因为一旦假币开始流通,首当其冲的便是商人这样的富豪。
钱变得不值钱,自然是钱最多的人亏损最大。
当然,相应的,钱最多的人承受力也最强。
商人为了减少损失,就得找人查出假币的源头,他找的这个人便是初新。
“为什么找我?”
“因为你的底子最干净。”
初新又听懂了,只有刚刚来到洛阳城的人,才不可能与假币牵扯上关系。他忽然又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他问商人:“你那天来买我的剑,只是一个试探?”
商人笑了。
笑的意思,就是默认,就是觉得初新的脑子还算灵光。
初新也笑了笑,他得承认他笑得没有商人轻松,无论谁被这样试探,都不会怎么舒服的。
“我没有这么大本事,也不知道从何查起。”
商人摆摆手,打断了初新的话:“你不妨在我这里住下,慢慢考虑,住多久都行。”
“多久都行?”
“都行。”
初新发出了一声惊叹。商人命令赵逸、赵耳去准备初新住的房间。
当赵氏兄弟离开后,初新问商人:“你是怎么让河北双雄如此听话的?”
商人淡淡道:“什么河北双雄,在钱的面前,只有两条狗而已。”
初新吸了口凉气,他不得不承认商人的话有道理。沉吟少顷,初新转身打算离开。
“会有人带你去你的房间。”身后传来商人的声音。
“啊,多谢前辈,”初新记起自己忘了一件事,在踏出门的一瞬间,他问商人,“我该怎么称呼您?”
“他们都叫我三叔,所以你也可以叫我三叔。”
三叔的宅院实在太大,初新跟着管家走了一炷香工夫的路才走到三叔为他安排的房间门口。这是条笔直的长廊,长廊一侧是一间又一间的屋室,一开始他还有耐心去数屋室的数量,很快他就放弃了。
他问管家,这么多房间是不是都用来住人的,管家的眼睛像金鱼一样往外凸,嘴像金鱼般一张一翕,声音也像金鱼一样细微。初新似乎听到了肯定的回答,听得不太确切,他也不想再多问了。
金鱼似的管家走了,初新背靠着一根柱子,坐在长廊另一侧的长椅上。
长长的下午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发生,初新的骨头都快发软了,他伸了个懒腰,想做些事情来排遣自己的无聊。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他唱起了南国的民歌,小时候和同伴们泛舟采莲的光景浮现在他记忆中,他又轻轻叹了口气,因为那真是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年岁越大,他的烦恼便越多,快乐的时刻也就越少。
而现在,他住在一户陌生的人家,同一群陌生人打交道,手边连剑都没有了。他有些想念一家酒馆了,虽然有可能会被敏气死,可总好过在这里闷死。
“你唱得真好听,唱的是什么歌呀?”
说话声是从背后传来的。初新向身后看去,长廊深处走来一道倩影,和话语一同传来的,还有一串铃铛声。
“是我家乡的歌谣,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
“我从没见过莲子,莲子是什么样子的?”
说话的姑娘走近了,初新也看清了她的样子。他忽然觉得自己不该看清她的样子,因为现在他羞得又只能低头盯着脚尖。
铃铛声停了,初新鼓足了勇气抬起头一本正经地说:“莲子长得就像你的眼睛。”
那姑娘的眼睛可比莲子美得多。
笨拙的比喻,笨拙的反应,笨拙的人。但是笨拙是一种能让别人开心的品质,世界上若都是聪明人,那生活将一点儿乐趣也没有。
姑娘虽然板起了脸,但是初新能读出她眉眼间的笑意,这让他轻松了许多。
“初新少侠可真是不正经。”
“好不公平。”
“不公平?”
“对呀,”初新瞪着眼睛摆出一副受委屈的样子道,“你知道我叫什么,我却连你姓什么都不知道。”
姑娘又乐了,尤其在看到初新背后插着柄菜刀的时候。
“那这样吧,你教我唱这支歌,教会了我就告诉你我的名字。”
初新很喜欢唱歌给别人听,尤其是对着好看的姑娘。所以即使没有这个条件,他也还是会尽心尽力地教唱的。
他一句一句地唱着,那姑娘便一句一句地学着,偶尔一不留神会模仿出奇怪的腔调,引得两个人都咯咯地笑。
这首歌谣讲的是少女对心上人的思念,里面有许多江南的风物。桥与船,莲花和莲子,南风同西洲。
“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唱到这最后一句时,初新的眼中却悄悄滑落了两道泪,他侧了侧身子,尽量不让身旁的姑娘看到。
她学得很认真,也学得很快,不多时,她便可以自己唱了。
初新看着她唱歌的样子,不知不觉又沉醉在往事之中,直到她伸开五指在他面前晃了晃。
“你可真是个怪人。”她咕哝着。
“也许是吧。”
“我学会了,我现在告诉你我的名字。”
“其实,”初新脱口而出,“其实你不用告诉我的。”
说完他就有些后悔。
这对一个女孩子而言,简直是一种侮辱。
她想让你知道她的名字,而你却说“不用”。
他想解释,想说“我的意思不是这样的”,但眼前的姑娘却一点儿责怪的痕迹都不露,甜笑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是你教我唱歌并不用我的名字来换。”
初新点点头,他很感激她的善解人意,所以他立刻追问她的名字,表明自己的歉意。
“晴,你叫我晴就好了。”
晴的确是个很惹人喜欢的女孩子,初新好像忘记了刚刚想回一家酒馆的愿景,这个下午的无所事事似乎也变得明朗可爱了。
晴已经离开了,初新却还是很兴奋,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试图培养自己的困意,但他的思绪还是都飘到了晴的身上。他叹了一口气,从床上坐起,自嘲道:“初新啊初新,你不如改名叫花心,又好听,又应景。”
窗外突然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
初新已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门边,侧耳听着动静。他听到了一种令他战栗的声音。
他隔着门板听到了另一个人的心跳声。
有人在门外听着他的动静。
初新很快想到,既然他听得到门外人的心跳,门外人自然也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初新握住了菜刀的柄,他感觉自己并没有那么慌张了,他没有拔刀,因为他还不确定对方的来意,但他也在犹豫要不要拔刀,仅仅靠听觉判断隔着一扇门的人的动作无异于丧失所有的先机。
门外的心跳声消失了。
初新猛地打开门,一道黑影朝长廊的一头掠去,他也跟了过去,他隐约觉得,这个人会给他很多问题的解答。
长廊已经快到尽头了,他和黑影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不用三个起落,他就能追上黑影。可在第二个起落时,黑影突然闪身跑向长廊外侧。长廊外侧是一片竹林,竹林深处是黑漆漆的一片,黑影躲入黑暗,就仿佛鱼游入大海。初新本想放弃追逐,但他听到了声音,衣袂和竹叶摩擦的响声,他顺着这声音一点点摸着黑暗中的路。这太过危险,如果有人放冷箭,使暗器,初新恐怕难以躲避,但他又不甘半途而废,硬着头皮继续踏着发出“沙沙”声的铺满竹叶的松软地面。
竹林已尽,连同黑暗,前方有幽暗的灯光,黑衣人却不知去了哪里。
初新顺着灯光走过去,弯进了一个大房间,他看到了房间里的奇异动植物,那株七尺高的珊瑚,还闻到了白天那股高贵的香味。
这正是商人面见初新的地方。
“抓贼啊!”叫喊声从他背后传来,初新想循声赶去,但在门口已经有两个家丁拦住了他的去路。
“贼!”一个家丁说,说得又莽撞又难听。
“你这狗贼!”另一个家丁在“贼”之前加了一些修饰,初新觉得这些修饰还不如不加。
人很快越聚越多,初新倒是一点儿也不慌,他让那两个家丁搜自己的身子,证明自己并不是偷窃的人。可偏偏一个家丁从他的怀中摸出了一颗红宝石,另一个家丁从他的鞋里倒出了一块美玉。初新被七八个家丁抓住了手臂,又好气又好笑,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所幸有人替他说了话。
说话的人是三叔。
“所有人都不许碰初新少侠,他是我的客人,这是你们待客的方式吗?”
抓住他手臂的十几只手立刻全部撤离了,三叔的话对于他们而言就是圣旨。初新向三叔看去,发现晴搀着三叔的手臂。
她是三叔的女儿吗?初新已经看见晴向他眨了眨右眼,他微微点头回应。
很快,三叔和晴走到了他的面前,家丁鞠躬,齐声问好,一致得像受过虎贲军般严苛的训练。
初新没有关注这个,听到了他们对三叔和晴的称呼,他差一点儿像肉泥一样瘫倒在地上。
晴居然是三叔的第四个老婆。
他突然后悔了:自己为什么要追出来?为什么觉得那个黑衣人会给自己想要的解答呢?所谓的解答,许多时候不就是自己的执念吗?现在他身处嫌疑之地,虽然得到了一些回答,只不过那答案自己永远也不会想要。
因为那不是初新期待的,所以他不想知道。
三叔说话了。
他说话很轻,说得很慢,吐出的字很少。
这样别人才会用心听,他才能更好地构思,话语才会更有分量。
三叔说:“初新少侠,你那时拒绝了我的重金买剑之请,可见钱财于你如浮云,必不会让你做出鸡鸣狗盗之事。”
初新道:“我的确蛮喜欢钱,但是没有喜欢到偷窃的地步。”
三叔缓缓点头,继续说:“想来是有人从中作梗,嫁祸给你。”
初新也点头道:“我身上没有一分钱,搜身时却无缘无故多了一块宝石一块玉。”
三叔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那里有一撮修剪整齐的胡子,这是他多年的习惯,可以加速他的思考,稳定他的情绪。
他好像真的理清了头绪,指着自己的家丁道:“刚刚是谁搜了初新少侠的身?”
初新恍然大悟,唯一的可能的确是那两个家丁将宝石与玉藏在手里,趁搜身时诬陷自己。他转身看向呆立着的家丁,试图在晃眼的火光下辨认,却再也找不见那两个人。
三叔震怒了,家丁们纷纷低头领骂。弯腰可能并不能够满足三叔,家丁们又跪在了地上。“无能”是三叔提的最多的词语,他责骂众人无法替他分忧,不能追查假币,也抓不到家贼。
初新站在原地,有些恍惚。
三叔开始抽打靠近他的家丁,抽打用的鞭子正是被抽打者之一的养马人递给三叔的。
初新没有想到,三叔这样一个上了年纪的商人,居然使一手狠毒的鞭法。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被抽打的人没有丝毫反抗的意思。他看了看三叔身后的晴,晴没有任何表情。
没有表情意味着麻木,意味着习惯,意味着不再争取,意味着放弃希望。
已经有人开始流血,三叔抽动着嘴角。初新从他脸上读到了兴奋。
控制别人,伤害别人,凌驾于别人之上,是不是真的会给人兴奋的感觉?
他不想知道。
他拔出了刀。
即使是很钝的菜刀,在初新手里也能瞬间将一根鞭子化为两段。
初新扶起了可怜的养马人,他没有看三叔的脸,但他的每个字都是说给三叔听的。
“我帮你抓家贼,帮你查假币的源头,你饶了他们。”他不想用敬称,他觉得三叔配不上他的敬称。
养马人呻吟着,他的腿血肉模糊。
初新把养马人的手绕在自己的脖子上,架着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不知道身后的三叔是什么样的表情,他也不想知道。
他只是轻拍着养马人的后背道:“这一切都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