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想喝酒是为了满足自己对新鲜事物的好奇,于是,想方设法,都要让自己喝上一口。
长大后,喝酒是为了应酬,是为了维持感情,想方设法,都要让自己少喝一口。
阿文呢?现在,偶尔喝点,是为了有些许勇气去回忆,去诉说往事,去做些,平时自己不敢做的事。
发点酒疯,醒来后就会忘了,如果还能记起,哪怕会成为日后生活里的笑柄,也会是自己无心而为。
阿文的记忆里,自己只醉过一次,是姐姐订婚那天,他替姐姐挡了很多酒,醉了之后,什么都会忘掉。阿文说,他这辈子最崇拜的人,就是姐姐。
姐姐偶尔会问起他的感情,问起一诺,阿文半遮半掩,找些话题,糊弄过去。
他还蛮喜欢昨天的酒,不多不少,刚好,能让自己借着酒意,说些平时不能说的话。
昨晚应该是没有做梦,虽然睡得晚,但睡得很好,和阿也发完简讯之后,他不知道怎样睡着了。
阿文以前做的梦,十个梦里,九个关于一诺,一个自己忘了,梦见曾一诺,梦见她说:“我们在一起吧,阿文。”
他会从梦里醒来,醒来之后,满心里都是失望与失落,之后就很难入睡,剩下的半夜里,都在重复的看一诺给他发的消息。
总是想从这些消息里找到一句半句,证明一诺也喜欢他。
过了三伏天,渐渐入秋,清晨的薄雾将整座城市笼罩着,阿文从睡梦中醒来,看了眼时间,凌晨六点多一刻,他将被子往上拉了拉,叹了口气,果然生物钟这种事情,一旦习惯了,不用刻意,也会醒来。
他在床上滚了好几圈之后,坐起来,算了,还是不要勉强自己,大好周末,不如做一些值得开心的事情。他从床上跳起,入秋之后,清晨会有阵阵凉意,他拿了件外套穿上,拉开窗帘,打开窗户。
隔着29层的距离,他向下望,什么也看不见,伸开手指,还能感觉到雾气从指间流走。
他将头伸向窗外,努力吸了好几口冷气,打了个冷战,转身向浴室走去。
阿文的周末一半时间留给自己,一半时间留给工作,留给自己的时间里,四分之三,和曾一诺有关,剩下的四分之一和阿也聊过往,聊他的过往。
阿文犹豫早上要吃些什么,悠悠晃晃到厨房,打开冰箱,想了半天,决定还是给自己下碗面,他将锅装满水,再倒掉一些。
家里的煤气很久没有用了,他找来打火机,煤气开到一半,点火。打火机是戒烟之后留下的,他偶尔还是会想念抽烟的感觉,可阿也说试着戒烟,可能就能试着忘记她,哦,不能说忘记,最起码能偶尔不想起。
水在火上烧着,阿文拿了两枚鸡蛋,他做的荷包蛋,荷包没有,蛋倒是和破壳时候一样。水开了,下面,面煮到八分熟,捞起,倒了些汤,等上半分,面在碗里刚好十分。夹上煎好鸡蛋,恩,他满意的笑了笑。
阿文打开备忘录,该写这个星期的工作总结,下个星期的工作计划也要提交,他边吃面,边写。写完,面已经去了一大半,返回上一页。
他想起阿也说,什么时候让阿也看他的备忘录,关于曾一诺的备忘录。鬼使神差,阿文点开“诺一”一栏,他最新的更新是在前两个月,他又一次给一诺告白。
他往下拉,屏幕迅速滚动,他按了暂停,食指刚好停在“喜欢的东西”一栏。他自己都忘记了,这是什么时候写下的,日期是2018年1月21日。
点开,上面记录着:
喜欢的东西
不一定要得到才是最好的
就好比无意间听到一首很喜欢的歌
别急着收藏
或许你可以认真听完一遍后